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三明日报以《为那些“她”点亮法治之光》为题,报道沙县法院通过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建立抚养费专属账户及审执联动机制等创新举措,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近日,三明日报以《为那些“她”点亮法治之光》为题,报道沙县法院通过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建立抚养费专属账户及审执联动机制等创新举措,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妈妈,爸爸什么时候来看我?”“我以后还能像其他小朋友一样幸福吗?”当婚姻关系解除时,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为家庭乃至社会必须共同面对的难题。
近年来,沙县区法院主动发挥并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建立抚养费专属账户和审执联动机制等特色做法,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让离异家庭的孩子在法治阳光的守护下健康成长。
督促令点亮亲情纽带
“法官,孩子治病需要钱,各种教育费也很高,真的供不起了。”2023年6月,沙县法院的调解室内,母亲林某红着眼眶将诊断书、缴费单摊在桌上。
她的儿子因先天性脑瘫和孤独症需长期接受康复治疗,在她与王某协议离婚时有约定,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生活费,然而王某从2022年6月起就停止支付了,母子二人陷入困境,林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先予执行的书面申请。
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连夜审阅案卷,发现经济困难情况属实,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果断裁定先予执行生活费1万元,在执行法官的高效配合下,1万元迅速到位,保障了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为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王某坚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相关费用。面对此情况,承办法官责令王某本人到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向他发出《家庭教育督促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并当场宣读。
“之前我只考虑到自己经济困难,没想到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会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今后我一定会克服困难,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当法官现场播放孩子康复课程视频时,王某红了眼眶。
沙县法院将该案纳入家事案件长期关怀跟踪机制,根据承办法官最新回访记录显示,王某持续按时支付抚养费用,主动配合未成年子女康复治疗计划,母子困境明显改善。
近年来,沙县区法院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通过“法院+妇联”“法院+社工”等方式,打造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通过在个案中“一对一”指导、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点面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截至目前,已对40余起案件中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专属账户架起信任桥梁
近日,一起涉及抚养费拖欠和抚养权变更的纠纷,在法官耐心调解下,有了温暖的结局。
2019年,陈某和张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美美(化名)由母亲张某抚养,陈某不承担抚养费。然而,张某理发店经营困难,难以独自承担女儿的各项开支,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陈某自2023年2月起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起初几个月,陈某按约支付。但2024年,他开始拖欠,累计欠下1.6万元抚养费。2025年,陈某以“遭受家暴”和“生活环境差”为由,提出要变更抚养权。
为此,沙县区法院委托专业社工机构调查。社工走访张某家,发现所谓“家暴”,只是因美美学习问题,妈妈一时着急严厉了些,并非真正的暴力。
案件的症结并非仅经济问题,承办法官发现陈某的抵触源于对前妻的信任危机。为解决问题,法官提出设立“专属账户”的方案。“该账户专用于美美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张某使用资金需提前告知陈某并保留凭证,如此既能保障陈某的知情权,也能让张某获得经济支持。”法官助理杨凯燕说。
陈某和张某听后,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个办法好,我既能履行义务,也能知道钱花在哪里。”陈某说完就自愿撤回变更抚养权申请,补缴了拖欠的抚养费。
“这个账户不仅是一个资金通道,更是一座连接爱的桥梁。”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石音音感慨道。如今,在沙县区法院的帮助下,已有10余个家庭通过这种方式重拾信任,为孩子营造了充满爱的成长环境,让孩子们在温暖中茁壮成长。
联动机制守护探视亲情
“妈妈,你来接我玩滑梯啦!”5月10日,宋某按时出现,接过女儿丽丽(化名)的小手,母女俩在树影下追逐嬉戏。
这温馨的场景背后,是一场关于亲情与法律的生动实践。2023年6月,宋某与魏某协议离婚,约定宋某享有探视权,可定期接走女儿共同生活。然而协议生效后,宋某未能依约行使探视权,她以为魏某故意不让女儿和自己亲近,便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真正导致宋某探望困难的原因并非魏某故意阻挠。原来,丽丽年纪尚小,又和母亲接触较少,所以面对母亲时常感到陌生,内心充满了不安和抗拒。
承办法官耐心向宋某与魏某分析了丽丽目前的心理状态,强调了父母双方在孩子成长过程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经过多次沟通,宋某与魏某最终就探望时间、方式、地点达成了一致意见。宋某满心欢喜,以为与女儿亲密时光即将重新开启,却发现双方的心结和隔阂仍未化解。
承办法官在跟踪回访时得知宋某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探望权执行若机械操作,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于是,承办法官主动与执行法官沟通,两人深入剖析案件难点,希望能解开双方心结。
执行过程中,法官们双管齐下。一方面,他们建议宋某在无法直接见到女儿的日子里,要多关心孩子的日常生活,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女儿保持密切联系,逐步培养彼此之间的熟悉感和信任感。另一方面,法官们劝说魏某,希望他能够理解宋某作为母亲的心情,积极配合宋某探视女儿。
随着双方顾虑逐渐消解,宋某不仅按时行使探视权,还会提前告知魏某接孩子的事,魏某也主动分享孩子喜好,两人共同努力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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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日报 记者 吴伟 通讯员 李婷
来源:三明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