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第6期“国内学术观点”择选的文章,涉及“现象学视角下的‘基础设施隐喻’”、“信源可信度与纠正方式如何影响虚假信息纠正”、“网络平台‘媒介化调解’的传播失范及善治准则”、“技术、平台与数据”、“社交媒体用户审美引领机制与结构”、“主播类型、生存伦理与直
摘编者:杜鹃(《青年记者》编辑)
导 读:
2025年第6期“国内学术观点”择选的文章,涉及“现象学视角下的‘基础设施隐喻’”、“信源可信度与纠正方式如何影响虚假信息纠正”、“网络平台‘媒介化调解’的传播失范及善治准则”、“技术、平台与数据”、“社交媒体用户审美引领机制与结构”、“主播类型、生存伦理与直播带货的道德经济学”6个主题。
现象学视角下的“基础设施隐喻”:基于媒介本体论的探索
胡翼青、谌知翼在《现象学视角下的“基础设施隐喻”:基于媒介本体论的探索》(《新闻界》,2025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现象学的视角下,采用“基础设施隐喻”探索媒介空间,是媒介本体论研究的一条重要理论线索。以海德格尔的存在论现象学为参照,麦克卢汉运用“外观/背景”模型将媒介视作提供隐蔽环境的无形背景,芒福德的“容器型技术”将媒介进一步上升为人类存有的栖居之所。库尔德利与赫普率先以“物质主义现象学”为名,探讨数字基础设施时代深度媒介化的问题。他们赋予数字基础设施以背景性、栖居性与解域性的内涵。不过,聚焦于人类意识的现象学,也面临着理解媒介乃至现代社会世界的巨大危机。在数字基础设施时代,是否承认人工智能行动者和机器思维的难题正摆在现象学面前。
谁在左右判断?——信源可信度与纠正方式如何影响虚假信息纠正
潘文静、孙纪开在《谁在左右判断?——信源可信度与纠正方式如何影响虚假信息纠正》(《新闻与传播研究》,2025年第3期)一文中指出:健康虚假信息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受到了学界与业界的广泛关注。在干预措施之中,包括事实核查在内的事后纠正是常见的方式。在事后纠正的过程中,受众会接触到多个信源,虚假信息和纠正信息的信源可信度可能会分别或共同影响纠正效果。此外,随着媒介实践业态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AI)已逐渐作为事实核查的主体以及方式,参与到事实核查实践当中。因此,该研究采用了2(话题:防晒霜、疫苗)×2(虚假信息信源可信度:高、低)×2(纠正信息信源可信度:高、低)×3(纠正方式:AI事实核查、人工事实核查、简单驳斥)全因子在线实验来考察上述议题。结果表明,纠正信息信源可信度显著影响了纠正信息的转发意愿和感知纠正方式质量,并且这一效果不会受到原虚假信息信源可信度的影响。此外,与简单驳斥相比,人工事实核查和AI事实核查都带来了更高的纠正方式质量感知与纠正信息转发意愿;和AI事实核查相比,人工事实核查被认为是质量更高的一种纠正方式,但二者在影响纠正信息转发意愿方面没有差异。该研究的发现对此后的虚假信息干预实践有着指导意义,一方面肯定了纠正信源可信度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提供了一种看待事实核查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的视角。
注意力的公共竞技场:网络平台“媒介化调解”的传播失范及善治准则
达彤、陈堂发在《注意力的公共竞技场:网络平台“媒介化调解”的传播失范及善治准则》(《传媒观察》,2025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因刚性制度监管缺位,网络平台以流量为导向推动的“媒介化调解”逐渐形成基于自治逻辑的纠纷话题的公共竞技场,其内容生产与传播的伦理失序不可避免。通过对1201个样本账号及36个重点账号的观察发现,媒介化调解呈现中存在调解“假事件”、账号运营商业化、内容取向低俗化等道德范畴传播失范问题,以及调解主体违背当事人隐私意愿、新技术介入导致调解共享价值偏差等伦理范畴传播失范问题。缺少伦理价值牵引的媒介化调解易在社会舆论场中引发舆情,偏离向善的伦理原则。应以同时遵从真相、秩序双重导向兼顾的底线伦理准则和责任、信念伦理统合的高阶伦理准则的善治准则来引导媒介化调解实践。
技术、平台与数据:基于业界感知的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路径
张志安、冉桢在《技术、平台与数据:基于业界感知的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路径》(《新闻与写作》,2025年第4期)一文中指出:推动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是当前中国主流媒体深度融合、新闻业转型发展的关键任务。在简要梳理媒体融合十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结合面向新闻媒体负责人的访谈材料,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的三个关键要素可概括为技术、平台和数据。在技术层面,主流媒体应当持续通过技术吸纳与应用场景研发,实现生产链条重构、有效用户触达与社会治理参与。在平台层面,主流媒体应当在做大做强自主客户端的同时,积极推进与互联网平台的关系整合,实现流量共享、技术共创与数字生态共治。在数据层面,主流媒体应当以数据真实、分类评价和注重实效为基础,构建起基于“流量和数据”的全新评价体系,同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平衡。
谁能引领青年审美:社交媒体用户审美引领机制与结构
徐翔、任顺恺、郭蓉在《谁能引领青年审美:社交媒体用户审美引领机制与结构》(《青年记者》,2025年第5期)中指出:审美是思想意识与感性体验之间的夹缝地带,其背后隐藏着微观权力和文化领导权的“审美之维”。关于社交媒体中谁在引领青年审美,现有研究主要是进行零散的现象描述,缺乏宏观性、系统性的实证调研与理论整合。以审美引领与审美领导权为理论锚点,实证考察社交媒体中政治、经济、文化的三元结构及其作用关系,研究发现,经济性主体在青年审美中占据显著主导地位 ;文化性主体规模较小,但展现出最强的审美触发潜质,而政治性主体的直接影响最弱 ;政治性主体与文化性主体的直接审美影响薄弱,但能通过经济性主体形成中介。社交媒体中的审美引领需要重视“审美领导权”和“审美领袖”的作用,拓宽文化领导权的理论版图与实践调节领域。
“宇宙的尽头是直播带货”:主播类型、生存伦理与直播带货的道德经济学
吕鹏、江峥滢在《“宇宙的尽头是直播带货”:主播类型、生存伦理与直播带货的道德经济学》(《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3期)一文中指出:近年来,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数字劳动方式迅速崛起,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带货主播。既有关于带货主播的研究已经展示了该群体的劳动过程及情感实践,但是未曾论及全民带货趋势的成因。为此,文章基于道德经济学的理论视角,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两种研究方法,试图深入剖析大众选择直播带货的深层因由。为了厘清带货主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论文依据阶层维度和收入维度提出了一个带货主播的类型学框架,将现有的带货主播分为精英复制、草根逆袭、中产迷茫及底层边缘四种类型。继而从社会情境、外在环境和内在要求三个方面分析了大众为什么能以及为什么都要去直播带货。研究发现,道德经济渗透于直播带货的商品价值和社会互动中。同时在流量经济下,道德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得不同类型的带货主播面临着道德资本增值和道德反噬两种结果。直播带货是理解当下数字中国社会的一个最为直观的切面和窗口之一,以道德经济学为视角,加大对理论和现实的反思,才能更好地寻求直播行业长远发展的方法与路径。
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