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美国一女大学生被人杀害,凶手在被枪决以后案情出现反转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5-28 05:40 2

摘要:直到第四名受害者的出现,警方才将凶手绳之以法,并很快就被判处了死刑,然而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在凶手死后案情竟然迎来了意外的反转,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警方抓错了人吗?

1981年,美国一女大学生被人杀害,并在体内发现了男性体液样本,显然生前遭受过侵犯,这已经是这所学校发生的第三起类似的案件,可警方却迟迟没有找到凶手。

直到第四名受害者的出现,警方才将凶手绳之以法,并很快就被判处了死刑,然而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在凶手死后案情竟然迎来了意外的反转,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警方抓错了人吗?

1981年8月18日早上9点,伊利诺伊州的卡本代尔警局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报警人自称是南伊利诺伊大学的大三学生,他表示自己的室友苏珊·舒马克从昨晚六点开始就失去了联系,晚上不仅没有回到宿舍,早上也没有来上课,而且问遍了所有同学以及苏珊的家人,大家都没有见过她,这才选择了报警。

按理来说,类似于这种连失踪48小时都没到的案件,警方一般不会直接出警,至少也会向报案人询问很多问题,可当警方听到案发地是南伊利诺伊大学时,他们却没有丝毫犹豫的选择了出警,因为这所学校之前就已经发生过两起女大学生被人奸杀的惨案,而凶手至今都没有被抓到,因此警方对南伊利诺伊大学的失踪案才会格外重视。

来到南伊利诺伊大学后,警方立即找到了苏珊的三名室友,据她们介绍苏珊是伊利诺伊州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时年21岁,每天放学都会去学校的广播站兼职工作,大约晚上六点下班。

昨天,寝室四姐妹原本约好了在苏珊下班后一起去吃饭,可她们在寝室等到了八点也没见她回来。

刚开始,她们并没有太过担心,以为是苏珊临时有事回家了,直到她一晚上都没有回寝室,第二天也没有去上课,这才感觉有点不对劲,于是给苏珊的家人以及身边的同学都打了一遍电话,在询问一圈都表示没见过苏珊后,这才立即选择了报警。

根据室友的描述,苏珊应该是六点下班以后在返回寝室的路上遇到的危险,于是警方立即安排了大量的人手,对这一带展开了详细的搜索。

最终,在晚上九点左右,一名搜救警员在一条阴暗的小路里发现了异常,这里的植物明显有被压过的痕迹,于是他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竟当真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女性的尸体。

经过室友的辨认,证实了死者正是失踪的苏珊,被发现时苏珊身上一丝不挂,衣服被丢到了一旁,随身携带的钱包都已经不见,全身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淤青,脖子上的一圈勒痕格外明显。

据尸检报告显示,苏珊的死亡原因为窒息,显然她脖子上的那条勒痕就是致命伤,死亡时间是在晚上的六点到七点之间,并在她的体内获取到了一份男性体液,显然生前一定遭受过凶手的侵犯。

可由于八十年代初期的DNA技术并不成熟,所以根本无法通过这一线索进行破案,唯一有用的线索是警方在苏珊身上找到了两根不属于她的毛发,猜测应该是凶手在作案时不小心留下的。

这可比留在苏珊体内的男性体液有用的多了,因为头发可以直接通过显微镜进行对比,只要找到嫌疑人,就很容易判断是否属于同一个人,因此警方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找到有效的嫌疑人。

通过苏珊的同学介绍,由于苏珊形象出众,所以有很多的追求者,其中有三名男生最为激进,但他们全都遭到了苏珊的无情拒绝,因此怀疑这三名男生由于一直得不到苏珊,最终采取了极端的方法。

于是,警方立即对这三名男生分别展开了调查,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排查后,发现他们全部都有绝对的不在场证明,这也就是说他们都不是凶手,无奈之下警方只好继续扩大调查范围,并很快找到了一名嫌疑人。

据调查,伊利诺伊大学最近正在改造体育馆,所以聘请了一大批建筑工人,而其中有一个人的名字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此人名叫约翰·保罗·菲利普斯,时年28岁。

从高中开始,约翰就是当地臭名昭著的恶棍,15岁的时候就曾试图用棒球棍打死同班同学,最重要的是,他正是前面两起奸杀案中最大的嫌疑人。

第一起发生在1975年1月27日,受害者是伊利诺伊大学的一名研究生,名叫特雷莎·克拉克,被人发现死在公寓里,并在体内提取了一份男性的DNA样本,死因是被人用刀刺穿干脏。

而案发前,约翰就正好在附近的百货商店买了一把刀,只不过警方当时并没有在这把刀上面检测到血液反应,因此只能将他放了。

第二起发生在1976年的3月,也就是第一起案件发生的一年后,一位名叫凯瑟琳·麦克沙里的女大学生刚刚转校来到伊利诺伊大学就被人发现死在野外,同样是死于刀伤,同样在体内获取到了一份男性体液,也同样在案发现场发现了约翰的身影。

可由于警方当时并没有在现场找到指纹信息,DNA技术又不成熟,因此警方当时也没有办法确定约翰就是凶手,只能将他再次放走。

而这一次苏珊遇害时,约翰还是在案发现场附近,连续三次都是如此,这就很难不让警方怀疑他应该就是连环奸杀案的凶手,于是再一次将他带回了警局进行调查。

面对审问,约翰的表现与前两次一模一样,都是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并希望警方不要三番四次的怀疑一位正直的市民。

而约翰是什么人,警方能不知道吗?他的案底都快能出一本书了,只不过前两次警方没有证据抓他而已,可这一次不同了,警方在案发现场找到了凶手留下的两根毛发,完全可以用来锁定凶手,于是立即要求约翰提供自己的头发样本。

本以为这一次终于能够将约翰绳之以法了,却怎么也没想到,当法医将两份毛发放在显微镜下比对之后,得出的结果竟然是完全不匹配,这也就是说警方还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指控约翰,只能第三次将他放走了。

苏珊的家人很不理解警方的做法,因为任谁看约翰都是无可置疑的凶手,于是直接跑到了卡本代尔警局里,追着质问负责调查的警员为什么不把约翰抓起来,甚至已经产生了一种阴谋论的想法,认为警方一定是在包庇约翰。

面对苏珊家人的质疑,警方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因为他们知道苏珊的家人此刻正在气头上,哪怕自己用专业的知识讲给他们听,他们大概也不会认同,因此只能一边承受着来自苏珊家人的压力,一边继续调查案件。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六天后警方发现了一条关键的线索。

1981年8月23日,警方在案发附近的一条小溪旁发现了一个红色手提袋,里面装着一些洗漱用品和一瓶药片,瓶身上写着一个名字“丹尼尔·沃洛森”,因此警方怀疑这位名叫丹尼尔的男子,很可能就是杀害苏珊的凶手。

一是因为手提袋出现的位置距案发现场非常近,而且是唯一一条不会被人发现的逃跑路线,正常人根本不可能走如此偏僻的地方。

二是因为警方在药瓶上发现了梅纳德惩教中心的字样,显然这瓶药就是那里的医生给他开的,而梅纳德惩教中心之前的名字是南伊利诺伊州监狱,是伊利诺伊州最大的监狱,这也就说明这位丹尼尔是一名有前科的人,于是警方立即对其展开了调查。

丹尼尔·沃洛森,1960年出生于伊利诺伊州卡本代尔市,案发时21岁,曾因入世盗窃罪被捕,刚被放出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出狱后,他在伊利诺伊大学找了一份勤杂工的工作,而且他住的公寓距离案发现场还不到500米,这无疑加深了警方对他的怀疑,于是立即将丹尼尔带回了警局进行审问。

据丹尼尔解释说,他的公寓在四天前曾遭遇过小偷,而这个手提包就是那个时候丢失的,所以手提包应该是被小偷搜刮之后丢在那里的。

之所以没有报警,是因为家里的现金当时都在自己身上,丢的东西都不值几个钱,这才选择了不了了之。

同时,丹尼尔还向警方提供了一个自己的不在场证明,称案发当晚他正和一名朋友在酒吧喝酒,根本就没有作案的时间,可当警方想要验证丹尼尔的不在场证明时,却发现丹尼尔的朋友此时已经离开了伊利诺伊州不知去向,因此丹尼尔的不在场证明并没有得到证实。

于是,警方也向丹尼尔索要了一份头发的样本,经过法医比对,发现丹尼尔头发与案发现场的头发完全不匹配,因此他的嫌疑也被排除掉了。

随后,警方又调查了几名住在同一公寓里的男同学,但最终都因证据不足而将他们排除了嫌疑,至此本案的调查彻底陷入了僵局,并渐渐成为了一桩冷案,直到一年后案情才迎来了意外的转机。

1982年1月8日,警方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在刚刚前往银行的路上被一名男子袭击了,当时该男子开着一辆卡车来到她的身边,并用刀逼迫她走进了树林里,想要对她实施不道德的行为,好在她的反应迅速,狠狠踢了一脚袭击者的裆部后成功逃离,这才没有遭到毒手。

随后,受害者描述了袭击者的容貌和卡车款式,警方则通过这些信息很快就找到了袭击者,而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一直被警方和苏珊家人怀疑的约翰·保罗·菲利普斯,也就是三起奸杀案的嫌疑人,于是警方立即将他逮捕归案。

由于这次有受害者站出来指认,因此约翰这次没能逃脱罪责,最终以绑架和强奸未遂的罪名将他定罪,判处45年有期徒刑。

可入狱后的约翰并没有一点悔过之心,反而四处吹嘘自己的犯罪经历,并扬言警方就是一群蠢蛋,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就是三起奸杀案的凶手,并且越说越起劲,将自己的整个犯罪过程都告诉了狱友。

却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前脚刚沾沾自喜的说完自喜的犯罪经历,后脚他的狱友为了减刑就将这件事告诉了狱警,因此约翰再次被送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约翰一改狱中的嚣张模样,坚决否认自己是三起奸杀案的真凶,可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前两起奸杀案的所有细节,几乎与约翰自述的案发经过一模一样,只有苏珊一案的讲述有些出入,因此法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约翰就是杀害苏珊的凶手,只是将前两起奸杀案的罪名定在了他的身上,可这已经足够了。

最终,陪审团一致裁定约翰·保罗·菲利普斯两项一级谋杀以及两项强奸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死刑。

听到这个消息后,苏珊家人激动得哭了出来,虽然约翰不是以谋杀苏珊的罪名被判刑,但只要他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足够了。

不过,约翰并没有活到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刻,在执行枪决之前就突然心脏病发,被活活吓死了。

凶手已经伏诛。按理来说本案应该彻底结束了,可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在未来本案竟然发生了巨大的反转。

时间很快来到了2000年,也就是苏珊案发生的19年后,此时DNA技术已经完全成熟,曾经无法破解的案件,如今都能依靠这项技术轻松地找到凶手,于是卡本代尔警局就专门成立了一个悬案小组,主要负责通过DNA进行破解一些陈年旧案,而其中有一个案件就是当年苏珊遇害一案。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凶手约翰其实已经伏诛,但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该案件还是属于悬案,毕竟当年约翰是依靠另外两起奸杀案被判的死刑,因此警方需要一个决定性的证据,去证明约翰也是杀害苏珊的凶手,这样才能真正的结案。

警方原以为只是走个形式而已,可当DNA比对结果出来以后所有人都傻眼了,当年在苏珊体内获取的DNA样本,竟然与约翰的DNA完全不匹配,这也就是说约翰并不是杀害苏珊的凶手。

得到这个消息后,警方和苏珊的家人都瞬间感到一阵头皮发麻,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里,所有人都将约翰当成了真凶,可现在却告诉他们说约翰不是凶手,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更重要的是,如此一来约翰就很可能不是三起奸杀案的真凶,这也就是说他可能被美国的司法机构误杀了。

为了验证真伪,警方连忙将前两起奸杀案中获取的DNA样本跟约翰的进行了一番比对,最终的结果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经比对,约翰的DNA与前两起奸杀案凶手的DNA完全匹配,这也就是说警方当初并没有误判,约翰确确实实残害了两条人命,只不过苏珊不是他杀害的而已。

于是,警方立即将杀害苏珊的凶手DNA上传到了犯罪数据库中,并且暗暗祈求一定要匹配成功,只可惜天不遂人愿,数据库中并没有留下凶手的DNA数据。

无奈之下,警方决定重启此案的调查,立即重新翻找出了当年的卷宗,并且逐个联系了当年的嫌疑人,向他们提出了获取DNA样本的请求,而大部分人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都爽快地答应了警方的请求,除了一个人丹尼尔·沃洛森,也就是警方当年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他药瓶的那位嫌疑人。

此时,已经40岁的丹尼尔与19年前的态度截然相反,当年他很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如今却十分的抗拒,他表示自己早在案发当年就已经提供了自己的头发和指纹,现在没有必要再提供自己的DNA样本。

可他越是如此,警方对他的怀疑就越重,毕竟他是除了约翰之外当年嫌疑最大的人。

但根据美国当时的法律,在没有绝对的证据前,警方无权强行获取嫌疑人的DNA样本,于是警方只能派人秘密跟踪丹尼尔,企图在日常生活中获取一份他的DNA。

最终,在警方夜以继日的跟踪下,他们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在丹尼尔卖给车贩子的一台二手车上找到了一根他的烟头,并在经过DNA比对之后,发现他的DNA与留在苏珊体内的DNA完全匹配,这也就是说他才是当年杀害苏珊的真凶,于是当即将他逮捕归案,并很快便将他送上了法庭。

2006年3月,本案正式开庭审理,可面对充足的证据,丹尼尔仍然死不认罪,坚决不承认是自己杀害了苏珊,但DNA铁证在前,他再怎么狡辩也是徒劳。

最终,陪审团一致认定丹尼尔·沃格森一级谋杀罪名成立,判处40年监禁。

直到几年以后,丹尼尔发现自己再无脱罪的可能,他才为了减刑终于说出了当年的案发经过。

据丹尼尔所说,他是在路上发现了独自一人的苏珊,在确定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后,便对苏珊起了色心,于是将苏珊拖进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并对她实施了暴行。

在一切结束之后,他便匆忙逃回了自己的公寓,但在逃跑的路上不小心将自己的手提包掉在了地上,最终成为了警方破案的关键线索。

听了丹尼尔的供词后,警方立即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丹尼尔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到苏珊的钱包,而且丹尼尔也明确表示他并没有带走苏珊身边的任何物品,可当年警方在调查案发现场时,却并没有找到苏珊的钱包。

因此,警方猜测在丹尼尔离开以后,应该有人发现了苏珊的尸体,只不过这个人比较贪财,没有选择报告给警察,而是偷偷拿走了苏珊的钱包后就离开了。

那两根被警方当成线索的头发也正是此人留下的,因此才会与真凶丹尼尔并不匹配,至于拿走苏珊钱包的人到底是谁,警方就不得而知了,或许是流浪汉,又或许是附近的居民,总之谁都有可能。

不管是谁,他这种贪小便宜的行为都给警方的调查造成了极大的误导,若不是他留下的两根头发,警方当年不可能那么轻易的放弃对丹尼尔的追查。

可我们又不能完全怪罪警方的失职,毕竟按照一个正常人的思维,现场留下的毛发都会自然而然联想到是凶手的,若非科技的进步,可能这位残忍的凶手就真的逍遥法外了。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来源:裘克谈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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