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驻马店,张先生恋爱时向女子夸下海口,称自己已经全款买了房,订婚时还送了12.7万彩礼、一头猪、一只羊及一堆礼品。女子满心欢喜筹备婚礼,却发现房产证是张先生姐姐的名字,要求婚前过户才肯结婚,男方家坚决不同意。双方矛盾激化,张先生去索要彩礼还被轰了出来。无奈之
河南驻马店,张先生恋爱时向女子夸下海口,称自己已经全款买了房,订婚时还送了12.7万彩礼、一头猪、一只羊及一堆礼品。女子满心欢喜筹备婚礼,却发现房产证是张先生姐姐的名字,要求婚前过户才肯结婚,男方家坚决不同意。双方矛盾激化,张先生去索要彩礼还被轰了出来。无奈之下,张先生找来记者。最终在记者协调下,女子退还彩礼,张先生道歉。
(信息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2025年6月6日,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报道,张先生和女子经人介绍相识。初次见面,张先生就表现得十分热情,他穿着得体,谈吐不凡,给女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随着交往的深入,张先生更是信誓旦旦地跟女子说,自己已经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就等着和她结婚后一起过幸福的小日子。
女子听了,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张先生还按照当地的习俗,给女子送去了12.7万的彩礼,还特意买了一头猪、一只羊,以及一堆礼品。
女子一家看到张先生如此大方,心里也十分满意,两家开始热热闹闹地筹备起婚礼来。
然而,就在婚礼筹备得差不多的时候,女子偶然间看到了房产证,上面的名字竟然是张先生的姐姐。
女子立刻找到张先生,质问道:你当初不是说房子是你全款买的吗?怎么房产证上是你姐的名字?
张先生支支吾吾地说:这房子确实是我买的,只是暂时写在我姐名下,以后肯定会过户给我们的。
女子听了,心里十分生气,她觉得张先生这是在欺骗她。她严肃地说:不行,必须婚前过户到我名下,不然这婚没法结。
张先生回家和家人商量后,坚决不同意女子的要求。男方家觉得,房子本来就是张先生买的,写谁的名字都一样,而且过户手续麻烦,还可能产生一些费用。
双方为此争吵不断,原本甜蜜的感情也变得岌岌可危。张先生觉得自己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女子却如此不信任他,心里十分委屈。而女子则认为张先生从一开始就在欺骗她,她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嫁过去。
矛盾越来越激烈,张先生一气之下,跑到女子家去索要彩礼。女子一家看到张先生如此无理取闹,十分生气,直接把他轰了出来。张先生又气又急,却又无可奈何。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找来了记者。记者了解情况后,分别和双方进行了沟通。
女子哭着对记者说:他一开始就骗我,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我要求婚前过户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保障。
张先生则满脸懊悔地说:我当时就是怕她嫌弃我没房子,所以才说了谎。我现在知道错了,可她就是不肯原谅我。
在记者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女子考虑到张先生也确实付出了很多,而且两人之间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最终决定退还彩礼。
张先生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女子道了歉。这场原本闹得不可开交的彩礼纠纷,终于在记者的协调下得到了解决。
有人说女子做得对,及时止损,不能被男人的谎言所欺骗;也有人说张先生虽然有错,但也是出于爱面子,而且最后也道歉了,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到底是骗婚还是误会,大家各有各的看法。
从法律关系来看,张先生和女子在恋爱过程中,张先生承诺全款买房并送彩礼等行为,形成了一种基于婚约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从责任认定的角度分析,张先生在恋爱时夸大事实,称房子是自己全款购买,但实际上房产证是姐姐的名字,这种行为存在不诚实的情况。虽然他可能并非出于恶意骗婚的目的,但这种不坦诚的行为确实给女子造成了误解和伤害。
女子在发现房产证问题后,要求婚前过户,这是她基于自身权益和安全感提出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而男方家拒绝过户,双方因此产生矛盾,进而引发彩礼纠纷。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彩礼的返还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在本案中,由于双方最终未能结婚,女子退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张先生而言,他的不诚实行为虽然不构成法律上的诈骗罪,但在道德层面是不被认可的。
他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生活中保持诚实守信。
对于女子来说,她在面对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在处理此类婚约财产纠纷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恋爱过程中,双方都应该保持诚实和坦率,避免因为一些不必要的谎言而破坏感情。
来源:寻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