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陈先生反映,前段时间,他到辛丰镇的加气站充装液化气,工作人员告知,必须使用加气站的钢瓶并支付185元的质保金及2元/月的租赁费。陈先生说,用户为什么不能自己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钢瓶加气?
陈先生反映,前段时间,他到辛丰镇的加气站充装液化气,工作人员告知,必须使用加气站的钢瓶并支付185元的质保金及2元/月的租赁费。陈先生说,用户为什么不能自己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钢瓶加气?
6月10日“政风行风热线”直播中,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科长张鑫回复:
由于因燃气安全导致的事故比较多,为了保障老百姓燃气使用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明确规定充装单位只能充装在本单位登记的自有气瓶。目前老百姓手上已经有的气瓶,通过安全检查,符合要求的,可以通过置换的方式,登记在充装单位的名下,完成充装。
对于加气站的收费是否合规,张鑫说,加气站收取的是钢瓶的押金和使用费。
押金和使用费的问题,押金是可以退的,标准依据江苏省定价目录,钢瓶的使用费不在定价的目录内,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供需等因素,自主定价。经营单位只需要明码标价就可以了。
记者:张琨
编辑: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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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莹
来源:镇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