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街头到心头:这辆“流动检察车”装着整个乡村的法治烟火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29 17:07 2

摘要:“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我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我的执行款到现在没有执行到位,应该走什么样的司法程序?”在检察机关设置的法治咨询台前,群众认真阅读发放的宣传手册,并向检察官提出自己的疑问。这是宁河区检察院“流动检察车”在各乡镇开展巡回法治宣传服务

“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我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我的执行款到现在没有执行到位,应该走什么样的司法程序?”在检察机关设置的法治咨询台前,群众认真阅读发放的宣传手册,并向检察官提出自己的疑问。这是宁河区检察院“流动检察车”在各乡镇开展巡回法治宣传服务时的场景。

长期以来,乡村法治服务供给不足是困扰基层法治建设的痛点问题,这一困境严重制约了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推进。对此,宁河区检察院于今年年初打造“流动检察车”巡回法治宣传服务平台,旨在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回应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用半年时间努力做到全区15个街镇普法宣传活动“全覆盖”,更加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农村地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切实打通基层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宣传内容和方式更“接地气”

在宣传内容上,“流动检察车”每个月都会根据不同主题和各乡镇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主要涵盖5大方面。通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阐述,引导群众认识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过宪法法律知识的普及,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群众明晰日常行为的法律边界,从而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对检察职能的介绍,帮助群众进一步增进对检察机关的认识和了解,更好地争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与支持。通过对电信网络诈骗与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的剖析,更加契合社会热点问题,帮助群众提升识别和防范的能力,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的宣传,介绍“宁河区未成年人保护协调联动中心”的职能作用,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合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在宣传方式上,“流动检察车”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宣传矩阵,实现不同渠道与途径优势互补。在线下,组织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多样化的法治讲座与培训活动,并在各宣传点位设置法治咨询台,现场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法治咨询服务,真正将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在线上,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定期发布原创或转发高质量作品,及时更新检察工作动态。同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借助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简短精炼、通俗易懂的短视频作品,使活动更接地气、更聚人气。此外,“流动检察车”还会定期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干警走进直播间与群众在线互动,进一步拉近检民距离。

推动普法活动街镇“全覆盖”

目前,宁河区15个街镇“全覆盖”的普法活动计划也已启动,利用重要的时间节点确定相应的活动主题,切实将法治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

在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流动检察车”来到东棘坨镇集市进行现场普法,并同步制作《国家安全在身边》宣传短片进行推送,普及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号召群众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在第二十五个知识产权宣传周,“流动检察车”走进宁河现代产业园区,积极参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题入园服务活动,向与会企业家代表提供反映诉求的渠道与途径。在《民法典》宣传月,“流动检察车”先后前往七里海镇和岳龙镇集市进行普法,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并通过“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成效,进一步保障检察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做好法治宣传“后半篇文章”

法治宣传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还需要做好“后半篇文章”,而效果评估则是检验服务成色的“试金石”。对此,“流动检察车”巡回法治服务平台建立了“两手抓”的效果反馈和评估机制。一方面,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收集反馈意见,以“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五级量表的形式评估群众满意度,并邀请代表委员开展座谈交流,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收集群众诉求。另一方面,在每次活动结束后,由干警进行全面系统的复盘和总结,梳理特色亮点,深挖问题不足,形成工作报告。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和活动情况,对效果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并适当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自该平台启动实施以来,宁河区检察院已累计开展法治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5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开展代表委员座谈活动1次,为群众答疑解惑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图片由宁河区检察院提供)

记者 高锴

通讯员 张慧娟 信恒涛

编辑 朱燕

来源:天津政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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