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国65岁老年人口突破 2 亿,政策推进养老机器人产业发展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6-11 09:20 2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医疗水平显著提升,人类平均寿命不断延长,全球范围内老龄化进程加速推进。这一人口结构转变使得养老问题成为各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课题。

一、需求供给双向加剧养老问题,机器替人为养老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医疗水平显著提升,人类平均寿命不断延长,全球范围内老龄化进程加速推进。这一人口结构转变使得养老问题成为各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课题。

需求端:从全球来看: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显示,2020 至 2030 年间,60 岁以上人口将从 10 亿增至 14 亿;到 2050年,这一群体规模将翻倍至 21 亿,其中 80 岁以上高龄人口更将增长两倍至 4.26 亿。从中国来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底,我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已达 2.20 亿,占总人口比例达 15.6%。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22》预测,到 2050 年中国 60 岁以上人口或将突破 5 亿,正式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阶段。

供给端:当前养老护理服务体系面临多重困境:

(1)人力资源短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超过 4000 万,但持证养老护理员仅约 2 万,实际需求缺口高达千万级别。

(2)从业人员结构失衡:现有护理人员中 40-60 岁女性占比超过 80%,年轻人从业比例不足 5%,甚至出现"60 岁护理 50 岁"的年龄倒挂现象。

(3)行业稳定性不足:大量护理人员因工作强度大、待遇偏低等原因选择转行,行业人才流失问题突出。

近年来,生成式 AI 出现让人工智能具备了对话和情感交流能力,扫地机器人、新能源车的空间规划和运行逐渐成熟,加之上游硬件降本,长期看,机器替人是养老产业趋势。

二、我国养老机器人政策加速频出

基于社会老龄化和国家安全战略考量,21 年来党和国家密集出台多项养老机器人顶层政策文件,彰显对老龄化工作的高度重视。鉴于我国将发展为全球最大养老市场,国家从多维度推进养老机器人产业发展:

行业推动:2021 年 10 月《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2023 年 1 月《"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2024 年 8 月《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确立养老机器人在智慧养老产业的重要地位,推动其研发应用与场景融合,加速产业化进程。

技术创新:2024 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聚焦机器人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高动态运动规划与控制、仿生感知与认知等核心技术突破,激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攻克技术难题,提升养老机器人智能化、自主化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升级。

标准制定:2023 年 1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研究制定机器人助老助残技术应用标准规范、2025 年 2 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互联家庭环境下使用的主动辅助生活机器人性能准则》(IEC63310)牵头制定养老机器人国际标准,规范养老机器人研发、生产、应用流程,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利于行业有序发展,提升国际话语权,促进养老机器人产品国际化。

于社会老龄化和国家安全考虑,机器人发展是大势所趋

2017 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

2021 年 3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提出银发经济概念,指出“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业态”。

2021 年 10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鼓励发展能为养老护理员减负赋能、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的搬运机器人等智能看护产品。

2022 年 2 月 国务院《“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针对老年人康复训练、行为辅助、健康理疗和安全监护等需求,加大智能假肢、机器人等产品应用力度。

2023 年 1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机器人助老助残技术应用标准规范,推动机器人融入养老服务不同场景和关键领域,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2024 年 1 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突破机器人高转矩密度伺服电机、高动态运动规划与控制、仿生感知与认知、智能灵巧手、电子皮肤等核心技术,重点推进智能制造、家庭服务、特殊环境作业等领域产品的研制及应用。

2024 年 1 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发展健康管理类、养老监护类、心理慰藉类智能产品,推广应用智能护理机器人、家庭服务机器人、智能防走失终端等智能设备。

2024 年 8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促进典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2024 年 12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设立养老服务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重点推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研发应用。

2025 年 2 月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互联家庭环境下使用的主动辅助生活机器人性能准则》(IEC63310)我国牵头制定的养老机器人国际标准,为产品设计、测试提供基准,引领全球养老机器人产业发展。

从地区看,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地区均出台养老机器人支持政策,保障应用场景实用性。辽宁依托产业基础培育相关机器人;黑龙江支持养老产品研发,配备康复等设备;重庆打造养老康复场景,推动企业合作;江苏、广东等地也各有举措,通过产业扶持、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为养老机器人在养老护理、康复等实际场景的应用提供支撑,助力养老服务智能化升级。

2015 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推进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机遇,构建沈抚机器人产业带,依托大连金州新区完善产学研用体系。在未来 3 至 5 年,开发机器人相关技术,提升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培育养老等服务机器人,推进机器人在工业领域的规模化示范应用。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立机器人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人才政策向机器人产业领域倾斜。

2020 年黑龙江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养老产品研发生产,鼓励支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中养老服务领域项目立项,支持企业研发生产照护、康复机器人等相关康复设备,以及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

2024 年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等多部门《重庆市 “机器人 +”应用行动计划(2024—2027年)》聚焦机器人应用重点领域,包括公共服务领域,打造养老康复等服务应用场景,带动养老康复机器人创新研发和应用推广。依托机器人企业和研发平台,重点开发养护机器人等中高端机器人整机产品。完善政策支持,优化整合产业、科技等相关政策,强化政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向“机器人+” 应用领域倾斜,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2024 年重庆市相关部门《重庆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加强与养老等相关领域合作,通过应用场景开放,开发推广适用性强、规模效益好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

2024 年 4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计划到 2027 年,使机器人产业综合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养老助残、医疗康复等领域实现广泛应用。2024-2026 年期间,组织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协同攻关项目、首台(套)重大装备示范应用项目等,对具有市场推广前景并符合条件的机器人创新产品,推荐首台套、首版次产品政策支持。

2024 年 5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2025 年“产业助老粤造粤强”推动老年用品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到 2025 年底,在智能照护机器人等方面形成一批“专精特新”适老化产品生产企业,规上老年用品营业收入达到 6000 亿元;鼓励发展智能化日用家居,支持家电家居企业发展家务机器人、康养机器人等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支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鼓励各市培育示范企业、示范产业园区等。

2024 年 7月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推进养老科技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 年)》到 2027 年,初步建成养老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高地,创建 1 个养老科技产业园等;聚焦智能传感等技术领域,研发一批养老科技创新产品,包括康复机器人等健康促进设备以及照护服务类和情感慰藉类产品;加快智慧养老院建设,推进护理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养老科技产品使用;开展银发科技产品认证,打造养老科技品牌等。

2024 年 10月北京市民政局等 11 部门《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推进智慧养老场景建设应用,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新技术研发、场景建设、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政策支持,重点支持养老机器人产业发展,稳步推广智慧照护服务管理系统及照护服务终端,积极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建立高龄独居、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生活数据异常监测预警体系,探索拓展一键呼等智慧养老场景应用,引入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等智能监测预警设备,线上守护老年人安全。

2024 年 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 年)》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搭载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推广使用智能化人工替代设备,其中包括养老机器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其他从事养老服务的组织,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依规享受税收优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可依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价格执行。

2024 年 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 年)》到 2027 年,构建安徽省人形机器人产业的“23456”创新体系和产业生态,推出面向制造、应急、商贸物流、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文旅服务等六大领域场景的多类型人形机器人产品,形成示范应用,建成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高地。重点开发面向家政服务、养老陪护等领域的智能机器人。

2025 年 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符合省级配套条件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重点项目,省财政按规定给予配套奖励;创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资金支持;对该领域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

2025 年 3月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推广应用的通知》在西安市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购置使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按照产品成交价格的 3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额度可达 20 万元。推广的产品包括家庭服务机器人等六大类共 124 款产品。

2025 年 3月成都市民政局等/发布首批机器人进养老服务机构场景需求清单,涵盖适老化展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安全巡访、情感陪护等多个方面,涉及 4 家养老服务机构、5 个项目。

来源:思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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