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都未检 | 把听证“搬”进校园:晋安区检察院的这场检察开放日活动走“新”更走心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31 11:37 2

摘要:为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让法律知识融入校园生活,切实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29日,晋安区检察院联合福州第十中学,在福州第十中学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晋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福州第十中学党委书记陈黎芬、校长杨青

“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

为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让法律知识融入校园生活,切实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5月29日,晋安区检察院联合福州第十中学,在福州第十中学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晋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福州第十中学党委书记陈黎芬、校长杨青、副校长黄晓昆,晋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邱晓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娟及福州第十中学100余名师生、家长等参加活动。

成长,就应与法同行

“每一份关注都是守护的力量,每一次参与都有成长的回响。”活动伊始,晋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致辞,介绍了晋安区检察院联合社会各界全方位、全流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履职实践,并深入分析了当前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态势特征,引发师生们的深思。同时,他还寄语同学们,“要以法为盾,始终敬畏心中的‘正义灯塔’,让法治成为守护成长的坚实盾牌;要学法于心,点亮成长的‘智慧明灯’,汲取法治力量,明晰行为边界;要践法于行,积极播撒法治的‘温暖星火’,让法治之光普照每一个角落。”

听证,真实案件引发惊叹

“现在听证会正式开始,首先请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随着听证主持人、晋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邱晓红铿锵有力的开场主持词,拉开了一场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件听证会序幕,让同学们在真实的司法场景中接受法治教育。

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案件详情:2025年3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因工作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口角,便徒手殴打被害人背部和眼眶上方各一拳,造成上颚骨骨折,经鉴定属轻伤二级,后经调解取得被害人谅解。

随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围绕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提问,当听到犯罪嫌疑人说出最终赔偿被害人15万元时,礼堂内顿时哇的一声,同学们一片惊愕。

“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在评议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结合本案,用通俗易懂的语气进行了现场普法。检察官进一步阐释:“法律既有‘法不容情’的威严——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惩处;也有‘法亦有温度’的一面——真诚悔罪、积极担责的行为会被司法考量。”这番解读让同学们深刻理解到法治社会的治理逻辑。

“如果双方互殴,且都给对方造成了身体伤害,如何认定法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是否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听证会结束后,现场同学踊跃发问,检察官一一解答,在问答中,触发对“公平正义”的思考,让“公平正义”的种子破土萌芽。

邱晓红主任表示,让青少年在 15 万元赔偿的震撼中、在听证员的专业问答中、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中,真正理解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法治内涵,这正是司法公开的价值所在。

授课,学法护云天

第五检察部主任陈宁伟以《校园暴力的预防和自护》为主题开展法治宣讲,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以此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不是实施违法犯罪被免予法律惩处的盾牌。同时,结合案例,分享了校园暴力的类型、危害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等知识,提醒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团辅,拨开云雾见青天

晋安区检察院联合福建省心理援助协会为同学们开展“心灵成长之旅:看见情绪,联结彼此”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通过“破冰”“压力释放”“心灵解码”“扬帆起航”等游戏环节,帮助同学们掌握压力管理、情绪调节的实用技巧,培养同理心与沟通力,提升应对未来学习生活的心理韧性。

“本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不仅是一次法治教育的实践课,更是一场守护青春的生命教育。”福州第十中学德育处主任吴杰表示,“作为德育工作者,我深切感受到法律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而检察机关的深度参与,为学校德育注入了专业力量。活动中,真实的案件听证会让学生‘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法治讲座将抽象条文转化为生动案例,这种‘沉浸式’普法,远比课堂说教更直抵心灵。这也启示我们,德育需打破校园围墙,借力司法专业资源,让法治信仰从‘知’到‘行’。”

文案:刘秋铌、陈锋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来源:晋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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