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注:以上收费标准为2024年公布的,2025年如有变化请以最新内容为准。
天津市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
天津市幼儿园收费标准
1.教育部门办园:
(1)示范园每生每月1060元
(2)一级园每生每月850元
(3)二级园每生每月640元
(4)三级园每生每月450元
(5)四级园每生每月240元
2.非教育部门办园:
(1)示范园每生每月1272元
(2)一级园每生每月1020元
(3)二级园每生每月768元
(4)三级园每生每月540元
(5)四级园每生每月288元
天津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1.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及二中、三中、七中:每生每学期1000元;
2.区属市级重点高中和区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
3.市区一般高中及农村地区高中:每生每学期340元;
4.住宿费(含高中、初中、小学):每生每学年400元。
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1.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每生每学年2500元
2.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每生每学年2200元
3.天津市音乐学院附中、天津市艺术学校、天津工艺美术学校、天津北方曲艺学校、天津市体育学校可参照艺术类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80%收取,即:
(1)表演、导演、指挥、美术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2)理论、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800元
(3)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400元
4.除上述5所学校外的其他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可参照艺术类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50%收取,即:
(1)表演、导演、指挥、美术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
(2)理论、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3000元
(3)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
5.住宿费(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每生每学年500元
内容来源:天津市教委
原文链接:
注:以上收费标准为2024年公布的,2025年如有变化请以最新内容为准。
下面为大家整理
天津多所幼儿园、小学、高中的教育
2025年最新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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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标准
南开区幼儿园收费标
津南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多所民办小学收费标准
▶天津模范小学学费标准
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本年度入学的一年级新生收费标准拟调整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天津市逸阳梅江湾学校学费标准
同样由原收费标准18000元每生每年,提高为本年度入学的一年级新生收费标准拟调整为23000元每生每年。
▶天津市海嘉学校收费标准
学费100000元/学年。
▶天音附属华夏未来艺术小学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9000元/学年(不含餐费),寄宿生住宿床位费每人1200元/学年(不含餐费等)
▶同望小学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我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7700元/学年。
▶河西区天津小学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6000元/学年。
▶华星学校小学部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6000元/学年。
▶梅江天津小学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3800元/学年。
▶南开区东方小学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每年15000元。
▶南开区美达菲学校小学部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每年30000元。
▶东丽英华学校学费标准
学费每生54000元/年
▶东丽湖逸阳文思学校学费标准
学生学费20000元/学年
▶天津光华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
45000元/学年
▶西青区为明学校学费标准
学费53000元/学年
▶华苑枫叶学校学费标准
中国籍学费:48000元/年
外国籍学费:9000美金/年
住宿费:3000元/学年
多所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
津南区
西青区
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住宿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2〕1341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5年秋季招收新生起,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原在校生执行原住宿费标准。其他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擅自提高住宿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三、上述规定自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天津霍元甲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天津霍元甲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2〕1341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5年秋季招收新生起,天津霍元甲学校学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该学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你校可根据办学成本,在不超过该标准上限范围内区分小学、初中、中职学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每生每学年20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原在校生执行原学费、住宿费标准。其他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东丽区
东丽区教育局:
贵局《东丽区教育局关于申报天津市百华实验学校招收高中学生收费标准调整的函》(津丽教函〔2025〕2号)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的规定,通过对学校进行成本调查,组织座谈会听取社会意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经研究,现回函如下:
一、核定天津市东丽区百华实验中学高中学费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3000元。具体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在限价标准内确定收费标准,学校对同一年级的学生应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学校为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办服务费等相关内容,并同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三、学校要严格规范自身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核算教育教学培养成本。自觉接受价格、市场监管、教育和人力社保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上述规定自2025年招收新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来源:天津家长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