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6.5万尾鱼苗入河 执法人员提醒:增殖放流要因地制宜,不可非法放生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6-06 17:33 2

摘要:“放鱼啦!”6月6日上午,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2025年全国“放鱼日”成都增殖放流活动在金堂举行,随着一声令下,市民、志愿者、工作人员等通过鱼槽将鱼苗放入毗河流域,它们入水后泛起一朵朵白色的水花,随后游向远方,消失在河里……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摄影报道

“放鱼啦!”6月6日上午,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2025年全国“放鱼日”成都增殖放流活动在金堂举行,随着一声令下,市民、志愿者、工作人员等通过鱼槽将鱼苗放入毗河流域,它们入水后泛起一朵朵白色的水花,随后游向远方,消失在河里……

活动现场

此次放流了哪些鱼类?增殖放流和非法放生有啥区别?对此,封面新闻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大家一一解答。

今年增殖放流16.5万尾鱼苗

“今年向金堂毗河流域投放了中华倒刺鲃4.5万尾、鲢6万尾、草鱼6万尾,共计16.5万尾苗种。”成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增殖放流一般都是选择投放水域本地品种,今年选择放流这三种鱼,是根据去年对毗河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决定对该水域增殖放流中华倒刺鲃、鲢、草鱼,丰富当地水生生态资源。“每年选在成都市不同水域进行增殖放流活动,同时针对当地水域的实际情况,投放不同品种的鱼类。”

准备放流的鱼苗

市民正在进行放流

“投放鱼苗的选择也十分严格。”他说,首先会在符合要求的鱼苗生产单位进行采购,放流前会对鱼苗进行检疫等工作,运输过程中也会进行充氧等手段,保障每一条回归江河的鱼都是健康的。

增殖放流要因地制宜 部分物种不可放流

什么是增殖放流?“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放流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的活动,是修复水域生态、补充渔业资源、改善水生环境、促进渔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成都市农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

他还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应当严格依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执行,重点需要把握三个方面:本地种、检疫合格、提前15日报备。本地种,就是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检疫合格,就是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提前15日报备,就是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市民正在进行放流

非法放生行为可能触犯法律

“增殖放流不是非法放生。”成都市农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说,非法放生,就是违反《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而进行的相关活动,主要行为包括:放流外来种、未经检疫和未按规定进行报备。比如放生巴西龟、清道夫、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或其他有病害的水生生物,这样不仅不会起到修复生态资源的效果,反而会引发物种入侵、传播病害、挤占本土物种生存空间等危害后果。

他说,为了有效遏制非法放生行为,执法人员一方面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对非法放生危害的认识,知晓非法放生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公众进行合法合规的放生活动。另一方面严格执法,联合多部门对重点水域经常性开展巡查检查,对非法放生行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他还提醒,非法放生行为可能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我们鼓励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合法合规的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时事评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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