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2022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饮料酒术语和分类》,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饮料即属于饮料酒,应当按照酒类法律法规制作和售卖,未成年人不能饮用。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
不久前
市场上出现众多低度酒精饮品
例如果酒、预调鸡尾酒等
其包装与普通饮料高度相似
未成年人容易被误导
近日
上海市奉贤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的
《关于未成年人低度酒精饮料
接触风险的调查报告》显示
近四成的消费者误以为
酒精度超3%才算酒类
近半店铺
将低度酒与饮料果汁混放
部分商家使用“微醺”“轻享”等
宣传擦边营销
(授权图片)
根据2022年6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饮料酒术语和分类》,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饮料即属于饮料酒,应当按照酒类法律法规制作和售卖,未成年人不能饮用。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
在线上问卷调查中,超半数的受访者知晓酒精度超过0.5%vol即认定为酒类,但仍有36.31%的受访者认为酒精度超过3%vol才算酒。
孟刚/摄
购买渠道方面:
购买渠道以线下超市、便利店为主,占比达63.24%;
其次为线上电商平台,占比22.71%;
亲友代购等其他途径占比14.06%。
购买动机方面:
35.34%的受访者出于好奇进行尝试
20.2%的受访者则因味道好而购买
27.85%的受访者受到广告/视频影响及朋友推荐
16.61%的受访者认为酒精含量低没危害。
消费场景方面:
超半数的受访者认为线上及线下销售渠道对于酒精含量、禁止未成年人饮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等提示语不够明显。68.59%的受访者支持加强目前低度酒类产品在包装、广告及购买流程上对未成年人的警示和提示。
线下情况如何?
基于调查问卷中选择占比最高的购买渠道,奉贤区消保委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走访辖区内25家中小学附近的便利店、超市、个体店铺,发现:
1️⃣部分店铺没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消费提示或消费提示不够醒目。
2️⃣产品陈列存在误导性,44%的店铺将果酒等低度酒类与碳酸饮料、果汁、牛奶等混放于货架、冷藏柜。
3️⃣部分商家工作人员认为果酒是酒,但酒精度数低,未成年人可以较少饮用。1家店铺工作人员直接认定为饮料,表示未成年人可以饮用。
4️⃣行业标准模糊,部分产品使用“果味型汽水”等标签,弱化酒精属性。
5️⃣部分广告宣传使用“微醺”“轻享”等词汇暗示低风险。
6️⃣外卖平台、自动贩卖机等新型销售渠道监管缺位,导致责任认定困难。
消保委建议
商家应严守法律红线勿触雷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酒类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应拒绝不良引导,认准“饮料酒”分类标识,警惕伪装成饮料的酒精陷阱或标有“预调酒”“配制酒”却未注明酒精度的产品。当发现未成年人饮酒时,家长应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主动教育未成年人认知酒精危害,警惕网络中的不良诱导性内容。学校应加强管理教育,构建协同保护网络。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浩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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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北的成长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