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20日,国家卫健委介绍,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底,我国将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覆盖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解决泄露患者隐私、伪造篡改病历、首诊推诿患者等突出问题,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6月20日,国家卫健委介绍,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底,我国将开展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覆盖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解决泄露患者隐私、伪造篡改病历、首诊推诿患者等突出问题,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国家卫健委介绍,近年来我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突出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制度落实、风险防范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随着公众健康需求增长和技术发展,医疗质量安全面临新挑战。此次专项整治将全面核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具体而言,行动期间将严查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首诊负责制推诿患者、三级查房流于形式、术前评估和手术安全核查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行动还将重点打击伪造篡改病历、电子病历复制粘贴导致错误等医疗文书问题。
此外,行动特别关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手术分级管理不严等关键问题,要求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杜绝瞒报漏报。针对患者反映强烈的隐私泄露问题,将严查医务人员违规留存、传播患者影像资料等行为,并完善诊室、病房等重点场所的隐私保护机制。电子病历系统的权限管理也将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查阅患者信息。
专项整治分4个阶段推进。2025年6月为启动阶段,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联合部署动员;7月至9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医疗机构需建立问题台账并整改;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级卫健部门加强督查,对整改不力者重点督导;2026年4月至5月为总结评估阶段,国家层面将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国家卫健委表示,通过专项整治,我国将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患者安全与权益。各地医疗机构需压实主体责任,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对整治不力的医疗机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要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将医疗质量安全纳入绩效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柴嵘
来源:子清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