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这里做个辟谣,这方面,政策层面已经筑起严格限制的“高墙”: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早就划定红线:宅基地与自留地、自留山等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经济
这两天主播关注到,“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地、买房”的词条在百度、微博等平台冲上热搜,再度引发公众对农村宅基地问题的探讨。
在这里做个辟谣,这方面,政策层面已经筑起严格限制的“高墙”: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也早就划定红线:宅基地与自留地、自留山等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申请获取。
这些制度设计的核心,是为农民构筑“户有所居”的底线保障。在“一户一宅”的限定下,禁止自由交易,能避免部分农民因经济压力或认知局限,在卖房后失去安身立命之所。尤其对于那些在城市发展受阻后回流家乡的农民来说,这能保留他们最后的退路,防止出现“城里站不住脚、家乡回不去”的困境。况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本就有限,如果放开购买,势必会挤占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的指标,损害他们的权益。
政策的刚性约束还与守护耕地红线紧密相关。农村土地除了宅基地,还有承包地,也就是种粮食的耕地,二者空间交错。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的浪潮下,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高涨,一旦放开交易,很可能诱发耕地“非粮化”乃至“非农化”的异变。
不过,严格的政策并非阻断城乡互动。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可以市场化流转的“三权分置”探索,为宅基地利用带来新思路。例如通过将闲置农房租赁给市场主体,改造成民宿、非遗工坊等,既能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盘活沉睡资产,也能激活乡村经济,还能满足城里人的田园梦。
策划:任鹏
监制:向雨瑶
文案出镜采制:衣春悦
来源:农村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