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在考试期间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县招生委员会决定:在两考前及两考期间(2025年6月5日至9日,6月14日至18日
城区各建筑施工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个体经营摊点及全县居民:
为切实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在考试期间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县招生委员会决定:在两考前及两考期间(2025年6月5日至9日,6月14日至18日),对县城内各类环境噪声、经营行为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进行建筑施工的单位、个人和文化娱乐场所及房屋装修作业的家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位于各考点及考生、监考教师集中食宿点周边附近,会造成噪声污染的建筑工地、个人、文化娱乐场所、房屋装修作业家庭高考、中考前两日内(即6月5日至6日、6月14日至15日)严禁在晚6时至次日8时、中午11:30至下午2:30施工、营业;在考试期间(6月7日至9日、6月16日至18日)必须全天停止施工、营业。
二、城区内各处广场舞、广场活动在高考和中考前及考试期间(6月5日至9日、6月14日至18日)必须停止活动;各网吧在考试期间(6月5日至9日、6月14日至18日)必须停止营业。
三、考试前和考试期间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考试期间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鸣笛。
四、考试前和考试期间,各机关单位、学校、商业网点、流动商贩、集贸市场等场所要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商用音响。
五、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使用时间,高考、中考期间禁止使用影响考生复习、休息的超标噪声源。
六、城区各机关单位、宾馆、家庭及个人严禁在高考、中考期间(6月5日至9日、6月14日至18日)燃放烟花爆竹,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
七、高考、中考前,城区餐饮、住宿服务行业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卫生大清理,加强卫生消毒工作,自觉坚持规范、诚信经营。
八、高考期间,将从严、从重查处贩卖“高考试题、答案”、兜售作弊器材、替考和中介招生等涉考涉招的违法犯罪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考试期间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以及损害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身体健康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5917382
县教育局:4421366
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442708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424599
县住建局:4425893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4426968
县应急管理局:4425849
县工信局:4421343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4555577
康乐县招生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来源:康乐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