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丨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员工实施职场性骚扰,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微微被提起公诉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6 18:31 2

摘要: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系列的第二个专题:“坚持司法为民,更好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专题聚焦各项民生关键小事,及时回应业主生活便利、老年人权益保障、人格权保护、“饭圈”文化治理、职场性骚扰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典型案例:员工实

头条大事件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系列的第二个专题:“坚持司法为民,更好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专题聚焦各项民生关键小事,及时回应业主生活便利、老年人权益保障、人格权保护、“饭圈”文化治理、职场性骚扰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

典型案例:员工实施职场性骚扰,用人单位有权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黄某诉重庆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一)基本案情

重庆某公司制定的《员工行为准则及奖惩制度》和《奖惩条例》规定:尊重他人名誉、人格和隐私,严禁危害职工人身安全或骚扰女职工;骚扰女职工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利;滋扰或骚扰女职工的予以开除。以上规章制度系由重庆某公司组织职工和工会代表协商制定,并已向员工公示。黄某担任重庆某公司副总经理一职期间,经常在工作时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不雅言语和不良肢体行为对女职工进行骚扰,导致多名女职工离职。经相关调查后,重庆某公司根据黄某的行为、公司的制度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黄某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重庆某公司支付黄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7480.55元。

(二)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企业应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本案中,重庆某公司已组织职工代表、资方代表和该公司工会对《员工行为准则及奖惩制度》《奖惩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讨论,并已向员工公示。黄某的性骚扰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律和重庆某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该公司据此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故对黄某要求重庆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三)典型意义

职场性骚扰有损劳动者权益和人格尊严,用人单位负有防止、制止职场性骚扰的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劳动者利用与女职工的上下从属关系进行性骚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对于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职场环境具有积极的规范引领作用。

(四)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今日新动态

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被人持刀伤害致死案,将于5月27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死者家属提供的起诉书显示,检方认为,虽然嫌疑人梁某某被认定为精神异常,但其“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26日,被害人的王某雅(化名)的母亲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精神分裂症不能成为躲避刑罚的借口。现在她的主要诉求是“希望法院重判凶手”。

检方起诉书载明:梁某某因精神异常,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无故窜至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部分住户门口进行敲门滋扰和辱骂。2023年8月7日,梁某某在该小区无故对部分住户敲门滋扰时与个别住户引发口角争执,公安民警根据现场人员报案出警处置,因其拒不配合调查和辱骂民警和住户,受到民警依法警告。此后,梁某某便随身携带刀具等器械,在小区内对部分住户进行敲门滋扰。

起诉书称,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某携带刀具在该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被害人王某雅家,王某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王某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到场劝离梁某某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某,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某冲到其房门处与王某雅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王某雅则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某头部数下,小区保安制止无果,王某雅随之受伤倒地。

最终,王某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梁某某经公安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经鉴定,被害人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梁某某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同时,当日15时许,梁某某在武侯区华西医院本部CT室外被公安民警挡获时拒不配合,18时许被公安民警使用警械强制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检察院认为,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梁某某无故滋扰他人并持刀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今天(2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微微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微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微微利用担任湖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近日,由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褪黑素的测定》(GB/T 45443-2025)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褪黑素是由人体松果体分泌的一种天然激素,具有调节昼夜节律、改善睡眠质量的功能。作为保健食品原料,褪黑素广泛应用于改善睡眠类保健食品中,尤其适用于因时差、倒班或年龄增长导致褪黑素分泌减少的人群。该标准的发布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褪黑素》形成配套,系统优化了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技术参数和操作流程,适用于片剂、软胶囊、颗粒剂、粉剂、口服液、凝胶糖果等多种剂型产品的定量检测。

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褪黑素类保健食品的监管需求,尽快推动保健食品原料褪黑素的标准制定,助力褪黑素类保健食品市场品质升级。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已公布《保健食品中褪黑素的测定》(GB/T 45443-2025)文本。

该推荐标准的前言部分介绍,该文本代替GB/T5009.170-2003《保健食品中褪黑素含量的测定》,与旧标准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有:更改了文件的适用范围;更改了试样处理方法;更改了标准曲线的制作方法;更改了褪黑素计算公式;更改了精密度内容;更改了检出限、定量限;删除了荧光法。

起草单位包括:中轻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中原食品实验室、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晨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将规范平台佣金、会员费等收费行为

据市场监管总局5月25日消息,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抽成、会员费、技术服务费、信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等收费行为,维护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南》共28条,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一是明确平台收费要遵循的原则。平台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及平台内经营者经营状况。二是倡导降低平台内经营者负担。鼓励平台在合法、合理、互惠互利的范围内采取灵活多样的定价策略,对平台内经营者特别是中小商户提供让利或减免扶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减轻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负担。三是强化平台合规自律。要求平台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合规管理组织、配备合规管理人员,建立不合理收费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收费风险的事前合规审核等机制,提升平台收费合规管理能力。四是规范平台收费行为。明确平台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健全收费规则、收费公示等制度机制,严格履行减收、免收费用承诺,审慎评估收取保证金必要性,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开展推广服务,保障平台内经营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明确了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转嫁应由平台自身承担的费用等8种不合理收费行为。五是加强监督与实施。要求平台及时反馈平台内经营者收费关切,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指南》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持续规范平台收费行为,推动平台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上海法治声音

上海法治声音是一个政法人发声集结号。我们拥有一批熟识的政法条线工作者、基层干警、法官、检察官和法学教授。

从法治活动、大案要案,到市民关心的法治话题和民生信息,都可能写进我们给你的法治声音“集合帖”。

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报业集团联合出品。聚焦法治热点,关注法治人群,传播法治精神。

来源:上海法治声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