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名守护学生“心灵港湾”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30 05:11 2

摘要:5月29日下午,《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在护航学生心理健康征程中迈出里程碑一步。

5月29日下午,《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在护航学生心理健康征程中迈出里程碑一步。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率队在衡南九中调研,详细了解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场所配置等情况。摄影/刘青霞

近年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成为普遍性社会问题,且逐渐呈现低龄化趋势。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共青团中央国际联络部共同发布的《中国青年发展报告》显示,我国17岁以下青少年中,约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湖南作为教育大省,近1500万名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供需矛盾尤为突出。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调研,许多基层同志和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对学生心理健康予以关注,希望以立法的方式进行引领、保障和促进。2024年,经报请省委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立法纳入立法计划;当年11月,省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审议《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报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审。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立法工作。2025年2月,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主持召开专题立法座谈会,率队赴衡阳市多所中小学开展调研,并与学校师生代表面对面座谈,认真听取师生们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实际感受。乌兰在座谈会上指出,心理健康是育人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省委也多次提出工作要求,出台相关文件,此次制定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专门法规,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实际举措。近年来,湖南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在技术设施建设、专业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较大改善,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依然存在,人民群众关注度高,迫切需要人大以立法手段回应社会关心关切,守护千万家庭幸福和希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浩东、陈飞多次就立法工作开展调研,强调立法工作要以提供“沃土、阳光和雨露”为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良法善治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 摄影/刘 杏

草案初审后,根据审议意见、调研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单位对草案作了较大修改,修改后相比议案内容更为丰富,对全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根据湖南省地方性法规名称适用及体例规范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将法规名称体例由若干规定变更为条例,内容共23条,主要聚焦五大核心内容。

首提“五育并举”融合机制。条例聚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策文件,首次在立法中提出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条例第四条要求学校通过思政课融合、运动技能培养、劳动实践等途径提升学生心理韧性,培养学生热爱生命、珍视生命、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保证体育、艺术等课程时间”“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等规定,就是将在衡阳调研时学校师生提出的建议直接吸纳为法规条款。

建立“五位一体”责任体系。条例明确青少年学生的心灵成长,是一条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的航道,清晰界定了学生、家庭、学校、政府及其部门、社会等各方面的“位”与“责”。针对家庭教育缺位问题,第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用八项具体规定为家长划出了“责任田”,并对关爱留守未成年学生作出特别强调。针对学校管理难题,第六条至第十三条对学校的全员促进、心理健康课程资源、特殊群体和重点时段关爱、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专门场所建设、心理健康工作力量配备、心理健康问题处置以及家校协同等方面作出规定,为学校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提供了工作指南和法律保障。针对学生主体,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学生应当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学会调节自我情绪,增强自助、求助、互助意识,鼓励朋辈互助。针对“九龙治水”问题,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政府应当健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明确了教育、卫健、文旅、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新闻出版、网信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工青妇组织的各自职责。针对全民参与机制,第十八条至二十一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服务,对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游戏影视和网络社交服务商、新闻媒体等主体职责作出规定,力求形成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合力。

打造“全链条”干预机制。条例以“预防为主、干预为辅、系统治理”为思路,从筛查预警、强制报告、心理咨询、医疗保障、慈善关怀多个角度,努力打造“全链条”干预机制。

筛查预警:要求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发现学生可能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应当及时帮助其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学校完善心理健康分级预警和干预机制,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及时识别、处置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教育、卫健部门探索利用AI和大数据技术构建学生心理健康状态检测体系。

强制报告:学校发现欺凌、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不得隐瞒。同时,条例还特别注重对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明确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

心理咨询:心理咨询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业规范要求,为学生等群体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但不得违规从事心理治疗和精神障碍诊断、治疗。

医疗保障:鼓励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学生心理门诊,具备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设立心理门诊,开设学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将心理治疗全面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学生医疗费用负担。

慈善关怀:鼓励教育基金会等慈善组织设立心理健康关爱基金,为有心理健康咨询和治疗服务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筑牢网络安全“数字防线”。互联网带来丰富信息资源的同时,也充斥着不少有害内容,如虚假、低俗、色情、暴力、教唆犯罪等有害信息就往往以隐蔽、多变、快速的方式在网络上传播,容易对辨别和抗干扰能力较弱、缺乏足够坚固“心理屏障”的学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再者,一些未成年学生在学习生活现实世界遇到挫折时,容易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网络交往中,淡化现实世界中的情感联络与情感体验,造成情绪低落、孤僻冷漠、网络沉迷、人际信任危机、消极逃避、悲观厌世等不健康的心理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条例明确规定网信部门应当加强网络监管;相关单位建立健全有害信息投诉举报制度;游戏、影视、网络社交服务商需审查涉及未成年学生的内容;家长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使用网络的时间,预防和干预其沉迷网络、游戏等行为,并且在家庭中要躬身垂范、以身作则。一位家长代表在立法座谈会上感慨:“我为条例内容真心点赞,它教会我们,爱孩子,不是给手机和平板,而是要给关心和陪伴。”

朝气蓬勃的学生。 摄影/匡 妮 曹正平

明确法律责任,守护“心灵港湾”。新出台的条例,不仅是指引方向的灯塔,更是筑牢责任的堤坝,明确划定了有关守护者的“高压线”。

政府责任,不容懈怠。手握学生心理健康促进重任的县级以上教育、卫健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若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法律的利剑必将落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警示公权力履职尽责是底线,玩忽职守必追责,绝不能让制度空转,成为学生福祉的“断点”。

学校阵地,失守必究。校园作为心理健康工作的前沿哨所,学校及其教职工若怠于履行这份“心”的责任,轻则被教育部门限期改正;若情节严重,同样将面临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处分。这如同给学校戴上了“紧箍咒”,提醒教育者,教书更要“育心”,漠视即为失职。

家庭监护,底线分明。家本应是温暖的避风港,父母或监护人若实施家暴、阻挠孩子寻求专业心理帮助,村(居)委会将第一时间劝诫制止;情节恶劣者,公安机关将予以训诫,甚至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触及治安管理红线的,依法处罚。这清晰宣告,监护权绝非伤害权,暴力与无知筑不起爱的围墙,法律法规将是孩子最后的“护身符”。

用法治的土壤培育健康幼苗,收获的将是民族的未来。条例的出台,是省人大常委会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当法治的阳光穿透成长的迷雾,当五育融合的沃土滋养心灵,我们必将迎来湖南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美好明天。

编辑:蒋海洋
二审:刘青霞
终审:田必耀

来源:人民之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