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在某直播平台物色打赏礼物的未成年人,利用平台可为未成年人打赏退费规则,冒充平台客服私信未成年人,以帮助退还已打赏的钱款为由,引诱未成年人进入其开设的直播间,编造“退款要先刷礼物、否则警察上门登记”等理由,诱
5月29日,江苏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10个典型案例。其中,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2起案例入选,分别为
昆山市检察院办理的“利用网络诈骗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案”和相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网约车出行综合司法保护案”。
少年打赏被骗 检察监督堵漏
利用网络诈骗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案
△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在某直播平台物色打赏礼物的未成年人,利用平台可为未成年人打赏退费规则,冒充平台客服私信未成年人,以帮助退还已打赏的钱款为由,引诱未成年人进入其开设的直播间,编造“退款要先刷礼物、否则警察上门登记”等理由,诱骗未成年人在其直播间内充值打赏,骗取10个省市13名未成年人共计36万余元。2025年5月,三人分别被判处八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昆山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时积极开展工作,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分布地域广、查找难度大的特点,与公安机关研究确定侦查路径,经梳理20余部手机、480G电子数据及转账记录,调取平台直播、打赏、提现等记录,被害人由2人追加至13人,诈骗金额由10万元增至36万余元。针对三人先拒不认罪、后又互相包庇的行为,引导公安机关向平台调取直播录屏并进行声纹鉴定,认定三人系共同犯罪。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直播平台账号审核不严、异常内容监测缺位、资金流转监管机制薄弱、举报响应处置滞后等问题,走访直播平台企业进行沟通磋商,于2025年3月制发《检察提示函》,建议平台升级实名认证技术、加强直播及私信内容审核、健全资金流动监管、优化举报及响应机制。该平台迅速落实整改,新增人脸校验拦截未成年人充值、消费,监测异常私信及直播行为并分级处置,限制资金账号绑定数量及提现权限,搭建未成年人专属快速响应服务通道。治理后实现日均拦截未成年人打赏56万次,处理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退款申请超5万次,暂停账号充值消费功能超1.5万个。
检察机关在办理利用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深挖漏罪漏犯,严惩犯罪,同时关注网络平台治理漏洞,采用会谈磋商、检察提示函等方式,推动互联网企业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体责任,筑牢网络保护屏障。
编织出行安全网 守护少年无忧途
未成年人网约车出行综合司法保护案
检察官开展法治讲座
2025年1月5日晚,赵某(女,14岁)独自乘坐网约车自外地返回苏州市相城区,途中驾驶员陈某某以平台定价虚高、线下交易可享优惠为由诱导赵某脱离平台监管进行线下交易,后采用触摸隐私部位的方式,对赵某实施猥亵。2025年5月,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陈某某构成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办案调研中发现,未成年人独自乘坐网约车存在易被诱骗、被侵害等安全风险。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与区交通运输局、网约车平台企业联合排查,发现未成年人独自深夜乘车、长途远行、目的地异常等高风险场景12项,梳理确定网约车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驾驶员资质审核滞后、线下交易导致平台监管失灵、对未成年人异常乘车风险关注不足等问题8项。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请苏州市检察院向市交通运输局及时移送线索,推动吊销涉案人员从业资质2人,查处违规经营行为8项。
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与区交通运输局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制定经营风险清单,向网约车平台企业及驾驶员发放《经营风险提示函》500余份,引导报告未成年人异常乘车情况,消除风险隐患12条。检察机关自主研发从业资质监督模型,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15条,编发《未成年人网约车出行安全手册》2000册,开展专题法治教育25场次,受众学生2万余名。
检察机关立足个案办理,强化类案分析,系统梳理未成年人独自乘坐网约车常见风险与监管漏洞,通过建章立制、数据建模、专题普法等方式,强化跨部门协同,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协同的保护合力,全面筑牢未成年人网约车出行安全防线。
来源:苏州检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