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法性与正规性:电子书号是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颁发的正规书号,与纸质书号一样,都是中国标准书号(ISBN)的一种,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其出版的图书经过严格的三审程序,具有合法性和正规性,这是其能够用于评职称的基础.
认可的情况
合法性与正规性:电子书号是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颁发的正规书号,与纸质书号一样,都是中国标准书号(ISBN)的一种,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其出版的图书经过严格的三审程序,具有合法性和正规性,这是其能够用于评职称的基础.
部分单位认可:现在越来越多的地区和单位出于人性化考量,已经允许并承认电子书号在职称评定中的使用。比如一些高校、科研机构等,在职称评审时会将符合要求的电子书号出版物纳入考量范围.
符合评审趋势:随着数字出版业的蓬勃发展,职称评审标准也在逐渐调整和适应时代变化。在数字化、信息化背景下,评审机构开始注重考察申报人在新型出版形式上的贡献,电子书号出版物因在内容质量、学术价值上与纸质出版物并无本质区别,且传播范围更广、获取更便捷,所以逐渐受到更多认可.
不认可的情况
明确要求纸质书号及 CIP:如果单位的职称评审文件中明确规定必须使用带有 CIP 数据的纸质书号出版的专著,那么电子书号就不能用于评职称,因为电子书号出版的图书无需经中国版本图书馆分配 CIP 数据.
单位或地区特殊要求:存在部分单位或地区对职称评定的出版物有特殊要求,不认可电子书号。这可能是由于当地的评审政策、行业传统或其他因素导致的,申报人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所在单位和地区的具体要求
来源:珊珊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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