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只针对当年应届毕业生开放申请,相关政策如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介绍
2025届毕业生必读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只针对当年应届毕业生开放申请,相关政策如下:
补偿代偿对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工作年限规定
学生需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不满3年的,均不予批准。由于政策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在提交的就业证明中体现工作年限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2. 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3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补偿代偿标准
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0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研究生
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5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补偿代偿的方式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补偿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审批条件与要求
申请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当年通知。
申请方式
申请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须登录网站 https://jcjy.xszz.edu.cn,进行账号注册、信息填报,申请时间与要求详见当年通知。
HELLO SUMMER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