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包头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包头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严格规范入学秩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
(五)坚持招生入学服务“一网通办”原则。
三、入学办法
(一)入学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白云鄂博矿区户籍儿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收具有白云鄂博矿区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招生计划
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10人,区第一小学计划招生40人,铁矿第二小学计划招生70人。包头市第十八中学初一(七年级)计划招生65人。
(三)入学程序
1.统一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小学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在2025年5月7日-5月21日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根据相关说明和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学生入学信息。
小学升初中: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由其监护人在2025年5月14日-5月21日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根据相关说明和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学生入学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白云鄂博矿区2025年幼升小和小升初信息采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在我区就读资格。
2.优抚政策人员子女报名。
符合优抚政策人员子女由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到区教育局基教科进行报名资审(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明、户口、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原件)。
3.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2025年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招收能适应集体生活的学前儿童,家长可联系办理(联系电话:18247269528)。
4.招生方案发布。
2025年5月26日,在“包头市白云鄂博教育之窗”微信公众号、“包头市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https://bt.nmgjyyun.cn/)”统一发布《白云鄂博矿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5.统一开展资审工作。
小学入学:7月8-9日,拟入学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学生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二者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到预报名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资审。
小学升初中:7月8-9日,拟入学儿童及少年由其监护人携带学生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二者复印件到包十八中学招生办公室进行资审。
全市于7月14日前完成所有2025拟入学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料审核工作。
6.统一完成招生录取。
8月27日前完成电脑派位、阳光分班工作。该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教师等代表参与,并全程录像,进行公示。
(四)电脑派位方式方法:
1.如白云鄂博矿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超出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教育局根据各校预报名情况针对白云鄂博矿区户籍适龄儿童进行电脑派位,其余预报名非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统一调剂到另一所学校。
2.如白云鄂博矿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未超出所报学校招生计划,剩余学位将面向非白云鄂博矿区户籍人员适龄子女进行招生。如非白云鄂博矿区户籍人员适龄子女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将进行电脑派位。
具体时间、地点请各位家长留意各学校或教育局微信平台“包头市白云鄂博教育之窗”通知。
四、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白云鄂博矿区居住或具有白云鄂博矿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学。
(二)“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来白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入学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办理。
(三)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对白云鄂博矿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优抚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5月30日前到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基教股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优抚政策入学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对在报名中违规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
(二)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坚持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三)为切实保障我区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四)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五)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转学。
(六)加强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幼小衔接班”“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送到“国学班”等非法办学机构替代义务教育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支持人口政策。对于多子女家庭,在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统筹电脑派位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附件: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白云鄂博矿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6日
视觉:张婷婷
主编:张 鑫
复审:张 磊
三审:董 莉
终审:罗惠文
来源:娱乐文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