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穿越时空的“外号”风波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28 14:49 2

摘要:《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老同学聚会上,

有人突然喊出你学生时代的

尴尬外号……”

“20年前的‘小胖墩’绰号,

如今被做成表情包疯传……”

这些看似玩笑的称呼,

真的只是“年少无知”吗?

陈仓检察“典”播室带你解锁——

那些年我们喊过的绰号,

到底有没有“法律边界”?

今日“典”播

《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当遇到“恶意外号”,同学们应该勇敢说“不”,明确告诉对方“我不喜欢这个外号,请不要这样叫我”;并保留证据,必要时进行拍照、录音;同时求助大人,及时告诉老师、家长,通过学校教育或家长沟通制止侵权行为。若情节严重如公开侮辱、网络传播,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来源:陈仓检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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