摘要:“双十一”刚过,“双十二”马上接档。电商平台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让很多消费者不知道选什么。一些能提供实证数据、进行科学测评的“第三方测评”博主,成为消费者的“参考对象”,协助比对产品优劣,做出选购决策。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 题:“第三方测评”也该“测评”一下
新华网记者杨淑馨、尹一如
“双十一”刚过,“双十二”马上接档。电商平台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让很多消费者不知道选什么。一些能提供实证数据、进行科学测评的“第三方测评”博主,成为消费者的“参考对象”,协助比对产品优劣,做出选购决策。
但随着测评“蛋糕”做大,一些测评博主缺乏资质、测评标准过低、假测评真带货、收钱抹黑其他企业等问题也暴露出来。这些本该帮助消费者“避坑”的“第三方测评”,却成了消费陷阱。
变味的“第三方测评”,经不住法律法规的“测评”。测评与实物严重不符、用绝对性词汇过度宣传、假测评真带货等乱象,都涉嫌以虚假测评误导消费者。一些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
“第三方测评”也该接受“测评”。
近日,多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网络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从事第三方测评活动的组织及个人共同成立“第三方测评诚信自律同盟”,以推动第三方测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自我“校正”的同时,平台也须把好“出口”关。建立测评博主的认证和准入管理机制,一旦发现违规内容要及时处置,不要让测评发酵成“恶评”。
口碑和信任不是凭空产生的。“第三方测评”只有坚持以维护消费者正当利益为根本,真正经得起全社会的“测评”,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来源:新华社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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