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研修方案

摘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据《新时代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遴选、培养与管理办法》(陕教〔2021〕160号),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做好第六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

第六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研修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依据《新时代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遴选、培养与管理办法》(陕教〔2021〕160号),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现就做好第六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研修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研修是“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体系的最高层次,是三秦英才基础教育人才推荐的基础,打造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层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理论素养厚实、教育理念先进、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教学效果显著、教育科研能力突出,在陕西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名师队伍。

(二)具体目标

1.个人素养能力卓越。能够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党的教育方针和重大教育改革在陕西的落地生根,具有陕西本土特征、全国影响、国际视野的教育家型教师,有理想、有情怀、有主张、有经验、有能力,堪称为学、为事、为人的时代“大先生”。

2.教书育人成效卓著。能够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创造性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核心素养,转变育人方式,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高。

3.教育成就影响广泛。通过专业示范、组建团队、城乡交流等形式,能够提炼总结陕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传播陕西教育声音,讲好陕西教育故事,扩大陕西教育影响。

二、培养原则

(一)科学设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要求,通过明确培养目标与规划、构建全面的培养体系、强化实践能力培养、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和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等多方面的举措,培养高质量名师人才队伍。

(二)精准培养。围绕培养目标,精准实施“四个相结合”,即师德养成与先进教育理念相结合;教学能力与教学思想相结合;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示范引领相结合;教研成果教学思想与影响发挥相结合。

(三)成果导向。培养对象签订目标责任书,系统规划培养工作,培养期内须至少形成“五个一”成果产出,即带好一支团队、上好一堂好课、完成一个项目、形成一套主张、撰写一本专著等。

(四)动态管理。教学名师培养实行省、市、县(区)、校分级协同、分学段和学科动态考核和淘汰机制。建立培养档案,在培养期内,未达到相关要求或未完成阶段任务的,退出名师培养队伍。

三、培养内容

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的确定经过个人申报、逐级推荐、省级资格审查、公示等环节,正式进入培养期(培养计划详见附表)。

(一)培养周期:2年。

(二)培养阶段:培养工作分四个阶段,即能力诊断阶段、教学能力培养阶段、教科研水平培养阶段和教学主张凝练阶段,重点帮助省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产出教研成果、形成教学风格、凝练教学主张。

(三)培养方式:按照培养方案严格实施既定研修任务,指导协助培养对象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形成教学风格、产出教科研成果、凝练教学主张。培养单位为培养对象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通过能力诊断,分析名师特点,一人一案,建立“理论+实践”双导师。综合采用集中研训、导师指导、实践学习、任务驱动、团队行动学习、校本研修、网络任务驱动、主题论坛、研讨互动交流、成果展示汇报等形式展开,通过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参与学术会议,推广自身的教学理念和研究成果,将数字化融入培养全过程,全方位提升培养质效。

(四)分阶段培养任务:

第一阶段(第1-2月):通过导师“把脉”,对名师培养对象进行能力诊断,指导名师培养对象以凝练个人教学主张为导向,形成《培养期个人成长计划》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阐述个人已有的教育科研和教学实践基础,分析个人发展优势及不足;制定个人及工作室的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具体路径。

第二阶段(第3-6月):根据导师指导、个人教学实践和反思,实现教学能力再提升,形成优质示范课,进行公开展示。

第三阶段(第7-12月):通过建立名师专项课题、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工作室区域性教学研讨活动等形式,在导师的指导下,逐步形成具有本人教学风格和教育思想的高质量论文。

第四阶段(全过程):通过组织省内外研修活动、参加城乡教师学习共同体项目、名师工作室建设等,借鉴外省名师教学经验和典型案例、组建学习共同体,进一步形成本人教育教学思想主张。

五、培养期考核

省级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实行阶段考核和终期考核,由省教育厅组织全过程考核,培养单位具体实施。

(一)阶段考核。在培养期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分别开展教学能力考核和教科研水平考核。

1. 教学能力考核(第6月左右)。培养对象在培养的第二阶段应形成个人优质示范课并进行公开展示,导师组对培养对象的公开示范课水平进行考核评价。未通过者在3个月内再次进行公开课展示,如仍未通过则中止培养。

2. 教科研水平考核(第12月左右)。培养对象在培养的第三阶段应以本人教学思想凝练为核心,形成一篇高质量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在3个月内再次提交论文审核,如仍未通过则中止培养。

省教育厅将根据以上考核情况,确定第六批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的最终名单,未进入培养序列的将自动转为下一批培养对象。

(二)终期考核。

1. 考核内容:根据培养方案、《培养期个人成长计划》和《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从师德师风、集中研修、工作室建设、教育教学、教育研究、示范引领等维度进行进行综合。

2. 考核标准:

(1)师德师风方面。爱岗敬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已纳入基础教育骨干体系的教师需在上年度周期考核或资格考核中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团队建设方面。组建“实体+网络”名师工作室,采取任务驱动方式,开展课题研究、教学改革、校本研修、资源研发;主持开展教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成长发展;定期赴陕西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等地进行教育帮扶活动。

(3)教学工作方面。坚持中小学一线教学,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教学实绩显著,学生综合素养在本校及同类学校中居领先水平;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工作业绩显著。

(4)教育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主持完成1项省级规划课题;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以名师工作室为单位,录制完成不少于10节的精品课,其中主持人不少于5节。

(5)示范辐射作用方面。校内外上示范课不少于10节,培训不少于10次;主持教研活动不少于15次,指导不少于2名教师成长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指导帮扶1至2名帮扶学校教师成长为县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在市级以上竞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奖。

(6)教学理念方面。根据自身教学实践和培养,提炼总结本人教学理念或教育思想,并进行阐述展示。

3. 考核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认定的办法,具体程序为:本人申报并提交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单位)审核,提出考核鉴定意见并在校内公示;县(市、区)和设区市教育局按照考核认定的内容和标准,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省教育厅按照认定标准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以上者颁发教学名师培养结业证书,发文认定。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实,予以一票否决: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师风失范等行为。

(2)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等不诚信行为。

(3)违反职业道德或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培养期内参训出勤率不足80%,不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5)不能履行名师对象职责,不适合继续主持工作室建设。

(6)已纳入基础教育骨干体系的教师(如市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在上年度周期考核或资格考核中不合格人员。

(7)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的。

(8)其他原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名师培养专门工作机构,整合优质资源,制定培养方案;定期开展问卷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收集对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培养方案,确保培养质量。

(二)健全协同机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培养单位加强对培养对象的管理,构建协同培养机制,对培养过程实行动态调控和监督,营造名师培养对象成长发展的良好政策和制度环境,确保教师队伍建设质量。

(三)完善服务保障。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的优秀专家团队,实施“双导师”制,建设一批优质、稳定的培训实践基地,组织指导培养对象完成研修活动,对研修全程进行过程管理、动态调控和伴随式评估。评价情况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来源:山石谈教育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