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防范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有害内容和消极文化渗透,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精神和国家、省及安庆市关于境外电视管理和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防范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有害内容和消极文化渗透,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精神和国家、省及安庆市关于境外电视管理和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要求,现向全市人民群众发起如下倡议:
1、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2、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严重危害性:一是部分卫星节目信号未经审核批准,危害国家政治、社会文化安全;有些节目存在低俗化,对人们身心健康存在危害。二是非法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一般都安装在高处,质量低劣,容易锈蚀,难以保证安全,极易坠落,导致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三是“小锅”在雷雨天气中,易产生瞬间强电流,容易带入室中,并且“小锅”的高频头会产生较强的辐射,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集中整治工作。
3、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私自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属违法行为,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八条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亲爱的市民朋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希望您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站在维护国家安定和稳定的高度,积极主动自觉抵制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和我们一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衷心地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年6月3日
▌来源: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责编:木子 小鱼
来源:科技小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