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高质量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大戏看北京,好戏在丰台”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我区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相关工作,切实将优质演出送到群众身边,现公开招募整套演出剧(节)目。
为高质量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大戏看北京,好戏在丰台”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我区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相关工作,切实将优质演出送到群众身边,现公开招募整套演出剧(节)目。
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剧(节)目招募(特色演出、惠民演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6月5日至6月11日17:00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演出团队要求
1.演出团队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确保其运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演出团队登记注册时间需满1年及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团队,不得重复申报。
3.演出团队须具备一定规模和稳定性。在该团队工作1年以上的签约演职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固定且适宜的排练场地,配备专业的编创人员,以确保剧(节)目的创作和排练质量。
4.演出团队应具备高度的艺术敏感度和责任意识,熟悉舞台剧目创排艺术规律性的团体,对演出内容进行意识形态把关,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和实施方案。
5.演出团队中应有舞美、器乐等专业人员。
6.演出团队应具有较丰富的承办专业舞台剧目演出经验,并能与各演出场地进行良好沟通。
7.演出团队应配备具有舞台剧目创排演出工作的专业人才队伍,并就演出成立专业的实施团队。实施团队应具有相关的专业能力及同类演出实施经历。
8.演出团队必须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舞台布景、灯光道具、演出设备、仓储物流等硬件,满足丰台区的实际需求。
9.演出团队能够独立完成3台(含)以上不同内容的演出,每台演出总时长不少于70分钟,且演出内容不得重复。丰富多样的演出内容,能够满足不同观众群体的需求和兴趣,为观众带来持续新鲜的文化体验。
10.在演出活动实施期间,演出团队人员流动率不超过30%。演出团队相关负责人在实施期间不得随意变更。
(二)演出剧(节)目要求
1.类型要求
戏曲专场、相声曲艺专场、儿童剧专场、综艺专场、舞蹈专场、小型音乐会、小型舞台剧及其他类型。
2.演出内容
(1)价值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演出剧(节)目内容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积极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深刻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充分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2)区域特色创作鼓励:鼓励围绕丰台文化元素进行创作,打造具有丰台区特色的剧(节)目。以此激励更多团队投入到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创作中。
申报的应是2025年规定时间内可以开展演出的演出剧(节)目。
3.演出规模
(1)特色演出:每场演出演员阵容不得低于15人,特殊剧目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2)惠民演出:每场演出演员阵容不得低于12人,特殊剧目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4.演出时长
演出时长不少于70分钟。
(三)时间及场地要求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演出时间与演出场地,演出团队须按要求完成演出任务:
1.演出时间
6月至11月
2.演出场地
(1)特色演出:丰台区文化馆、演艺新空间、重点景区及各街镇综合文化中心、文化广场等;
(2)惠民演出:各街镇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村)文化室、文化广场等。
四、演出补助
1.特色演出:每场补助金额为20000元;
2.惠民演出:每场补助金额为10000元。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表:填写《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团队申请表》(附件1),完善团队基本信息、演出资源及服务能力等内容。
2.资质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人员证明材料:填写《签约演职人员名册》(附件2),详细列明演职人员姓名、岗位、签约时长等信息,国家级演员需额外提供获奖证书、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案例一览表》(近三年,附件3)要列举团队参与的重要演出项目,包括演出时间、地点、规模等。并提供佐证材料,包括节目单、高清演出照片、宣传海报等。
5.参演当年演出计划材料:
填写《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剧(节)目申报表》(附件4),应是当年规定时间内可以开展演出的演出剧(节)目,明确剧(节)目类型、名称、时长、主要演员信息等内容,同时须提交宣传海报,海报需体现剧(节)目核心视觉元素,须提交高清剧照至少3张,以JPG或PNG格式提交,图片大小不低于1M。
6.硬件设备证明材料:通过设备清单、购置发票、租赁合同等材料证明拥有满足演出需求的灯光、音响、服装、道具等硬件设施。
7.安全与应急方案: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涵盖场地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编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8.承诺书:
(1)无严重违规记录承诺书:承诺团队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意识形态承诺书:确保演出内容符合国家意识形态要求。
9.荣誉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供近两年团队及团队剧(节)目获得的荣誉及奖项证书,展现团队实力。
10.原创作品材料(非必须):若有近三年原创作品,可提交作品文本、音频、视频等资料,丰富申报内容。
【以上文字材料请按申报材料序号顺序填写,每份材料都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报送,如未按以上要求报送,将不予审核,请务必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提交材料,以免影响审核进度】
六、申报方式
(一)申报邮箱:ftgyxyc@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主题名称为“团队名称+2025年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剧(节)目招募”。
(二)在申报期限内,未如期递交申报材料的,逾期不再受理。
七、流程说明
按照“按需定供”的原则,本年度起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将充分尊重并积极吸纳群众的喜好和意见,让基层群众参与公益性演出活动的内容选择。
本次招募的演出剧(节)目,须通过材料审核和群众投票两个阶段。
1.材料审核将淘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演出团队;
2.材料审核通过后,演出团队申报的演出剧(节)目将进入群众投票阶段。
投票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演出剧(节)目入选的决定性依据。最终入选的演出剧(节)目将在微信公众号“文旅丰台”公示,以官方发布为准。
在确定入选剧(节)目后,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将进行统筹安排,综合考虑投票结果及实际需求,合理规划演出时间和场地,确保演出活动顺利开展。
八、其他要求
(一)违规处理
1.严禁演出团队的虚假申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资质证明、虚构演出业绩、虚报演职人员信息等;
2.严禁同一演出阵容以不同演出团队名称重复申报;
3.严禁演出团队刷票、操纵投票数据、干扰投票进程等恶意影响投票结果的行为。
出现上述情况的演出团队,一经查实,立即列入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团队黑名单,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及已中选演出场次,并追回相关补贴资金。
列入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团队黑名单的演出团队,自取消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申报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活动。因团队退出产生的合同纠纷、经济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涉事团队自行承担。
(二)演出场次
为保障演出品质及资源的合理分配,同一演出团队在一个自然年内,参与特色演出的场次不得超过12场、惠民演出的场次不得超过23场(总计不超过35场)。
(三)招募时效
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1日前。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旨在招募有意愿参与丰台区基层公益性演出中特色演出和惠民演出剧(节)目演出项目的团队,非招标公告。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毕老师、孔老师
联系电话:010-87017168、010-87017169
来源:发现新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