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实录】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线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31 01:30 2

摘要: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张涛:主持人你好,各位听众好,市民朋友好。我是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涛,很荣幸今天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交通安全,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今年交警部门以“星光引路”计划为载体,不断做好交通管理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张 涛(中)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蒋如翔(右)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殷荣平(左)

直播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的上线单位是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涛支队长,你好。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张涛:主持人你好,各位听众好,市民朋友好。我是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涛,很荣幸今天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交通安全,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今年交警部门以“星光引路”计划为载体,不断做好交通管理的各项工作。在优化交通管理模式上,创新使用了无人机参与疏堵保障。全市的早晚高峰拥堵指数同比下降了6.2%,城市畅通度在百度地图排名中继续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上,交警部门持续整治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道路交通各类隐患,今年,全市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16.8%。同时,我们还推出温情执法的措施,节假日期间,对市区各个旅游景点,一点一策优化交通组织,积极增设临时停车泊位,方便群众游客出行。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一般违法首违不罚,严重违法严格处罚,不断释放公安执法的温度。今天,我们将认真地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用务实的举措切实做好交通管理的整改和提升工作,谢谢大家。

1、朱先生:镇江市实验小学新校区(原解放路小学),一二年级家长接小孩时,临时停车经常被抓拍。建议交警部门参照其他学校,在路边设置临时停车区。

京口大队大队长芦涛答复:朱先生您好,市实验小学新校区启用前夕,我们联合教育局、城管局、市政、停车管理等部门多次到现场查勘,采取封堵缺口、增设专用通道等措施,保障师生及学生家长通行安全。由于新校区位于市区核心主干道,靠近江滨医院,经相关职能部门现场勘查论证,发现学生上下学时与医院就诊流、交通高峰流重叠,机动车流量大;同时,非机动车道宽度不足5米,都不具备设置路边临时泊车的条件。为此,京口大队在支队的指导下,联合学校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组成护学队伍,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的同时,方便学生家长接送。下一步,我们进一步优化护学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改正。同时,我们也考虑联系辖区政府来整合周边的停车资源,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还请朱先生和广大市民支持,多提宝贵合理的建议,为保持学校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同努力。

主持人:谢谢芦大。朱先生,其实您提出问题之前,交警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做了相关的调研,不是不想设置临时停车区,目前条件不是很成熟,有没有办法解决呢?刚才回应当中也听到了,接下来会采取一些措施,包括联系其他部门、当地政府,整合周边的停车资源,能够给家长们接送孩子上下学提供停车便利。朱先生,如果今天线下您还有什么其他的想法或建议,欢迎您跟“政风行风热线”再次对接,我们也会把您的想法直接转给交警部门,好吗?

朱先生:好的。

2、上线回头看:去年6月市交警支队上线直播时,周先生反映李家山路上违停车辆多的问题。5月23日下午4点多,记者在李家山路现场看到,道路设有严管路段的标牌,但依然有很多车辆停放在路边,其中还有一些车辆横向停在路面上,占据了非机动车道和部分机动车道。

润州大队副大队长袁焘答复:去年上半年以来,李家山路通过验收,正式交付投入使用。针对违停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我们大队持续开展相关整治,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从视频上看,确实违停的现象还是客观存在的,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大概有两个:第一个是临近的中海幼儿园上放学期间家长停车的需求量比较大。刚才视频中反映的时间段,应该就是幼儿园上放学期间,家长停车的状态。第二个是中海一期对面的沿街商铺部分业主经营,有少量的停车需求。针对这一情况,下一步我们大队将会加大管理和巡查的力度,采取现场处罚、非现场探头抓拍等方式,持续开展针对违停行为的整治。

同时,我们也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挖掘道路资源,增设、施划临时或者限时的停车泊位,缓解学校周边上放学期间停车的压力。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将广泛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周围的居民、驾驶人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这条道路的停车秩序。

3、袁先生:4月10日下午5点23分左右,自己在恒大铂珺花园南门小区门口停车3分钟左右,出来就收到了违停信息,想知道判定违停和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润州大队副大队长袁焘答复:恒大铂珺花园南门所处路段为李家山路,该道路设有禁停标志,为严管路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依据以上法律规定做出了对违法停车行政处罚的决定。今天我也想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向广大市民朋友做一个提醒,违法停车不仅影响通行效率,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希望广大市民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共同维护我们城市的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畅通的交通环境。

主持人:刚才我们捕捉到几个关键点,这条路首先是严管路段,另外,4月10日下午5:23左右是交通的高峰期,不在规定的范围内停车就属于违停。

4、网友“纪香”:都市汇广场门口的谷新路上,有大量车辆违停,影响通行。

新区大队大队长骆玉兵答复:谷新路和都市汇门口车辆大量违停的现象的确存在。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对这个路段进行了多次的勘查和了解,发现违停车辆多在早晚高峰时段前往菜场买菜群众的车辆,同时大队对周边的停车资源进行了初步汇总,都市汇广场门面房前空地设有25个停车位,谷新路菜市场内部设有15个停车位,但以上车位大部分被菜场商户使用,很多前来买菜和到商场购物的市民,基本上没有停车资源,都是在道路两边违停。

2024年4月,我们已经和丁卯街道加强了对谷新路周边的交通秩序的整治,原来谷新路是机非混合的道路,我们为了不让车辆进行违停,在道路的两侧装置硬隔离,就是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减少了交通事故,但是由于道路比较狭窄,周围也确实没有停车的资源,所以导致车辆违停的现象还依然存在。我们经常派铁骑队员和民警去现场,对违停进行疏导,对道路进行疏通。接到网友反映的这个情况之后,我们大队决定每天派一名铁骑队员和一名民警,坚持对谷新路菜场门口进行道路交通的疏导和巡逻。

5、网友“富贵儿”:我发现南京的信号灯比镇江大,看得很清楚,镇江的小不少,有时候树叶遮挡或距离较远就看不清。希望交警部门以后更新换代的时候,调整为南京这样的。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蒋如翔答复:听众朋友和网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交管工作提供了合理、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从信号灯的设置来讲,公安部交管局对信号灯的设置和技术规划有专门的国家标准。大于70m,就是停车线到信号灯灯杆的位置大于70m以上,另外,该路段设计的限速大于等于60km的时候,信号灯灯盘直径是400mm,镇江市现目前用的全是400mm,市区道路设置的停车线有很多路口达不到70m,很多道路大概都在50m以下。其实镇江在设置信号灯上考虑得比较超前,要高于相关的标准,这样对驾驶人还是比较友好的。

刚刚从视频上看,南京和镇江这个圆盘的信号灯,应该说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是倒计时器,提醒驾驶员朋友还有多少秒转红灯、转绿灯,之前我们镇江也用过。近几年,整个支队也做了一些探讨、研究,对整个市区的信号灯进行了一系列规范,以前倒计时器在信号灯旁边,但是有心的同志能看出来,逐步地我们把倒计时器退出了整个镇江市区的设置标准,当时考虑主要有几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早几年我在秩序大队的时候经常接到这一块的投诉,说倒计时器是不是坏了,99秒总是不动,因为它只有两位数,市区的主干道路口在136秒以上,自然有几十秒钟显示不过来,所以造成老百姓的误解,说这个信号灯坏了。第二个因为当时设置的时候,也是因为本地资金的问题,有的地方一个灯具上面就加一个倒计时器,就造成了直行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秒红灯,右转左转的时候也不知道还有多少秒能起步,所以现在市区用的信号灯全部内嵌式,比如南北向直行的,在直行黄灯位置上面有一个内置式的倒计时器,目前镇江市设定的是9秒,9秒的目的是什么呢?是防止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停车等待过程中开小差,造成延误,影响交通通行,让驾驶员注意力高度集中,没有外置的倒计时器的设备,逐步已经取消了。

刚刚网友提的这个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如果有条件、有机会,我想交警支队也不限于部颁标准和要求,当然希望是高于部颁标准和要求,来设置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这样最大限度地为机驾人员提供方便和便捷。

6、网友“老鼠图奇”:漕河路育德路路口临时红绿灯时常损坏不亮,交通安全和效率都受影响。溪云路育德路路口临时红绿灯,亮度太低看不清颜色,希望交警尽快安装正式红绿灯。

新区大队大队长骆玉兵答复:我先把大概的区域介绍一下,溪云路育德路、漕河路育德路在丁卯片区,这两条路都是在十几年前建成的,当时只有路口,所有的交通标志、交通安全设施都没有,随着周边小区建成,入住的人员增多,我们在这个路口也设置了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了临时红绿灯,但是移动红绿灯由于电池或者太阳光的照射等光线的问题,会出现在阳光下颜色辨别不清,网友反映的问题的确存在。我们大队了解了这个事情之后,要求中队每天都会去巡视,解决没有电的问题,

主持人:这个问题的解决是依靠现场的巡查?

新区大队大队长骆玉兵答复:是的,现场的巡查。网友建议加装红绿灯的问题,今年8月份,我们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争取把它列入2026年的城建计划。

7、高先生:今年4月21日举报了一起车辆逆行的行为,并提交了视频资料。丹徒交警一位姓王的民警说是按照违反标志处罚了,但同时民警表示这个处罚有问题,要等商讨后给予答复,可是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接到反馈。

丹徒大队副大队长邱军荣答复:首先感谢高先生积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我们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接到高先生反映问题之后,大队组织了法制部门及相关人员,对于该违法行为和我们的执法过程进行了监督和审核。通过审核,我们也认为民警以违反标志标牌指示的违法行为条款进行处罚是错误的,应该认定为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因此,我们大队将对原行政处罚撤销、重新作出决定,并告诉当事人,同时将这个案例向全大队通报,同时,我们加强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来提高办案执法能力。在此,我们也恳请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主持人:好,谢谢邱大,特别想问一下,你现在跟高先生已经沟通好了吗?

丹徒大队副大队长邱军荣答复:沟通过了。

主持人:我们今天要进行回访,有什么问题,到时请记者再联系一下大队。

丹徒大队副大队长邱军荣答复:好的。

8、吴先生:大港名人府南门外路口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建议增加红绿灯、地面减速标志、减速带。5月初他向12345反映,交警支队新区大队答复:会实地查勘,寻求更优化的交通组织方案,但至今没有进一步的答复。

新区大队大队长骆玉兵答复:您说的大港名人府南门外路口是金港大道周章路口,它是一个丁字路口,路口已经渠化,设置有警示黄闪灯、停车线、人行横道线等交安设施,但是没有设置固定信号灯。我大队已经上报给经开区管委会作为2025年城建计划,目前已上报市发改委,如果批复完成,就可以使用固定红绿灯了,这是最完美的方式。

另外,您刚才说是不是可以临时采取措施?第一方面金港大道是省道,我们已经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行了联系,准备近期进行实地勘查,刚才您提出的减速线,是不是可以施划提示性的鱼骨线,这一点我们要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共同现场勘查,而且丁字路口是不允许有的,只能在路段上实施。第二关于你们小区南门的车出来往金港大道方向,近期我们准备竖一块标志牌,已经开始做了,大港名人府出来的车辆停车让行的标志,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进入金港大道的时候要停车瞭望,确认安全之后才好通行。吴先生,您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吴先生:我建议进入导向车道之前,提前做地面标识,我发现进入实线之后,才有左转弯的标识。

主持人:提个建议,吴先生,我们把您的电话留给新区大队,您如果有空的话,可以和新区大队的交警同志一起到现场交流一下。骆大,你们约个时间行不行,就这个具体的问题,和吴先生一起去现场。

新区大队大队长骆玉兵答复:好的

主持人:吴先生,好吗?

吴先生:非常感谢,这是最好的方案。

9、陈女士:4月20日上午11点到圌山风景区游玩,遇到了一辆车无牌照行驶,她向交警部门反映后,到现在也没得到反馈。

法制大队大队长吴磊答复:各位听众朋友好,陈女士反映她打过12345,支队收到12345工单后,就将工单转给新区大队核查,同时也要求法制大队介入。4月20日,新区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在现场找到了陈女士举报的这辆车,是一辆黑色轿车,当时车前挡风玻璃处粘贴了临时号牌,但是后窗没有粘贴。

民警在了解调查过程中了解到,这辆车是常州的一辆车,驾驶员是通过中介机构二手交易的方式购买这辆车,4月11日办理注册登记,因为号牌当时还没有制作完成,就申请到临时号牌15天,4月11日到4月26日。4月18日,车主从中介机构取得了这个号牌,4月20日就到圌山旅游。因为使用临时号牌期间取得了正式号牌后,临时号牌还有3天的有效期,使用临时号牌是可以的,但是它确实存在临时号牌张贴不全面,在前挡风玻璃张贴,后挡风玻璃没有张贴。交警部门对于这样的做法,省里面也有相关要求,这种情况是初次的,责令整改,提出批评教育,如果再一次的话,就要进行相关的处罚。当天下午驾驶员离开景区的时候,已经把前后号牌张贴到位了,整改完毕了。

主持人:这个过程刚才听吴大说处理应该已经到位了,陈女士为什么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呢?

法制大队大队长吴磊答复:我们也跟民警了解过,当时民警出警的时候,在现场打电话进行三方通话,跟指挥中心一起跟陈女士沟通过,民警在电话里面也听到,陈女士在圌山上面,可能风比较大,事后也电话联系过,因为她当时问到为什么临时号牌有15天有效期这么长时间?当时民警讲,这个是常州发的临时号牌,还有一个是车管业务,当时我们说了解一下再回复。

主持人:好的,谢谢,今天我们也会再和陈女士沟通一下,谢谢吴大,非常感谢。

10、网友“老马识途”:我很多年前在车管所考了B2驾照,今年60周岁了这个驾照还能继续持有吗?能持有到多少岁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殷荣平答复:去年12月份,公安部对机动车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修改,把原来AB类驾驶证的最高使用年限60周岁,调整到了63周岁,这个规定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假如63周岁以后还需要继续驾驶AB类车的,通过体检、相应测试和向车管所申请,可以继续延期三年,也就是说最高使用年限到66周岁。

11、网友“缥缈孤鸿”:梦溪路向南进入东吴路路口,共有5个导向车道,唯一一个左转车道是拓展出来的,交通高峰期,直行车辆排队等候红绿灯时,影响左转车辆进入导向车道,网友建议交警部门优化路口交通配置。

秩序大队大队长吴寰答复:这个路口由北向南往中山路方向,刚才视频上看到是一个左转、两个直行、两个右转,高峰期是通过箭头灯进行控制,保障东吴路的通行效率。这个路口放行的方式是先右、再直、再左,正常的情况下,大部分时间是能够满足通行需求的,因为先通过直行,然后进入左转车道,但是在高峰期的一个短暂的时间,因为直行车辆流量比较大,左转进入比较困难。近期我们将持续关注这个路口,不断地优化调整,确保这个路口通行的顺畅。

同时,在这里也要进行一个说明,从2023年开始,镇江交警部门启动了“镇·畅行”工程,每年推出十大堵点进行治理,通过优化调整信号灯,同时路口渠化以及社会共治,不断地把市区的这些堵点进行根治。今年已经进入第三年了,同时也请广大听众放心,交警部门会不断地来优化调整道路,确保市区道路通行顺畅,谢谢。

主持人: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这个路口的优化调整是可能的?

秩序大队大队长吴寰答复:到时候我们到现场去观察一下。

12、网友“阳阳”:梦溪路、东吴路路口,右转机动车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提示牌对着非机动车道。提示牌不是应该给右转机动车看的吗?

秩序大队大队长吴寰答复:应该是大型货车在通过的时候剐蹭,这个标志牌反转了。下一步,我们加强道路的巡查,对一些标志牌损毁的,或者反转的,及时进行调整修复。

主持人:太好了,最迟下周要跟您连线,做线上回复,好吗?

秩序大队大队长吴寰答复:可以,节目之后就会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和修复。

13、高女士:苏宁广场南侧,解放路人行过街信号灯的绿灯时间很短,腿脚慢得来不及过马路。

秩序大队大队长吴寰答复:首先在交通管理上面,因为保障主干道上的通行,这个路口目前行人过街的秒数,平峰期大概是二十几秒,高峰期是四十秒,基本上能够满足行人通行需求,但是可能对于老年人或者腿脚不便的,可能在时间上面有一些影响。节目之后,我们会安排技术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对行人的过街时间进行优化调整。

14、主持人:王先生咨询,2016年4月15日中国残联和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和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提到社会大众对残疾人驾驶汽车予以礼让和方便,想知道该如何理解和解读这一内容。

法制大队大队长吴磊答复:残疾人驾驶机动车礼让这块,我觉得这是一个需要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刚才讲的七部门的意见,实际上也是保障残疾人朋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参与交通的体现。礼让这一块,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首先所有的交通参与人都应当对残疾人驾驶员朋友给予更多的包容和理解,毕竟他们开车确实有一点不便。另外,根据规定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车上面会张贴专用的标识,这个是可以辨认出来的。第二方面残疾人朋友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在安全的基础上,接受社会的关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这个是基于机动车和行人之间一种不对等的安全状态来考虑的,同样,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也应当遵守这条规定。最后关于礼让这一块,我觉得是更多地体现在公德和道德的层面,比如开车的时候,遇到前面有残疾朋友开车比较缓慢,我不鸣笛、不催促、不争道抢先,在停车的时候不争抢泊位,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来源:镇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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