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一场关于企业名称仿冒的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法院已正式向贵州东方甄选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原告方为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近日,一场关于企业名称仿冒的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法院已正式向贵州东方甄选酒业(集团)有限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原告方为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该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贵州东方甄选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是否涉嫌对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仿冒。法院公告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文书即视为已送达至被告公司,并将在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开庭审理。
贵州东方甄选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于海军,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营业务涵盖了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等多个领域。然而,通过股权全景穿透图可以发现,该公司由东方启元(北京)酒业有限公司和于海军共同持股,与原告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并无直接股权关联。
此次纠纷的曝光,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企业名称保护及仿冒行为的关注。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如何有效防止企业名称被恶意仿冒,保护自身品牌形象和合法权益,成为了众多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据天眼查进一步数据显示,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方,其在电商直播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而贵州东方甄选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与原告名称相似,但在业务领域和股权结构上存在明显差异。
对于此次纠纷,业内人士表示,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企业名称仿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目前,该案件正在等待进一步的开庭审理。随着案件的推进,相信将为企业名称保护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引和案例参考。
来源:ITBear科技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