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国家高级检察官转型的反腐败学者,吴建雄教授自2014年入职湘潭大学以来,秉持“扎根伟人故里,传承红色基因”的理念,倾心于反腐败纪检监察研究。据知网公布的2024年度法学类与纪检监察相关文献最高被引用前1%的学者文章显示,吴建雄教授的有关纪检监察的文章被引用
作为国家高级检察官转型的反腐败学者,吴建雄教授自2014年入职湘潭大学以来,秉持“扎根伟人故里,传承红色基因”的理念,倾心于反腐败纪检监察研究。据知网公布的2024年度法学类与纪检监察相关文献最高被引用前1%的学者文章显示,吴建雄教授的有关纪检监察的文章被引用总量达5193次,占被引用量总数的17%,个人刊发量与被引用量居于首位。2024年度共发表论文18篇,其中中央级报刊10篇,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5篇,人大复印资料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篇,智库成果4篇。这些研究成果从党和国家反腐败决策的学习领悟,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的研究,从坚决打赢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的意涵到新时代党的纪律和廉洁文化建设探索,从修改监察法的深度思考到反跨境腐败法的立法建言,从检察公益诉讼创制研究到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充分体现了湘潭大学纪检监察学人“扎根伟人故里,传承红色基因”的研究品格和使命担当,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服务党和国家反腐败战略
新年伊始,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安排部署。应我国对外宣传报刊《中国日报》之约,吴建雄教授于1月10日发表《2024年中国反腐败斗争展望》一文,第一时间向世界传播并对全会精神进行领悟和解读。文章认为:2024年中国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集中优势力量打歼灭战,坚持把腐败的重灾区、反腐败的薄弱点,作为攻坚战的突破点、持久战的着力点。哪里没有突破就向哪里发力,哪里是重点难点就在哪里用劲,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根据AI智能浏览器搜索,文章阅读量突破“10万+”,阅读者覆盖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端读者。
2024年9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的重要命题,并强调“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作者敏锐地领悟到这是从法治和反腐两个维度对监察执法与刑事审判、刑事检察、刑事侦查及相关执法活动有机衔接作出部署安排。文章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到成稿发表,其“时间差”不到两个月。说明期刊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同时说明作者有着深厚的政治领悟力和政治判断力,能够快速捕捉《决定》中所蕴含的重要命题并展开有针对性的研究。文章在期刊微信公众号推出后阅读量达2万次。与此同时,作者又在《公共治理研究》发表《检监衔接的法理意涵与机制完善》一文,针对监检衔接制度运行现状及存在的诸多不足,从法理依据和对策措施上提出完善“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自行补充侦查”“相关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管辖”机制的思路和建议。该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4年第12期全文转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出台反跨境腐败法”的部署后,作者又在《学习时报》发表《依法推进跨境反腐败治理》一文。文章总结了目前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建设稳步推进,反腐败涉外法治职能更加明确以及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效能凸显的经验;分析了跨境腐败治理和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仍面临严峻挑战,提出了准确把握反跨境腐败立法原则,科学设置反跨境腐败立法的主要内容,为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提供法治遵循等思路和建议。
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重要论述,是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2024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全文转载的《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科学意涵》一文,从本质特征、根本立场、制胜规律、基本方略、时代使命五个方面阐述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出:从本质特征看,反腐败作为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从根本立场看,反腐败始终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制胜规律看,反腐败务必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从基本方略看,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反腐败斗争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守正创新;从时代使命看,反腐败斗争要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发表的《深刻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原理》一文,深刻阐明了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的政治原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法治原理,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原理,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目标原理。在《红旗文稿》发表的《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文指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培育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以及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的必然要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克己奉公、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价值理念。应从坚持思想引领、压实政治责任、统筹建设任务、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形式创新等方面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二、全方位多维度深入开展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者对这一课题进行了深度开发和研究。在《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发表《党和国家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研究》,文章认为,党和国家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即党的自我革命和人民监督理论的制度成果。并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内各要素的监督属性和相互关系入手,创造性地提出党和国家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总体架构由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党内监督主导机制以及纪检监察监督统筹机制来支撑。在党的统一领导和党内监督主导下,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协调各类监督力量,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使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效能得到充分发挥。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2024年第4期全文转载。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4年第3期刊发的《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一文指出,新时代新征程践行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监督”作为强大动力的科学内涵,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以人民监督为基础,实现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统一、良性互动,不断开创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新境界。
作者在《理论与改革》2024年第6期发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个维度》一文,从法理基础、制度特色、法治路径三个维度探讨新时代新征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问题。指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法理基础,是自我革命与人民监督相统一的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其价值法则,是人民权力永远为人民谋利益的“人民至上”宗旨;其法治逻辑,是依规治党和依法治权的有机统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特色是:监督框架的“一元多体”,即由党统一指挥的各类监督主体构成、权力监督与权利监督并举;监督导向的政治统摄,即坚持“两个确立”在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以政治监督确保各类监督力量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监督力量的统筹协调,即由纪检监察监督统筹各类监督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监督运行的“三不一体”,即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体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法治路径,是依宪执政、尊崇宪法和党章,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进“三不一体”的法治化、规范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法治路径是依宪执政、尊崇宪法和党章,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进“三不一体”的法治化、规范化。
三、以纪检监察学人的价值追求为科学立法修法建言献策
立足于确保公共权力人民性的价值追求,积极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献策建言。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高质效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在《民主与法治周刊》发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有何深意》的访谈,在《行政管理改革》发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理论问题和规范构建》,重点阐明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督、监察监督的关系和进入审判程序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位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这些研究成果为作者进入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专班奠定了基础。在全国人大监司委举行的检察公益诉讼专家座谈会上,作者围绕“检察权在公益诉讼中的配置和正确有效行使”和“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程序设计”两大问题发表见解,重点探讨了检察、行政、监察三者在公益诉讼中的关系即:以检察监督为主导,以行政监督为配合,监察监督为保障。并提出在公益诉讼治理体系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益诉讼治理体系中,检察公益诉讼法具有奠基性、引领性的地位。
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要部署。围绕这一部署,作者在组织科研团队在进行深入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关于监察法修改的多维思考》的智库报告。报告对全国人大公布的《监察法(修改草案)》蕴含的具有“发生学”意义的政理、哲理和法理进行分析。指出其政理为“保持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高度自觉”,其哲理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其法理为“以良法引领推进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修法进路坚持为以政治为统领、以人民为本位、以问题为导向、以系统为理路。草案充分吸收了学术界研究成果和实务部门探索出的成功经验,体现了惩治腐败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法治原则,增强了监察全覆盖的有效性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智库报告”还对新增的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禁闭等四项强制措施的合理性、正当性、可行性进行论证。2024年10月10日,作者代表湘大纪检监察学人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的《监察法(修正草案)》立法专家咨询会。与国内相关专家学者分别就《修正草案》逐一发表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其中关于“强制到案或者管护措施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等建言受到与会国家立法机关和相关部委同志高度重视并被修法吸收。
四、从谋划学科教材入手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走深走实
在吴建雄2024年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成果中,有三篇聚焦学科和教材建设。其中《论的框架结构与编撰要点》被新疆师范大学新办期刊《语言与教育研究》创刊号采用;《监察法学研究范畴论纲》被纪检监察领域权威期刊《中国纪检监察研究》2024年第4期采用;《高质高效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被中共湖南省委机关刊物《新湘评论》2024年第21期采用。
《论的框架结构与编撰要点》一文认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学术界编写出版了多种监察法学教材,这些教材为深化监察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了较为适时的理论知识,但同时也存在滞后于监察法规建设、与实践不符以及学理阐释存在偏差等问题。教育部将《监察法学》列入中国法学类马工程教材申报范围,标志着《监察法学》编撰工作进入新阶段。《监察法学》既是纪检监察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学学科的重要分支。应以坚持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规范体系、国家反腐败法治体系为逻辑起点,以监察法律法规为研究主干,以监察法治实践及其规律性研究为范畴,以政治学、宪法学、法理学、诉讼法学等社会科学理论为学理支撑。按照基本原理、组织制度、程序制度、履职规范、实施保障的立法逻辑进行架构设计和各板块、各章节内容编撰,从监察法理、监察源流、监察制度、监察实践四个维度构建中国监察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着力推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质量的监察法学教材。
《监察法学研究范畴论纲》是对《论的框架结构与编撰要点》在学科理论构建上的深化和拓展。该文提出,监察法学研究范畴包括:以监察法理论基础、监察法律制度和监察法实践及其概念体系为研究对象的基本范畴;以监察法学与纪检监察理论、党的纪律学、廉政学的关系及监察法学学科群为内容的体系范畴;以监察法学与宪法学、行政法学、刑事法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学科关系为内容的外延范畴。该文的一大亮点是提出了监察法学的概念是学科构建的基石,具有规范学科发展、阐明纪检监察原理、指引纪检监察实践、提升反腐败话语影响力等功能;并从监察法学概念的使命任务出发,提出监察法学的概念体系宜以“国家监察”为核心概念,以自我革命、监察全覆盖、制约与监督、监察权力、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等为基础概念,以监察机关、监察对象与监察责任、监察程序与监察案件、监察监督与调查处置、申诉、复议与法律责任、反腐败国际合作等为专业概念。由此构成监察法学基本范畴的研究主干。通过研究上述概念,从不同层面揭示国家监察制度的科学内涵,加强监察法学学科建设,建立健全监察法学话语体系。
《高质高效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则是从整个学科发展的层面,探讨如何加强纪检监察这一新型学科的建设。文章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承载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使命。对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促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具有重大意义。需认清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彰显学科建设的政治性,提升学科建设的科学性,把握学科的应用性。坚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相统一,以坚定的政治立场、独有的精神气质、科学的思想方法,在多元化的学术思潮中坚守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观、反腐观。坚决抵制和批评质疑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和执纪执法一体运行、质疑监察机关履行反腐败专责正当性和合法性、用社会治理的刑事诉讼理念对标公权治理中反腐败基本原则等突破纪检监察政治底线的学术争议,确保学科建设在良好的政治氛围中发展壮大,为新时代新起点上的反腐败斗争贡献智识力量和人才资源。
(供稿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来源:党报头条客户端
作者:刘湘杰 夏鸿彬
来源: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