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充分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28 18:07 3

摘要:▲5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等单位作相关介绍并答记者问。北京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叶昶主持。

▲5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等单位作相关介绍并答记者问。北京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叶昶主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着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着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和成长空间。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审判职能,坚持首善标准,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在规则引领、普法宣传、合力共育、协同治理方面深入探索,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共建安全、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一、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案件的特点

资料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经突破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7.3%。通过网络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互动社交、休闲娱乐,已成为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相关的案件多发。我们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施行以来的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案件特点进行了梳理,下面作一简要介绍:

一是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手段多样。有的被告人在网络上以交友、选拔童星为“幌子”,将未成年人约至线下实施侵害;有的以谈恋爱、检查身体为由诱骗未成年人拍摄隐私照片、视频;有的以游戏代练、账号充值为诱饵,引诱未成年人转账汇款。此外,一些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薄弱、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容易受不法分子的蛊惑误入歧途,利用网络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二是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民事纠纷数量逐年增长,案件类型多样。案件中既有因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引发的财产权益纠纷,也有因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等引发的人格权益纠纷,还有因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创作引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纠纷,虚拟财产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平台算法推荐责任等新类型法律问题也交织其中。

三是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呈批量化趋势。由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行为引发的纠纷数量持续增长,涉案争议标的金额最高达三百余万元,远超过了未成年人日常合理消费水平。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家长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网络平台身份识别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凸显了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平台技术保护措施的重要性。

二、充分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

案件表明,当前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面临的权益风险更加隐蔽、多元、复杂,司法作为权益保护最后防线的作用更加凸显。面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迫切和现实需要,北京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保护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震慑作用,依法惩治涉网络犯罪

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坚决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司法防线,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坚持惩教结合,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犯罪前有长期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被告人,在依法惩处的同时对其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教育,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

(二)公正审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民事案件,以司法裁判明确网络行为底线和权利边界

依法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对知晓网络用户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名誉权,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络平台,依法判令其与侵权的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对未成年人向微信好友发送造谣受害人的不雅视频、在朋友圈喊话好友围观的行为认定构成侵权,依法判决侵权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在未成年人游戏大额充值等案件中综合考量网络平台和监护人的过错程度,公平合理判定各方的责任,力促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空间秩序和平台经营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延伸职能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全流程保护

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一名未成年人与他人网聊结识,线下见面时遭性侵,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出现精神抑郁倾向。法院及时会同心理专家多次对其开展心理疏导,被害人情绪逐渐稳定,重拾信心投入新的学习生活。

三、坚持案件办理与促推治理并重,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屏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北京法院在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案件的同时,持续深化与网信、教育、妇联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切实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携手破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难题,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推家庭教育、强化学校教育、推动协同治理方面通力协作,工作成效显著。(一)深化法治育人,提高未成年人网络法治素养

北京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法治素养教育,着力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的“双刃剑”属性,自觉提高应对网络风险的能力。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托“京法护‘未’来”法治教育品牌,面向各年龄段未成年人针对性开展网络保护主题法治活动,以“身边‘网’事”为切口把法治宣传融入学生生活学习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北京高院、互联网法院深度参与由市委宣传部指导、市委网信办主办的“互联护苗2024”主题网络活动,推出主题直播课、普法“微视频”,上线后反响良好。根据延庆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真实案例改编的普法微电影《回归》,获得第十一届“金法槌”微电影类评委会特别奖。

(二)助推家庭教育,夯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涉网络侵害案件的未成年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家长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方法不当等问题。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教育是关键环节。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持续加强对监护人职责的释明与引导,对未能有效监管未成年子女网络行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等300余份。探索“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建设全国法院首个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实现与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网上家长学校”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帮助家长提升自身的网络素养,教会家长如何给孩子们设定“未成年人模式”,如何更好地引导孩子安全用网。

(三)强化学校协同,筑牢校园网络安全防线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日常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开展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加强网络保护合力的重要力量。法院与教委等部门持续开展沟通协作,以学校为主阵地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全市法院602名干警在626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发挥专业优势,依托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网络普法活动,积极协助学校完善网络欺凌预防机制,深度参与对学生网络不当行为、不良行为的教育引导。互联网法院与市教育两委联合建立“北京市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实践基地”“北京市学校‘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推动网络素养教育融入北京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教育体系。

(四)促进多方联动,优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治理

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水平,需要“六大保护”合力共治。北京法院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持续培育选树典型案事例、梳理总结案件审理情况、编写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白皮书并面向社会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的关心关切。互联网法院深入总结审判经验,编写发布《网络服务提供者未成年人用户账号管理指引》《网络服务提供者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投诉处理指引》,为网络平台提供工作指引,被首都互联网协会纳入行业的自律公约。各级法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网络用户身份验证、内容服务漏洞为切入点,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针对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在网络文学平台多次充值购买漫画引发纠纷的问题,向平台经营者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完善注册、充值环节身份识别机制,强化内容审核,丰富优质网络文学内容供给,有效助推了平台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是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北京法院将持续强化使命担当,坚持守正创新,切实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携手各方力量构建安全、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未成年人、造福社会。

记者提问

记者:我们注意到全市法院已经有602名干警在626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请详细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在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近年来,北京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抓手,持续探索既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又契合数字时代未成年人需求的网络法治教育路径,推动形成了“四个注重”工作格局,年均开展网络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近200场,覆盖中小学师生数十万人次。

一是注重规范履职。我们深入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选派602名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的优秀法官、法官助理,深入626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多家法院制定出台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履职清单,建立“一人一册”“一校一册”履职管理台账。在多校建立法治副校长“坐班”制度,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工作。

二是注重院校联动。持续深化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的沟通协作,搭建起多元参与、信息共享的院校联动平台,形成“教、学、管、育”一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网络法治素养教育基地校”,将标准化网络法治素养课程纳入课程体系,通过院、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造以网络法治观念养成为核心,集实践教学、探究学习、自主参与为一体的高质量法治实践平台。

三是注重分龄施教。我们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认知能力和行为习惯,坚持“分层分类、循序渐进”原则,科学设置网络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小学阶段侧重培养学生网络文明素养,帮助他们树立初步的风险防范意识;初中阶段侧重学生网络行为规则意识养成,引导他们正确认识网络言论边界、法律责任;高中阶段聚焦热点高发问题,讲解网络暴力、侵犯个人信息、非理性直播打赏等行为背后的法律风险,引导他们在互联网上理性表达观点、依法维护权益。

四是注重家校共育。未成年人网络法治素养提升不仅是“学校事”,更是“家庭事”“社会事”。法院开设各种形式的家校共育网络安全课堂,针对家长“不会管”“管不好”等困惑,就电子设备使用管理、“未成年人模式”使用方法等开设实用课程,强化家长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监护责任,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进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教育体系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也希望能够继续与学校、家庭、社会通力合作,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安全、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中自由探索、安心成长。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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