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深入挖掘、传递案件中蕴含的法治精神,打造“岳好法官”司法品牌,即日起,南岳区人民法院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岳好法官”普法宣传栏目,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以案说法、以案释德,积极传播司法为民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
岳好法官·以案说法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深入挖掘、传递案件中蕴含的法治精神,打造“岳好法官”司法品牌,即日起,南岳区人民法院将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岳好法官”普法宣传栏目,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以案说法、以案释德,积极传播司法为民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尊法守法、向上向善共识。
路边违停遇事故,人不在场也担责
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看见乱停车的现象
图一时方便将车停在路边
发生事故也要担责吗?
近期,南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违章停车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10日6时33分,被告刘某骑自行车沿路边行驶经过某路段时,由于刘某未及时观察,原告陈某未走人行道以及被告文某违法占道停车影响路上车辆观察通行等原因,导致刘某与正在步行的陈某发生碰撞,导致二人受伤。经司法鉴定,陈某被评定为九级精神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与被告文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某诉至法院,请求四十余万元的赔偿。
本案中文某在禁停路段违规停车,阻碍了刘某和陈某观察周围路况,造成视线受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及车辆保险情况,法院依据各方责任比例作出判决,就陈某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文某按比例承担事故责任。
因案涉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最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共计二十余万元。
法官说法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规范停车,避免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现实生活中,许多机动车车主抱有侥幸心理占道违停,且未清楚认识到这种行为可能遮挡其他车辆、行人的视线,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并需承担责任。
岳好法官·以案说法
文字 张海波 车璐炀
编辑 刘婷
一审 谭振林
二审 阳素娟
三审 周海雄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