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互未来·六一特辑丨自媒体发布学生街头采访视频未获授权?法院认定侵犯肖像权!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31 10:45 3

摘要:未成年人父母看到社交平台上有自家孩子街头采访的视频和部分网友的负面评价。父母认为该自媒体博主发布采访视频侵害了孩子的肖像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看法院会如何认定?

自媒体时代,网络准入门槛降低,部分网络用户为吸引眼球、炒作话题,在网络中不当使用未成年人肖像的情形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父母看到社交平台上有自家孩子街头采访的视频和部分网友的负面评价。父母认为该自媒体博主发布采访视频侵害了孩子的肖像权,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看法院会如何认定?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王小某是一名重点名校初中生,李某是教育类博主。某天,王小某放学时,误以为李某是学校老师,便在校门口接受了李某询问其学习情况、学校氛围的采访。后李某未经王小某本人及其父母同意,将采访视频发布于其个人的社交账号中,该账号挂有商品橱窗,销售奥数、英语等教辅图书。视频中王小某的脸部没有进行遮盖处理,视频标题为《在某市重点中学全靠学生自学?放养式教学?》,配文“你所不了解的某市重点中学学生上课状态……”,该视频点赞、转发、评论量均过万。视频播出后,引发网络热议和大量负面评价,导致王小某精神压力较大,学习状态也受到了影响。王小某父母代为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争议焦点

李某所发布的涉案视频是否侵犯王小某的肖像权?若构成侵权李某应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李某作为教育类博主,在学校门口开展教育类相关话题的街头采访,其明显知晓王小某为该重点名校的在校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李某未经王小某本人及其父母的同意,将王小某的采访视频发布于具有商业营销性质的社交账号中,且该视频并未对王小某的肖像进行模糊、隐匿处理,而是完整地公开、使用了王小某的肖像,其侵权故意明显、目的不当。据此,审理法院认定李某侵犯了王小某的肖像权。

裁判结果

判令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小某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

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其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薄弱,易受到外界评价影响,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特殊、优先保护地位。本案中,商业营销账号主体为增加话题热度,未经同意不当使用未成年人肖像,引发网络热议和大量负面评价,侵害了未成年人肖像权。本案引导社会公众要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将“爱幼”这一传统美德切实转化为日常生活实践。同时也提示未成年人自身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家长要强化对孩子的网络安全教育,避免其网络人格权益遭受不当侵害。

法官简介

法官 经雯洁

经雯洁,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副庭长,具有十多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曾荣获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北京法院“为民榜样”,北京法院司法业务技能标兵、感动海淀·巾帼榜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典型案例、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裁判文书获得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曾多次受访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北京市电视台《民法典通读节目》等节目。

供稿:经雯洁、张欣

编辑:刘宛月

来源:萱萱课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