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广袤的荆楚大地之上,监利市宛如一颗璀璨明珠,镶嵌于长江之滨、洪湖之畔,这里拥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与独特的生态景观。守护这片土地的生态环境,成为监利市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走进监利市人民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感受司法力量如
在广袤的荆楚大地之上,监利市宛如一颗璀璨明珠,镶嵌于长江之滨、洪湖之畔,这里拥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与独特的生态景观。守护这片土地的生态环境,成为监利市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走进监利市人民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感受司法力量如何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案件审理:公正司法,守护生态底线
创新审理机制
健全专门化审判组织体系,2024年下半年将综合审判庭确定为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审理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
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自2024年8月起至2025年5月止,共受理环资类刑事案件9件,已审结8件,其中非法采矿案件1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1件、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件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5件。已审结的案件中,43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收缴违法所得441549元、判处罚金 470000元、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128600元、自愿认购碳汇55吨。2024年8月,在监利市棋盘乡桐梓湖村就瞿某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四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责令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彰显了我院对环境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有力地震慑了潜在的违法者,为洪湖流域等重点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筑牢了法律防线。
探索生态修复新模式
在司法实践中,监利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生态修复的新模式,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2024 年 12 月,我院在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时,引入“碳汇代偿”模式,被告人李某某自愿认购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 注销 55 吨二氧化碳当量,用于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生态修复提供了新的路径,也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了司法力量。
司法延伸:多措并举,推动生态保护
创建特色品牌
在监利法院公众号上创办了“法护青绿”、“环资法官说执法”等品牌对开展的环资审判活动进行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加强跨部门协作
监利市人民法院积极与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监利分局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2024年我院综合审判庭党支部与监利市水利和湖泊局的执法部门党支部联合开展以“保护母亲河,守护饮水安全,共护一江碧水东流去”为主题的党建活动。
同志们乘坐执法艇开展长江监利段砂石保护巡江活动,去螺山泵站了解了洪湖水利设施运行情况,并赴朱河水厂和红城润龙水厂参观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情况;2024年世界环境日,我院和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开展生态巡查活动,对监利市尺八镇老江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江面及湖岸植被、水域监控等生态现状进行巡查,巡查后举行了一堂普法课,向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和现场群众阐述了依法行政对环境生态保护的重要性。2024年8月份,我院联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对洪湖国家自然保护区发出首例司法保护令,并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前往该地进行普法宣传,省市新闻媒体对该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2025 年 3 月,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联合监利市水利和湖泊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分局,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与生态调研活动。通过联合巡查长江监利段岸线、实地督导洪湖流域污染企业整改进程、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举措,以“司法+行政”协作模式,共同守护江湖安澜。
开展宣传活动
1.世界湿地日(2025年2月2日)典型案例发布:从近年来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精选出2件涉老江河湿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通过典型案例,加强了湿地保护法治宣传,凝聚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共识,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增强法律威慑力,警示公众不得触碰法律红线 。
2.世界地球日(2025年4月22日)公开审理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监利某草坪合作社自2018年起违规流转耕地种植草皮,导致300亩基本农田耕作层破坏,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送检察建议,要求其履职,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虽采取了处置举措,但监利某草坪合作社迟迟未进行整改。监利市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履职需以恢复耕地种植条件为根本目标,依法判处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履职。目前第一期50亩耕地已恢复种植条件。
展望未来:持续发力,共筑绿色梦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监利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持续推进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改革,强化审判职能,坚持履职尽责,落实流域生态保护法治责任。综合运用“碳汇代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用“惩处+修复”的裁判方式引导违法者对受损生态积极修复,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
以“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为抓手,通过“旁听庭审+巡回开庭”等方式深入宣传引导,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努力办好案、办出精品案例。做细做实恢复性司法,推动建立跨域生态修复司法基地,让洪湖流域水更清、天更蓝、环境更美好。进一步筑牢长江监利段生态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监利市人民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是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在世界环境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守护我们唯一的地球,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丽富饶的家园。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