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每年年度终了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目前绝大多数自然人纳税人依法进行
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每年年度终了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目前绝大多数自然人纳税人依法进行了纳税申报,但有部分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经税务部门多次提示提醒后仍不如实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6月16日,上海、重庆、湖北武汉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3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上海一公司总裁偷逃个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1250万余元!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公安部门移交线索,发现上海某公司原总裁林忠海存在拆分、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的嫌疑,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林忠海利用职务便利勾联项目承建商和分包商,将实际取得的部分薪酬伪装成工程款项,不依法如实申报个人综合所得,少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林忠海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0.58万元。目前,林忠海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通过拆分、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的同时,对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持续为守法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税务部门曝光3起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偷税案件
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拆分、隐瞒收入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经查,上海某公司原总裁林忠海,利用职务便利勾连项目承建商和分包商,将实际取得的部分薪酬伪装成工程款项,不依法如实申报个人综合所得,少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林忠海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0.58万元。目前,林忠海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经查,重庆某公司职员王青松,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虚假填报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王青松仍不如实申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王青松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3.39万元。目前,王青松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三、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偷逃个人所得税案件。经查,武汉某公司职员李超,虚假填报大病医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变更4个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李超仍不如实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李超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35万元。目前,李超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申报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并据实填报各项扣除、免税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2024年度个税汇算将于6月30日结束,请依法如实办理,切勿轻信某些带有欺骗诱导性质的“节税秘笈”。税务部门将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对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三、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一批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案件,莫存侥幸心理 依法诚信纳税
6月16日,税务部门集中曝光一批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被查处案件。此次曝光不仅彰显了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的鲜明态度,更再次向纳税人敲响了必须依法纳税、违法必被追究的警钟。
1、违法必究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2019年新个税法实施以来,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等一系列‘组合拳’改革措施,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明显增强,有效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的作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薛钢指出。
薛钢指出,纳税人按照规定需要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依法办理汇算,多退少补。其中,国家设置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是让利为民的重要举措。该政策精准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旨在切实降低家庭个人所得税负担,让中低收入群体得到实惠,充分体现税制的社会公平。个税汇算通过精准调节,确保中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甚至不缴税,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本次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必将促进提高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的重视。”江西财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李春根指出,从通报案例当中可以看出,仍有部分人故意不依法进行汇算,或不把提醒督促当回事,在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后,拒绝补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李春根认为,案件的查处,既是对法治的捍卫,也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保护。这些案件不仅揭示了部分纳税人漠视法律、挑战税收公平的侥幸心理,也彰显了税务部门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决心,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2、如实申报、依法纳税是应尽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
李春根指出,随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发布,明确个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流程、扣除标准、退补税规则及法律责任等,新增“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附则”章节,细化税务机关保密义务、纳税人救济权等条款。管理办法既明确了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为常态化管理提供长期依据,也对纳税人合规纳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纳税人认为自己只要任职公司每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不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这种观念是错误的。个人所得税以获取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即便扣缴义务人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也应依法自行申报纳税。”冯璞强调。
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贾亚男表示,诚信纳税是底线,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应增强税务合规意识,摈弃名为“筹划”、“避税”实为“偷逃税”的侥幸心理,如实申报、诚信纳税。尤其在收到税务机关提示提醒后,要积极配合,切勿拒绝整改补税,避免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3、切勿轻信所谓“节税秘笈”
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时,一些自然人纳税人因轻信网络流传的所谓“节税秘笈”,心存侥幸。据了解,有的受蛊惑利用网络修图软件伪造证明,有的听信“秘笈”虚构信息企图蒙混过关,有的从网络上购买虚假证明材料或学习骗税视频……在个税汇算申报中可谓煞费苦心,企图偷逃个人所得税,自认为税务部门难以逐一查验申报资料,最终均被税务部门立案查处。
“纳税人务必保持高度的警惕,切不可轻信那些骗人的所谓‘节税秘笈’。这些‘节税秘笈’绝非通往合法节税的捷径,而是引向违法深渊的歧途。”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云亮指出。
刘云亮表示,税务合规是个人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石,在当今时代,任何试图逃避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终将付出严重代价,终将陷入法律与信用的双重危机。所谓的“节税秘笈”实为违法陷阱,偷税行为一经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除补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将面临0.5至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其代价远超所谓的“节税”收益。
“如今税务部门已构建起‘数据集成+风险分析+精准执法’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以及部门之间共享数据,税务部门能够对纳税人的收入、扣除等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和智能分析,虚构扣除项目、拆分收入、隐匿劳务报酬等行为都将无所遁形。”重庆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冯璞指出。
企业帮提醒:不要轻信网上各类“节税秘笈”,不要在社交网络平台随意传播非官方信息,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要做诚实守信的纳税人。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于2025年6月30日截止。税务部门也提醒,纳税人应依法如实申报收入、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同时核查以往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及时补正。对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四、这三类隐匿收入方式请立即停止!
企业帮郑重提示:2025年,这三类隐匿收入方式最危险!请不要触碰!
1、通过往来科目进项隐藏
什么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这些科目在税务稽查中都是地雷!
2、实际库存远低于账面
不做收入,所以不敢走成本,仓库空空如也,但是账上挂了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库存。经得住稽查吗?
3、长期亏损必有问题
现在往往以三年为一个区间,一家企业不可能长期亏损,尤其是那种毛利明显偏低的,请做好自查!(毛利=不含税售价—不含税进价,毛利率=(不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成本)/不含税销售收入)
除此之外,发票虚开、虚报费用、违规享受税收优惠、不合理的加计扣除、不符合条件高新认定等等风险也很大!企业必须要提前知晓各种风险,评估风险大小,做好事情控制!
五、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帮给各位老板们15个重要提醒
1、 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升级版。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
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
2、金税四期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信息共享、信息核查!
3、 “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而“金税四期”需要解决的不仅是税务方面,还有“非税”业务,需要实现多维化、全方位的全流程监控。
4、金税四期上线之后,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助力国家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5、 下一步,新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从而实现智慧税务和智慧监管。各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并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每个市场主体全业务全流程全国范围内的“数据画像”,未来每一家企业在税务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
6、金税四期上线之后,对纳税人的监控可以用四个全来说明,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
7、金税四期上线之后,对资金的监控将会更为严格,特别是个人卡交易,个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禁用手机支付,包括微信和支付宝,买个菜都只能给现金,所有业务都得去柜台办;同时计入征信,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车贷。从而真正实现“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处处碰壁”!一旦失信、你将寸步难行!
8、银行税务共享信息的时代到来了!早在2019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
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8大银行作为首批用户接入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最大的亮点就是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的三大功能。
9、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下一步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伴随着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的建立和新个税中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个人的资产收支更加透明化。
10、随着金税四期的快速推进,预计将会构建更强大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税务管理征收业务的通办,实现“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全数据“云化”打通,进而为智能办税、智慧监管提供条件和基础。
11、 随着金税四期的快速推进,以及随着税务大数据的不断深入和渗透,隐藏在底层、水下和背后的交易事项会很快漏出水面;
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监管只会越来越严,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的趋势,大大推动企业主动合理规范社保缴纳问题。
12、面对金税四期的上线,未来企业的财务合规和税务合规,将是唯一出路!企业必须尽快步入财务合规改造期,规范做账和依法纳税,就是最好的税务筹划!
13、没有实际业务为前提的开票行为属于虚开发票行为,税收洼地不是避税天堂,更不是万能的!“税收洼地”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滥用”!
14、面对金税四期的上线,会计人员做账更是建立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要反映业务的来龙去脉,回归业务的真实的商业本质,无中生有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必将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企业一定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让真实的业务真实再现,回归业务的本来面目和商业本质!
15、国家对民企的监管态度,标志就是“查账户查到了什么程度”,2025年成为监管最严的一年。
来源:企业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