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叵测居心:竟然煽动“裤头姐”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30 23:14 2

摘要:前段时间,宋清辉诋毁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只会靠变幻流量活着”。近日,宋清辉在“#胖东来红内裤事件案宣判#”中建议裤头姐“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电影《小兵张嘎》中有句经典台词:“不怕你现在闹得欢,就怕日后拉清单。”网红经济学家宋清辉2025年可谓风头出尽,逆天言论不断。

前段时间,宋清辉诋毁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只会靠变幻流量活着”。近日,宋清辉在“#胖东来红内裤事件案宣判#”中建议裤头姐“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宋清辉的言论让我们看到了其居心不良。其的言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法律常识,更有煽风点火、蛊惑人心和唯恐天下不乱之嫌,这种行为我们要坚决反击。

“胖东来红内裤事件案”是一起涉及诋毁与维权的典型案例。胖东来作为一家在当地乃至全国都颇受赞誉的企业,以其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积极的社会形象而闻名。

然而,“裤头姐”却对胖东来进行了诋毁行为,这种诋毁行为在网络环境下会对胖东来的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胖东来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纠纷。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个人账号发布书面道歉信30天。

这一宣判结果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的公正裁决,体现了法律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诋毁行为的惩戒,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5月30日,宋清辉发文说:“双方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说明庭前是不是已经说好了?建议博主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决不能被舆论绑架。”

宋清辉作为网红经济学家,应该是懂点中国法律的。他应该知道“胖东来红内裤事件”的判决是不可能“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但他只所以这样说,是别有用心的。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根据这一制度,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

在“胖东来红内裤事件案”中,一审是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该法院是基层法院,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想要上诉,按照法律规定,只能上诉到许昌中级法院。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司法效率的同时确保司法公正,避免案件的无限上诉,使司法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所以,无论如何,“裤头姐”都不可能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宋清辉在明知我国两审终审制的情况下,却建议博主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这种言论完全无视法律规定,暴露了他对基本法律常识的无知或者故意煽风点火。

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受理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对法律适用有特殊情况的案件等,而“胖东来红内裤事件案”显然不符合这些情况。

宋清辉的这一建议,就像是在给当事人指一条根本不存在的法律途径,其目的令人怀疑。这说明他价值观的迷失,骨子里非恶即坏,把人引入歧途。

宋清辉的言论有明显的煽风点火的意图。在案件已经宣判,双方当庭表示暂不上诉的情况下,他却跳出来建议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这种行为就是为了挑起事端,重新引发公众对这一案件的关注和争议。他试图破坏案件已经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结果,让公众对法院的判决产生怀疑,从而制造混乱。

他的这种蛊惑人心的言论具有很大的危害。首先,对于不了解法律制度的普通公众来说,会被他的言论误导,认为案件存在不公正,影响公众对司法判决的信任。

其次,对于当事人来说,这种不良建议会干扰当事人的正常判断,如果当事人听信了他的话,试图进行不合理的上诉,不仅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会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公众人物在社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他们的言论能够影响到很多人的观点和态度。正因为如此,公众人物应该更加谨慎地使用自己的话语权,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宋清辉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在“胖东来红内裤事件案”中的言论完全违背了公众人物应有的责任与担当。他不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反而传播错误信息,制造混乱。

我们必须坚决反击宋清辉的这种不良言论。如果对这种违背法律常识、蛊惑人心的言论不加以反击的话,就会让这种不良风气蔓延开来。

如果我们不拨乱反正,任由宋清辉胡言乱语,将会有更多的人可能会效仿他,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从而对社会秩序、法治建设等造成更大的破坏。

我们反击的目的不仅仅是针对宋清辉个人,更是为了维护法治的尊严。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我们要通过对这种不良言论的批判,让公众更加尊重法律、相信法律。

同时,我们也要让公众明白,任何试图破坏法治秩序的行为都不会被容忍。“裤头姐”诋毁胖东来一案中,段某也就是“两个小段”被判赔巨额赔偿和责令道歉30天即是明证。

网络上,总有一小撮人认为躲在阴暗的角落中别人找不到他们,于是就在网上信口雌黄,信马由缰,满嘴跑火车,恣意妄为,甚至肆无忌惮地诋毁、诽谤、诬陷他人。

殊不知,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前有朱之文起诉女子侮辱、诽谤案,被告女子当庭认罪认罚,向朱之文公开道歉。今有“裤头姐”案,段某当庭表示暂不上诉。

下一场就该轮到网红经济学家宋清辉本人了。之前其多次诋毁胖东来及于东来先生,被胖东来拟起诉索赔100万,但其声明“死磕到底”,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死硬分子。

战国大思想家孟子在《孟子》一书中说道:“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宋清辉自己造成的灾祸,就等着由宋清辉去承担法律和公序良俗后果吧!

来源:拂光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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