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集团诉抖音博主段某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段某发布的"问题内裤致过敏"视频构成侵权,判令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该案因涉知名商超与网络大V的博弈引发广泛关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代表旁听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胖东来集团诉抖音博主段某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段某发布的"问题内裤致过敏"视频构成侵权,判令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该案因涉知名商超与网络大V的博弈引发广泛关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代表旁听了庭审。
事件回溯:一条内裤引发的连锁反应
2025年1月30日(农历大年初二),段某在胖东来生活广场购买红色内裤后反映出现掉色、过敏现象。2月2日-3日,胖东来先后派出员工、主管陪同其就医并支付1144元医疗费,但段某拒绝接受500元"建议奖"补偿。2月4日,段某在拥有5万粉丝的抖音小号"两个小段(小)"发布指控视频,播放量迅速突破1217万次,引发大量负面评论。胖东来随后下架相关商品并支付14.3万元检测费,第三方检测显示商品符合国家标准。
法院认定:百万粉丝博主未尽审慎义务
法院审理发现:
- 段某主账号粉丝达130万,具有较强网络影响力;
- 其既往视频显示此前多次出现过敏症状;
- 胖东来已积极处理投诉并承担检测费用。
法院认为,段某在未核实过敏原因情况下发布贬损性内容,主观过错明显,与胖东来商誉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判决要点:高额赔偿背后的考量
40万元赔偿金包含三部分:
1. 商品下架及检测直接损失14.5万元;
2. 维权合理支出(律师费、取证费6万余元);
3. 商誉损失补偿(参考胖东来2024年169亿元销售额)。
判决特别要求段某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视频,并保留30日不得删除。
案件启示:
1. 网络言论自由需以事实为基础;
2. 企业遇舆情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3. 大V发布消费投诉内容需更审慎。
来源:爱生活的糯米D1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