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难题!六年了,我终于不用来来回回地索要赔偿款了。”2025年5月30日,在收到最后一笔赔偿款时,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韦某打来电话致谢。
“感谢检察机关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难题!六年了,我终于不用来来回回地索要赔偿款了。”2025年5月30日,在收到最后一笔赔偿款时,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韦某打来电话致谢。
工作中受伤 能否获赔
2019年11月,来自广西的韦某在临沂某公司工作时不慎受伤,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回到老家养伤。因该公司与韦某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事发后,韦某与该公司就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产生纠纷。
此后六年间,韦某奔波于广西与山东两地,经历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多重程序后,仍对相关裁判结果不服。2024年,韦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一体化办案 厘清争议焦点
该案系劳动者维权案件,临沂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市县院一体化办案程序,第一时间与企业所在县区的检察机关对接,整合办案力量,调取仲裁、审判等案卷材料,全面审查证据,深入研究案情,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充分了解诉求,厘清本案争议焦点。通过前期工作,办案人员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劳动关系认定和具体赔偿数额上。
考虑到韦某自受伤后已回到广西老家,往返两地路途遥远,维权对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且韦某的实质诉求是获得赔偿,而本案案由为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即使后续通过法律监督等程序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韦某要拿到赔偿款仍需经历多重诉讼,即在本次诉讼范围内无法完全解决案涉纠纷。办案团队经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为妥善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团队决定启动检察和解程序,探索通过调解等方式促成双方和解。
多轮调解 实质化解争议
因本案在其他诉讼程序中多次调解未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确定开展和解工作后,办案团队先行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一边由受理案件的临沂市检察院与韦某开展一对一沟通,迂回疏导,另一边由企业所在县区的检察机关与企业进行交流,从助力企业良性发展的角度帮助企业梳理用工流程、合同签订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摸索双方核心诉求之间的平衡点。
调解过程中,办案团队逐级递进,结合前期与双方多次沟通的意向结果,引导双方达成“阶梯式和解方案”,由企业先行支付部分赔偿款,韦某拿到部分补偿,缓解经济压力,剩余赔偿款分期支付,解决企业一次性支付审批手续复杂问题。和解过程中,办案团队反复对韦某释法说理,帮助其理性维权,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阐述劳动者维权困境。最终,双方在检察机关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案涉企业按照检察和解协议约定向韦某支付赔偿款,韦某也回到家乡开始新的生活,这起历时六年、跨越千里的纠纷画上句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丨兰陵县检察院
编辑丨朱奕颖
审核丨赵国胜
终审丨袁飞
来源:临沂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