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364号提案的答复
刘鹏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
一、强化源头治理与全过程管控
(一)加强农药源头治理。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省不断强化对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的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农药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对农药使用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动农药使用的科学规范。一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公开办理条件、程序、时限和要求。严格加强技术评审,按照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评审、实地核查,确保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审批质量。目前,我省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150家,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门店17957家。二是提升农药安全使用水平。我省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目前,全省绿色防控覆盖率为55.67%,统防统治覆盖率为58%,农药利用率41.8%,绿色防控示范区较常规防治降低农药使用量39.2%。全省基本实现了村村有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或服务员,近年来,全省没有发生农药使用重大药害事件。我省农药大省的地位,决定了我省农药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二)强化兽药追溯建设。我省兽药生产企业已全面接入国家兽药追溯系统,实现产品赋码及生产数据上传;经营企业100%接入省级追溯系统,实现兽药产品流向可追踪;部分规模场已完成与省级系统对接,实现兽药使用数据登记。
(三)推进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是中央层面针对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协同机制不健全、全链条监管存在缝隙漏洞等问题,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持续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健全长效机制补齐短板,凝聚齐抓共管合力的重要举措。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8个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应提出了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食品贮存监管、食品运输协同监管、食品安全寄递和配送、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餐饮服务综合监管、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等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机制。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食安办协调17个省有关部门,逐项提出我省细化落实举措和需进一步补强的政策措施,形成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有关工作举措》,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责任分工。下一步,将由省食安办牵头,组织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推进数据分类分级,新增数据接口57个,实现年度数据采集8万余条、共享99万条;完善“两品一械”安全信用档案,构建药品大数据风险模型,开发医疗器械品种画像及化妆品数据标准化应用;强化网络销售监管,利用智能分析监测11.5万条次网售信息,精准推送违规线索28条,形成覆盖研发、生产、流通全链条的数字化监管体系。
二、提升监管能力与技术水平
省委、省政府带领各相关部门持续攻坚、着力治本,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省食安办会同成员单位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基础投入。省财政厅安排食品及农产品安全保障等经费6.2亿元。省科技厅组织实施38项省级食品安全科技计划项目。二是提升能力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全省基层所长集中培训考核实现全覆盖,组织对监管执法关键岗位全员培训认证。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县级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回头看”,130家通过“双认证”。省商务厅推进“河北净菜”品牌建设。省发改委推动有关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入选国家建设名单。三是强化法治支撑。省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推动动物防疫条例和食品“三小”管理条例修订。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四是加强智慧监管。市场监管、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推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全链条追溯体系,我省婴配乳粉追溯查询率居全国前列。市场监管部门强力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明厂亮造、明超亮店以及AI抓拍等工作,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水平,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达5000家以上。省药监局加速推进智慧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通过优化升级行政审批、药品和器械审评系统,实现与省电子证照库及检验平台数据对接,新增智能登记、预审查、批量分件及风险预警等功能模块,并集成省市药械检验平台实现业务互联与国抽数据共享;同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效能,全年为企业提供研究服务1187次,发放检验报告60余万份,发布NDMA杂质风险等4份专项预警报告,构建“两品一械”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近期修订颁布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企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岗位,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切实保障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的基础上,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共同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建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三个台账。截至目前,我省47.8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65208名,配备率98.52%;配备食品安全员255473名,配备率96.58%;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各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库,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省教育厅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依托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工作机制。成立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向所有市县教育局长、中小学校长传达解读中央纪委机关等七部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供餐管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若干措施》等16个文件。制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3类口袋书40万册,便于基层理解执行。会同市场监管等12部门建立每月调度研判机制,共同研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组织12个委厅领导包联组深入基层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启用河北省校园安全监控平台,每天至少网络抽查200所学校食堂,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随机暗访。省药监局印发《药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从业必考、记录在案”制度,聚焦企业“关键少数”分条线开展警示教育、现场考试以及管理举措交流学习,用“关键少数”带动药品从业人员“绝大多数”,督促企业铸牢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法治意识。2025年一季度,面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召开7次警示教育会,对55家化学药品生产企业、131家药包材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未发现严重缺陷。
四、促进社会共治共享
省委、省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推动河北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提升中切实发挥了领导作用。省食安办坚持食品安全“一盘棋”,促进形成协同共治良好局面。在强化区域协同方面。健全京津冀协同监管标准和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区域风险会商和联合体系检查,推进京冀场超衔接、产销衔接。在加强协调联动方面。省食安办会同宣传、网信、公安、海关等部门完善联动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市场监管、公安建立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信息通报机制。在强化社会共治共享方面。省数据与政务服务局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完善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包含归集共享、联合奖惩等15个系统,累计归集全省法人行政许可、法人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130亿条,依法依规对相关信息在“信用河北”网站进行公示。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四等九级标准对全省企业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推送至各地,供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参考使用。全省各级行政审批部门面向信用状况良好企业,提供“信用承诺”“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惩戒提示拦截环节嵌入相关信息系统和办事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对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拒服兵役等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3300-2016)国家标准宣贯工作,组织我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培训工作,通过典型经验分享、专家培训、实地观摩交流等方式,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宣贯推进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省食安办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放资料13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6万余人次。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完成“你点我检”监督抽检27129批次,检出不合格22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举报奖励办法,联合省教育厅出台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核查12345、12315热线群众反映问题17.51万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日期:2025-06-17
来源:食品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