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
各年级均不予转入学校
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塘沽育才学校、塘沽十四中、塘沽新港中学、滨海新区云山道学校、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塘沽盐场中学、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大港六中。
仅八年级(2023级)不予转入学校
塘沽三中、塘沽七中、塘沽十一中、塘沽十五中、塘沽未来学校、大港一中、大港十中。
转学对象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登记审核时间与地点
2025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预计于2025年2月11日左右通知入学)
参见附件1,在指定学校登记。
审核材料提交
(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或居住证电子信息凭证(见“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微信小程序首页);
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各页);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各页、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各页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三)《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
(四)《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规范字体手写签字。
(五)如果学生就读学校为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还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六)外省转入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上报不予补录有关信息。(详询登记学校)
注意事项
(一)上述要件要求材料真实,因家长原因导致的信息错填或未按时登记等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滨海新区教体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四)新区教体局委托部分局属初中学校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此外,租房学生将按照居住证属地统筹安排到塘沽九中、塘沽河头中学、塘沽新城中学、大港七中、大港九中、汉沽三中、汉沽大田中学、海滨二校、海滨三校。请租房学生家长自行前往上述学校进行登记。
(五)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新区教体局下一步统筹安置。望各位家长知悉。
(六)申请转入滨海新区其他区域的学生,请咨询相对应的教育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如下:
泰达街(开发区):022-25203062
保税区:022-84912820
高新区:022-84806808
生态城:022-67289022
东疆港:022-25605310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
关于天津港保税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小学阶段)
转学登记对象
具有保税区空港区域、临港区域常住户籍(含蓝印户籍)并且在区内居住的一至六年级学生,需具有正常学籍 (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可以查验的学生学籍)。
转学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周一至周五下午3:30-4:30)
▶▶空港区域
1.申请转入一、二、三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 (天津港保税区东六道39号)
咨询电话:022-84841184
2.申请转入四、六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天津空港经济区兴宇路50号)
咨询电话:022-59096708
3.申请转入五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逸阳空港小学(天津港保税区景康路16号)
咨询电话:022-87331299
▶▶临港区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黄埔江道229号)
咨询电话:022-59892612
审核材料
1.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集体户户籍学生需提供集体户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页和学生本人页。
2.区内自有住房房本。如有本区户口没有自有住房,需提供在区内商品住宅租赁居住的备案登记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4. 《天津港保税区转学申请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
5.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的初中阶段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注意事项
1.保税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特别提示:对于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区内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天津港保税区文教局。
生态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中小学转学安排
▶▶小学转学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小学转学工作,解释权归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体育局所有。
报名条件
(一)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市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可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转学申请。
(二)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所购房产为二手房的,须满足2024年7月31日生态城发布的《关于调整生态城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的通知》中关于二手房持有时长、“六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时长等要求。
(三)学生学籍状态为“正常在校”,其中已在生态城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其转学申请。
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填报
1.填报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12月19日下午3:00,请家长在以上规定时间登录“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进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小学转学报名入口(生态城户籍)”,使用学生证件号码先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上传附件图片(须为原件图片)后提交。
2.所需资料
(1)转学申请(生态城2025年春季学期小学转学申请模板)。
(2)户籍资料。房主、学生父母及学生的户口本,要求学生户籍在生态城,所有户籍资料须体现出房主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3)房产资料。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一手房如无,可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主与学生须满足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
请注意:
填写所有信息、上传所有需要的资料原件图片并通过审核,方视为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家长可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请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查看线下核验地点。线上提交先后顺序不作为报名录取的依据。
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同时上传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照片)。
(二)线下核验
请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的家长,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携带所需材料的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核验。
请注意:
核验地点仅受理报名资料查验,不一定为后续录取学校。核验先后顺序不作为后续录取依据,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核验的,视同为放弃本次转学申请。现场核验请1名家长到场,学生不必前往。
本学期无空余学位的学校、年级
结合区域教育资源现状,本次无法接收转学生的学校、年级情况如下:
1.以下学校(部)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滨海小外小学一部、滨海小外小学二部、滨海小外小学三部和北师大生态城附校小学部(含新昌道、永盛路校区)。
2.以下学校的下列年级无法接收转入学生:
实验小学二年级(2023级)、三年级(2022级)和六年级(2019级)。
3.转学安置方式:
符合本次转学报名条件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线下资料核验的学生,由生态城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置就读。因部分学校可接收人数有限,如遇无法全部接收时,将由学校以随机方式确定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生态城教体局统筹安置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后续录取方式。开学前一周由录取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报到手续。
特别说明
1.家长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生态城教体局将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材料进行审查,转学结果将随时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外省市申请转入的学生,因涉及跨省调档环节,如调档成功可在本市入学,如调档不成功,需家长自行回原学籍校协调解决。
3.天津市海嘉学校为生态城区域一所民办学校,可接收滨海新区户籍学生小学转学申请,具体报名所需材料可致电学校进行咨询。
▶▶初中转学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解释权归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体育局所有。
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生态城户籍学生: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须为生态城内的独立产权住宅。
(二)外省户籍学生:学生父母一方具有生态城居住证、工作和社保(至少已持续缴纳6个月),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须为生态城内的独立产权住宅。
(三)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所购房产为二手房的,须满足2024年7月31日生态城发布的《关于调整生态城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的通知》中关于二手房持有时长、“六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时长等要求。
(四)学生学籍状态为“正常在校”,申请转入七、八年级就读。生态城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报名流程
(一)网上信息填报
1.填报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16日上午10:00-12月19日下午3:00,请家长在以上规定时间登录“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进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初中转学报名入口”,使用学生证件号码先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上传附件图片(须为原件图片)后提交。
2.生态城户籍学生所需资料
(1)转学申请(生态城2025年春季学期初中转学申请模板)。
(2)户籍资料。房主、学生父母及学生的户口本(须体现出房主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3)房产资料。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一手房如无,可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
3.外省户籍学生所需资料
(1)转学申请(生态城2025年春季学期初中转学申请模板)。
(2)生态城居住证。由生态城户籍管理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外省户口簿。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父母和学生户口如未在一个户口簿上,需提供佐证材料以判断父母和子女关系。
(4)居住证明。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一手房如无,可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未交付使用的,须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鉴于生态城整体学位紧张,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未在生态城购置房产的,暂无法由生态城区域内学校接收就读,将协调新区其他区域学校予以接收。
(5)工作及社保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个体经营或企业法人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一信用代码证);企事业单位务工类,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以上均须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生态城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截至报名时,需至少满足持续缴纳6个月)。
请同时下载打印附件“社保缴纳情况承诺书”,使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后在系统中上传。(社保缴纳情况承诺书)
请注意:
1.填写所有信息、上传所有需要的资料原件图片并通过审核并完成报名表打印,方视为完成网上信息填报。
2.请家长及时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请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查看线下核验地点。提交先后顺序不作为报名录取的依据。
3.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同时上传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原件照片)。
1.核验时间及所需材料:请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的家长,下载打印报名表、并携带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指定地点进行线下核验。
2.核验地点:房产地址在中央大道以西小区的,在新华生态城北岛学校核验(地点在生态城泰四路2280号);
房产地址在中央大道以东小区的,在滨海小外海博学部核验(地点在生态城富盛路999号)。
请注意:
核验先后顺序不作为后续录取依据,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核验的,视同为放弃本次转学申请。现场核验请1名家长到场,学生不必前往。
结合区域教育资源现状,本次无法接收转学生的学校情况如下:
滨海小外初中部(和韵路校区)、生态城一中初中部、南开中学生态城学校初中部和北师大生态城附校初中部。
▶转学安置方式:
符合本次转学报名条件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和线下资料核验的学生,由生态城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置就读。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后续录取方式。开学前一周由录取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报到手续。
特别说明
1.家长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生态城教体局将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材料进行审查,转学结果将随时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目前学籍为外省市的学生,如后续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报送不予补录有关信息(详询录取学校)。
3.天津市海嘉学校为生态城区域一所民办学校,可接收滨海新区户籍学生或居住证、工作和社保在新区的人员子女初中转学申请,具体报名所需材料可致电学校进行咨询。
东疆小外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小学转学规定
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需先在线上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12月16日—20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
申请转入年级
拟申请转入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东疆外国语学校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2024级(一年级)、2023级(二年级)、2022级(三年级)、2021级(四年级)、2020级(五年级)的。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东疆外国语学校学区范围:瞰海轩、上东花苑、海语城、东疆金融贸易中心(南区)、凌波轩、贻海观澜。
申请流程
1.线上填报
第一步:微信搜索“世纪微校云”
第二步:关注并进入“世纪微校云”公众号之后,点击底部菜单“转学登记—转学登记入口”;
第三步:在输入框内输入学校名称(关键字即可如:东疆外国语),然后点击搜索图标;
第四步:在弹出的框里,点击学校名称,名称进入到输入框里后,再点击“入学登记填报”;
第五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六步:按照页面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其它说明:
(1)同一个手机号码,可以为多个学生填报信息。填写完第一个学生时,若想填写第二个学生,请点击填写页面右上角的“增加学生”按钮为第二个学生填写信息;
(2)在学校审核过程中,可能会通过“世纪微校云”向家长发送通知,请家长不要取消关注。
2.线下审核
线上填报审核通过后,家长可携带书面转学申请材料及三张一寸照片到校审核。
转学申请材料:
(1)东疆户籍学生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2)在东疆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联网学籍号(无需提供纸质证明,需知晓号码,确保经全国系统查询后状态为正常学籍状态)。
(4)书面转学申请书。
办理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东疆外国语学校(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欧洲路银川道1号)
特别说明
(一)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
(二)申请登记材料要求真实准确,由于家长原因导致的信息填错或未按时登记等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三)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与审核材料有疑义的学生进行联系确认,联系电话畅通,因中途换号、停机等无法联系修改相关信息或补交材料从而影响转入申请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学校将联合公安局、房管部门对学生所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将取消转学资格。
(五)学生如为非正常在籍生,家长瞒报情况一经查实,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学生符合转学资格的,申请转学登记后应配合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开学后学生未到转入学校如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高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小学转学
申请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高新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接收转学生学校及年级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学校(简称“高新区第一学校”)、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海洋小外”)、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简称“高新区华苑小外”)。
以上三所学校接收申请转入2024级(一年级)、2023级(二年级)、2022级(三年级)、2021级(四年级)、2020级(五年级)的学生。
高新区学区范围
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航天城一期、航天城二期、航天城三期、御湖湾、观湖湾、渤龙公寓、湖岸花园、渤龙南苑、渤龙北苑、恒湖苑、龙泽东园;高新区海洋科技园盛景花园(奥莱城)、创想城东区、和旭园(2-7号楼)、和丰广场(5、6号楼)、吾悦华邸、紫悦华邸、雅悦华邸、云悦华邸、芯云园、芯澜园、瀚澜苑、金海御湖园、湖悦居(1-2、4-7、17-26号楼)、苏商大厦(底商除外)、盛瑞福大厦(1号楼4-21层);高新区华苑科技园誉景雅苑(1-18号楼)、和光北苑(除18号楼以外)、和光南苑、融汇景苑、富御园、富舜园、麦迪逊广场、十华里(10-14号楼)、科馨公寓、康达尚郡。
转学申请提交材料
(1)学生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学生户籍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需有父亲或母亲至少一方的户籍同册)。
(2)在高新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学生父母、学生祖父母或学生外祖父母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学生外祖父母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4)全国联网学籍号(无需提供纸质证明,需知晓号码,确保经全国系统查询后状态为正常学籍状态)。
转学申请登记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次转学登记采取“网上预约、到校核查”的方式进行,办理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其中12月16日至12月18日网上预约,12月19日至12月20日14:30至16:30到校核查材料)。需要办理转学登记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扫码填写相关信息预约到校核查时间,在预约时间段内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拟申请转入学校进行登记,由学校进行初步核查。
特别说明
(1)转学工作由受理登记学校进行材料初审后,高新区社发局将结合区内现有公办校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一周告知转学安置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
(2)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指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登记,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转学申请。
(3)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与审核材料有疑义的学生进行联系确认,请您保持转学过程中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因中途换号、停机等无法联系修改相关信息或补交材料从而影响转入申请结果的,责任自负。
(4)高新区社发局将联合公安局、房管部门对提交的转学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将取消转学资格。
(5)学生如为非正常在籍生,家长瞒报情况一经查实,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6)学生符合转学资格的,申请转学登记后应配合学校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开学后学生未到转入学校如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高新区社发局。
来源:天津家长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