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他的案子被称为李师科案,这是一起发生在1980年代的银行抢案,因是台湾治安史上首件“杀警夺枪,再抢银行”的案件而知名。
1982年5月26日,台湾治安史上“持枪抢劫银行”第一人李师科被枪决,学者们也开始着手探讨孤独老兵之心理。
李师科像
关于他的案子被称为李师科案,这是一起发生在1980年代的银行抢案,因是台湾治安史上首件“杀警夺枪,再抢银行”的案件而知名。
🔫台湾李师科案🔫
李师科
李师科,出生于山东,识字不多,八年抗战(1937—1945)时参加游击队,后编入正式部队,跟随国民党部队来台。
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车及开计程车为生,不少邻居找他修理机械及电器。李师科非常喜欢小孩,常跟邻居的小孩一同玩耍,不少小孩都喜欢他。而当他看到银行千千万万的钞票放给特权、成为呆账的时候,看到他牺牲青春、牺牲自己与家庭来捍卫的社会竟这样对待他的时候,他涌起抢劫银行的念头。
抢劫动机
在被捕后,李师科告诉记者,因为他“看不惯社会上的许多暴发户,经济犯罪一再发生,所以早就想抢银行。”。
有民众把李师科视为「义盗」
还在庙门口竖立他的人像
在侦讯时,李师科则表示是“因为对现实不满,对社会不满”所以犯下此案。而据类戏剧《台湾变色龙》说法,李师科是因为自己即将步入老年,积蓄不多,又无亲无故,为筹养老金才犯罪。
策划抢劫
为了实施抢案,李师科先于1980年1月7日在台北市金华街199巷,假询问永康街位置之名,趁其不注意时,持仅能填装单发子弹的土造手枪,射杀在教廷大使馆服勤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队警员李胜源。然后再抢走死者身上的点三八左轮手枪。
李师科杀害警员李胜源后,花两年时间策划,才着手抢劫台湾土地银行古亭分行;选择此银行之因为其警备人数不多,当中警备人员又常被调去保护运钞车,警备甚为松散。李师科并多次假将钞票换作一元硬币之名了解柜台作业情形,以便下手。
成功抢劫
1982年4月14日下午3时20分,李师科持着先前所抢来的警枪,戴假发、白色鸭舌帽、口罩,蒙面闯入台湾土地银行古亭分行,先向行员陈雪鸿确认警卫不在现场,随后大喊“钱是国家的,命是你们自己的,我只要一千万元,你们不要过来”,枪伤一名银行副理林延湖,然后跳上柜台洗劫,最后抢走新台币531万余元后逃逸。
本案为台湾治安史上首件“杀警夺枪,再抢银行”案。经媒体大肆报导后,此案顿时成为民众热门话题,推测犯罪者动机及经过成为不少庶民之乐事。警方悬赏200万元作为破案奖金,高层下令限期破案,但反而埋下之后冤案的导火线。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古亭分局厦门街派出所管区警员姚天声、张维祯于警铃响后五分钟内赶至现场,此时李师科已逃逸。经热心的居民指引,由旁边的防火巷(当地居民已命名为李师科巷)继续追缉。在这期间李师科自知若继续待在台湾难逃法网,加以其生活甚为简朴,而一次花光又易使人起疑,一时不知该如何花这笔钱,因而决定出国散心。
被冤枉的王迎先
23天后,一名外型、口音、姿态皆酷似李师科,家中被单又与李师科遗留之棉被款式及图案相近的计程车司机王迎先,被女儿的男朋友检举,遭到调查小组急于破案的员警逮捕。王迎先被逮捕后,遭受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肃窃组警官詹俊荣、侦查员谢文昌、洪福川、陈奕煌、周桐明以非法拘禁、刑求逼供等不法方式为刑事侦查。
被警方认为是土银抢案嫌犯的王迎先
5月7日凌晨3时,王迎先在带领警方寻找犯案工具及赃款的过程中,趁机跳下秀朗桥坠入新店溪中。在王迎先跳水后不久,真正的抢匪李师科于和平西路的住宅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逮捕。而在李师科被捕后,高雄县弥陀乡(今高雄市弥陀区)又出现银行抢案。
李师科被捕后,根据《戒严法》,承办检察官罗明通将案件移送台湾警备总司令部,由军事检察官承办。由于罪证确凿,李师科于1982年5月21日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5月26日清晨被枪决。
赃款去向
李师科大概花了5万元于女人身上,以及不到15万元购买电视机、电锅与电胡刀。
另外400万元则包于牛皮纸袋中,并寄放于三重友人家;也因此包钱使友人起疑(当中他曾陷入挣扎:若报案,则李师科之命必绝;若不报案,则政府威信面临危机,公众将陷入治安恶化之恐慌),而报案侦破。
之所以要把钱寄放在友人家里,是因为“友人有个小孩念小学,很可爱。我想,我一定会被捕,干脆把钱送给友人的女儿,让她安心念到大学毕业”(据李师科对记者之陈述)。
台湾金融机构在李师科案后要求所有人进入前必须脱下安全帽和口罩
而剩下的钱李师科拟作为出国散心之用。被捕前他还特别找了不少旅游导览、书籍作为国外旅游参考之用。
抓王迎先的警察在后来开始逃亡,其中陈亦煌逃到黎山,詹俊荣逃到奥地利,等到1988年和1991年两次减刑才出面投案,2002年,陈奕煌当上林务局东势林管处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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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卧阑听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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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历史有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