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南高院近日公布的一起校园伤害案判决,犹如一记警钟叩击着教育界的神经。某中学为落实校规,以物质奖励鼓励学生相互检举,最终酿成学生肢体冲突的悲剧。法院认定学校、打人学生、受害学生三方按比例担责的判决,不仅厘清了法律责任,更揭示出校园治理中亟待纠偏的深层问题。
湖南高院近日公布的一起校园伤害案判决,犹如一记警钟叩击着教育界的神经。某中学为落实校规,以物质奖励鼓励学生相互检举,最终酿成学生肢体冲突的悲剧。法院认定学校、打人学生、受害学生三方按比例担责的判决,不仅厘清了法律责任,更揭示出校园治理中亟待纠偏的深层问题。
这起案件折射出部分学校管理思维的异化。当教育者将"举报有奖"异化为管理手段,实则是在校园播撒不信任的种子。青少年正处于人格形成关键期,同学间的举报行为极易被贴上"告密"标签,这种基于利益交换的监督机制,不仅破坏了基本的人际信任,更将校园异化为充满猜忌的角斗场。正如法院判决书所言,缺乏边界的检举制度会让学生陷入"防备-倾轧"的恶性循环,对未成年人价值观形成产生灾难性影响。
司法判决彰显出鲜明的法治导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要求尊重学生人格尊严,而该校默许学生私自翻查他人物品的行为,已然突破法律红线。法官在判决书中强调"校规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这一论断具有双重警示意义:既否定以维护纪律为名侵犯隐私的违法行径,更划定了校园治理的法律底线。当学生以"遵守校规"为由实施搜查行为时,教育者有义务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而非用一瓶牛奶的奖励为错误背书。
构建健康的校园生态需要教育智慧的回归。学校制定规则时,应当建立在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通过民主协商确立行为边界。面对违规行为,教师更应扮演沟通者而非裁判者角色,引导学生通过对话解决问题。当发现学生携带电子设备,不妨先了解其特殊需求,再协商解决方案。这种柔性管理既维护了规则尊严,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远比简单的举报奖励更具教育价值。
来源:熠彤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