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8日讯近年来,济南市市中人民法院依托市中区成为全省首批全环境育人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探索区内教育集团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根据不同教育集团内学生特点,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主动承担“教育合伙人”的责任,携手开展“学法养正,知法明理”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8日讯近年来,济南市市中人民法院依托市中区成为全省首批全环境育人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探索区内教育集团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根据不同教育集团内学生特点,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主动承担“教育合伙人”的责任,携手开展“学法养正,知法明理”的校园法治主题活动,做好四篇文章,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取得显著成果。市中区人民法院先后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建好一支队伍,上好每堂法治课。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区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因此,在推选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人选上,优中选优、强中选强,推选的法治副校长都是业务骨干、办案能手。他们担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后,不管业务多忙,都能尽职尽责,定期开展法治讲座和班会,努力当好普法先锋,为学生健康成长撑起“平安伞”。在与白马山教育集团开展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中,根据白马山教育集团所属学校处于城乡结合部和城郊结合部,生源大都是附近村居百姓子女和外来务工子女特点。小学生年龄多集中在7-12岁,鉴识能力差、心理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家长忙于生计,缺乏教育观念和陪伴时间的特点。每堂法治课,从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出发,对小学的学生们侧重强调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校园霸凌和未成年人犯罪偷盗行为的危害性,面对心智未开的幼儿园小朋友,就宣讲紧急求助知识和相关生活常识,从不同侧重点来提高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让法治观念真切融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
强调审教结合,注重源头预防。市中区人民法院通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举办开放日、公开庭审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结合学生心理特点,以案说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培养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崇尚法治的良好习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了对小学生们进行直观法治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课,他们都要协助辖区小学进行“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让同学们化身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法警等角色,亲身参与“庭审”,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工作。亲身感受法的威严,从心灵中受到震撼,在成长道路上受法的“约束”,自觉遵纪守法,好好学习,将来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多样式普法,用心用情让法治教育入心入脑。青少年正处于身心成长的关键期,生理、心理都在发生变化,如何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学校、家庭、社会等共同携手,当好他们的人生导师。在法治教育中,他们守正创新,勇敢尝试,力求做到聚力权益保护、强调审教结合。一是创新教学方式提高参与度。采用激励式互动式授课、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情景剧等各种形式,使广大学生愿听、爱看、积极参与,比如举办“我心目中最优的学生法官”评选活动,由学生们扮演法官等进行模拟询问、讯问,有效促进学生们对法官的了解,引导大家支持法治建设。二是利用流行元素丰富“教材”形式。结合身边真实案例,创作微动漫、微电影等,用可爱的本土化卡通形象和脍炙人口的歌曲,让学生在欢声笑语中了解法律知识。三是定期“请进来”丰富教学地点。在“六一”国际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法院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如去年秋季开学前夕,区法院组织萌娃开展法院法治体验之旅,把法院变成法治教育“第二课堂”,让同学们在近距离的交流互动中感受法治魅力。
注重源头预防,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市中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特别法庭还聚力权益保护,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未成年人的参与权和表达权,与区内各个中小学建立涉法热线,在涉及少年儿童家事案件中做到依法询问适龄未成年人的意见,并将其真实意愿作为案件裁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使婚姻家庭纠纷中涉未成年人案件得到有效化解,法庭成立“爱心家事港湾”,根据涉未成年人案件实际情况,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等。提示父母要关爱未成年子女、依法带娃,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遭受伤害,减少因离婚后双方矛盾纠纷再发生变更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在关爱未成年人的同时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闪电新闻记者 董洁 耿欣 通讯员 董广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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