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00后男主播小A与经纪公司签了三年的独家协议,约定由经纪公司全权运营该账号,小A不能私自开设小号或在其他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近年来
看直播成了大家消遣娱乐的方式
赶海、卖货、跳舞
......
形式多种多样
但是
一些“擦边”、涉黄直播
也在违法的边缘不断试探
当00后男主播与经纪公司对簿公堂
究竟怎么一回事?
看看厦门法院如何判决!
厦门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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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00后男主播小A与经纪公司签了三年的独家协议,约定由经纪公司全权运营该账号,小A不能私自开设小号或在其他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合作一年后,小A账号因涉低俗、涉黄被抖音封禁,经纪公司要求小A用他人名义注册新号继续违规直播。
之后,小A私自注册多个小号在其他平台直播被经纪公司发现。经纪公司将小A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厦门中院经审理认为
首先,直播工作具有人身属性,若主播明确拒绝继续合作,公司便无权要求主播继续履行。
其次,主播因涉低俗、涉黄被封号,公司不仅未纠正,反而教唆其用他人账号违规直播,双方均存在违法、违规且违背公序良俗,需各自承担后果。
最终,厦门中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驳回公司一审的全部诉求。
法官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经纪公司作为专业机构,对主播有指导义务,开展违法直播不利于网络环境的健康。
无论经纪公司还是主播,均应尊重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提升专业素养,共同维护健康网络环境。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来源: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