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平台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其在创造大量新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的同时,也给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近日,本市法院宣判了两起案例,为打工人撑腰到底。
平台经济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其在创造大量新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的同时,也给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近日,本市法院宣判了两起案例,为打工人撑腰到底。
合作协议也能认定劳动关系
2023年3月15日,张某入职主营快递业务的某速递公司,双方签订《快递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张某负责某驿站区域快递收寄、派送。然而,在2024年4月8日,该公司单方解除协议。张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在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该案的争议核心在于,双方签订的《快递业务合作协议》能否认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经庭审查明,张某日常使用的工作App的企业认证主体为该速递公司,公司通过App发送工作通知,张某需每日进行上线、下线打卡,并上报工作记录及快递数据。同时,张某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工作规则,公司对其工作时间、订单派送方式等都有明确要求,体现出较强的劳动管理。在经济方面,张某按月从公司领取报酬,且其从事的劳动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对外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公司还负责处理工作投诉。这些事实表明,双方存在明显的人格、经济和组织从属性。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作出裁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速递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维持仲裁结果,公司最终未上诉。
法官说法
部分企业试图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模糊劳动关系,逃避责任。劳动仲裁和司法实践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单纯依据协议名称判断,而是重点审查用工事实,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准确认定劳动关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直播带货也是劳动管理
2023年11月20日,李某入职某食品公司,公司为其提供直播场所和设备,李某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公司商品。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5800元加提成,每天直播3个小时。李某的工作任务、业绩目标、直播时间和话术均由公司安排,休假也需经公司同意。后双方发生矛盾,李某工作至2024年11月1日,随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在此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某的请求,某食品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的关键在于判断李某与某食品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情况来看,李某从事的“直播带货”活动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接受公司的管理、指挥与监督,按月领取相对固定的报酬,直播所需的场所和设备也由公司提供。这些情形充分体现了双方之间存在明显的人格、经济和组织从属性,构成较强程度的劳动管理。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某食品公司不服并上诉,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如今“直播带货”成为不少商家促进销售的重要方式。“带货主播”与直播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往往成为仲裁委员会和法院裁审案件时的焦点。在认定“带货主播”与直播单位的法律关系时,不能仅看表面形式,而应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工作条件、劳动者受管理约束程度、工作自主性以及报酬计取方式等因素。对于符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应依法认定劳动关系,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天津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