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和人民陪审员,一年多来,代高乐共参与陪审案件近20起,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这段经历不仅让他对司法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让他对法律的本质、价值以及公职人员的责任有了更深的思考。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和人民陪审员,一年多来,代高乐共参与陪审案件近20起,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这段经历不仅让他对司法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让他对法律的本质、价值以及公职人员的责任有了更深的思考。
一、法律规则与温情并行。陪审工作让他深刻体会到,法律条文看似冰冷,但司法过程却充满人性的温度。例如,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法官在依法量刑的同时,充分考量其家庭环境、悔罪态度等因素,最终给予教育为主的惩戒措施。这让他明白,法律的严谨性在于程序正义,而法律的“温度”则体现在对个案特殊性的尊重。陪审经历告诉我,真正的法治不是“一刀切”,而是让规则与情理相融,在合法框架下实现社会治理效果的最大化。
二、程序正义是法治的基石。参与庭审时,代高乐多次见证法官严格遵循诉讼程序:从证据质证到辩论陈述,从合议庭评议到判决书撰写,每一个环节都一丝不苟。这让代高乐联想到公职工作中常被忽视的“程序意识”。例如,在行政执法或群众服务中,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流程规范、公开透明?陪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程序正义不仅是司法公正的保障,更是公权力公信力的根基。
三、法律认知的“破”与“立”。陪审工作颠覆了代高乐对法律的一些刻板印象。曾认为“法律万能”,但在多起家庭纠纷案件中,看到法律无法完全修复亲情裂痕时,代高乐意识到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它划定底线,却难以解决所有社会矛盾。这让他反思:公职人员既要依法履职,也要善用调解、协商等柔性手段。例如,在处理群众投诉时,代高乐尝试借鉴法庭调解经验,先倾听诉求,再释法说理,最终推动问题解决。法律不是“工具”,而是需要与道德、文化协同作用的治理体系基石之一。
四、“双重身份”:见证者与践行者。作为公职人员,陪审经历让我对“依法行政”有了更立体的理解。代高乐曾参审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某部门因执法程序不当被起诉,最终败诉。这给他敲响警钟:公权力一旦脱离法律约束,必然引发纠纷。如今,在参与政策制定时,代高乐总会多想一层:“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完备?”这种“法治自觉”正是陪审工作赋予我的宝贵财富。
人民陪审员不仅是司法民主的参与者,更是弘扬法治精神的传播者。未来,代高乐将继续以“陪审员”和“公仆”的双重身份,在本职工作中践行法治思维,既做法律的遵守者,也做法治的推动者。因为,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每一名公职人员在点滴工作中坚守对法律的敬畏,在服务群众时传递司法的温度。(代高乐)
来源:河洛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