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根据判决,段某需在其个人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且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
胖东来红内裤事件案宣判了!
裤头姐被判赔偿胖东来4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没错,这一次胖东来打赢了。
而根据判决,段某需在其个人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且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
简直是大快人心!
当然这个事发生这么久很多人可能忘记了,我们先简单回溯一下事件经过。
今年2月,裤头姐在其社交账号发布视频称,自己从胖东来购买的红色内裤出现严重掉色,导致自己隐私部位过敏。
随后便以 "严重掉色致过敏" 为由,在其拥有百万粉丝的账号发布了多条“维权”视频。
视频中,她声泪俱下的控诉瞬间点燃了网友怒火。
尤其是“本命年”、“大年初一”、“私处过敏”等关键词更是引发了大众的共情。
很快,视频播放量突破3000万,全网都在问:胖东来是塌房了吗?
然而,反转却来得猝不及防。
原来,在这位姐对胖东来维权的第一时间,他们就道歉下架了涉事商品,并派人陪同就诊。
可到了这位博主口中却成了“给我500块”,“竟然没有派车,打车去医院”。
长达十四分钟的视频,这位裤头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她的委屈,简直悲痛欲绝。
当问她想怎么解决,她更是直言不讳说“我想回到大年三十,没有穿这条内裤。”
仿佛这一切的“不幸”都是因为穿了从胖东来买的“红内裤”。
可事实的真相呢?
2月14日,胖东来发布了长达53页调查报告,承认处理流程有漏洞,并对相关的6人予以免职处理。
但与此同时,还附上了一份“红内裤”的检测报告:
产品并无质量问题,有三家检测机构盖章背书“合格”。
那博主的过敏和皮疹又是怎么导致的呢?
翻看裤头姐的视频不难发现,她本人曾发布多次过敏视频。
也就是说,这姐隐瞒了自己的“过敏史”。
关键她在维权的视频里,完全不提自己本身就有过敏情况。
更恶劣的是,她在明知自己有皮炎、皮疹等情况下,不等检测结果就断言产品"品质问题",引发了巨大的舆论。
可在胖东来发布声明后,她的道歉却姗姗来迟。
直至3月14日才发布了一条声明,承认视频表达“情绪化”。
而与其说是道歉,倒不如说是狡辩。
甚至还含沙射影倒打一耙说自己个人信息泄露、遭到上门恐吓。
但这不是她自找的吗?
想要利用舆论就要经得起舆论检验。
她在碰瓷在蹭流量的时候,没想过流量会反噬吗?
这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裤头姐本来是打着“维权”的旗号出征的,结果被法院锤成了名誉侵权。
只能说,赔偿40万道歉30天都是判轻了。
毕竟因为她的造谣抹黑,给胖东来造成的损失又何止40万?
而这件事可怕就可怕在,是胖东来赢了。
如果换做其他的企业呢?
有网友反映说,这位裤头姐可是“维权界”的惯犯了。
她在近两年投诉了商家287次,其中263次都获得了赔偿,获赔金额达几十万。
直到遇到货真价实的胖东来才栽了跟头。
甚至在红内裤事件之前,她就已经投诉过胖东来3次了。
只不过胖东来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都满足了她的诉求,这才有了第四次。
真的不敢想如果这次她再得逞,其他的企业会怎样?真正的维权者会怎样?
而胖东来案不仅是企业维权的胜利,更是法治社会对 "流量暴力" 的一次有力反击。
该道歉道歉,该追责追责,对待这样的人就应该硬刚到底。
前段时间,官方发布了整治网络“黑嘴”的通知,是时候让这些网络强盗闭嘴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维权"更不能成为牟利工具。
对这种恶意碰瓷的网络黑,必须痛下狠手,只有造谣的成本足够高,才能彻底杜绝他们伸手。
两个小段被罚款道歉了,柴怼怼还会远吗?
来源:墨问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