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量刑标准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8 15:14 2

摘要:对系统功能的破坏: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增加、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例如,造成10台以上计算机的主要软硬件无法运行,或导致为1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系统瘫痪1小时以上。

👮首先需要明确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可立案:

1、对系统功能的破坏: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增加、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例如,造成10台以上计算机的主要软硬件无法运行,或导致为1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系统瘫痪1小时以上。

2、对数据或应用程序的破坏:非法删除、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例如,对20台以上计算机的数据进行非法操作,或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

3、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程序,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例如,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导致20台以上计算机被植入病毒。

🔷根据《刑法》第286条及上海地区的司法实践,量刑分为两档:

✨一般情节(后果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包括: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系统瘫痪影响用户1万人以上、删除/修改数据涉及20台以上计算机等。

✨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包括: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系统瘫痪影响用户5万人以上、破坏公共服务系统(如金融、医疗等)导致生产生活严重受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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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郭成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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