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禁止!禁止!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28 23:16 2

摘要:为确保中高考期间全市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2025年中高考在即

我市发布

《关于加强2025年中高考期间

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2025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中高考期间全市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亳政办秘〔2024〕3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7日)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直播、体育健身、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音乐茶座、露天舞厅、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市区“禁鸣”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

六、严格执行《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区内任何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七、在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4日至6月 17 日),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输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投诉电话:12345、110。

九、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一)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在中高考期间开展禁噪巡查及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噪声监测取证工作。

(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直播、体育健身、餐饮等活动监督检查;负责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切割、敲打、锤击和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公共场所娱乐集会活动、占道经营临时摊点、占道搭台演出、流动商贩沿街叫卖、农贸市场产生的噪声监督检查;负责对饲养家禽噪声监督检查;负责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噪声监督检查。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市政道路及桥梁、城市高架、快速路等建设施工产生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噪声监督检查。

(五)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客货运输场(站)、物流配送中心、托运站和快件分拣点噪声监督检查;负责对高速公路及桥梁、除市政道路外的各级公路及桥梁等建设施工产生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和铁路干线两侧交通噪声监督检查。

(六)公安部门:负责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监督检查;负责对家庭及其成员饲养犬只、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噪声扰民行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行为;负责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噪声扰民行为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居民区(楼)内生产加工噪声监督检查。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依法查处禁噪监督检查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七)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对未经批准开展演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无照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区范围内酒吧、KTV、网吧、台球室、棋牌室、健身房等室内娱乐健身噪声,小区公共广播喇叭宣传噪声进行监督检查。

(八)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内、考点内产生的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学校广播、铃声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各考点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来源: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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