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年级小学生在校与同学相撞,没想到居然会那么严重。事发后,学校的老师第一时间通知了60多岁的奶奶。让其接回。可奶奶接回后 ,居然不顾孩子的伤情。
文|飞飞故事说
编辑|飞飞故事说
“我们老师也要上课呀,我们老师也要对他们负责”。
四年级小学生在校与同学相撞,没想到居然会那么严重。事发后,学校的老师第一时间通知了60多岁的奶奶。让其接回。可奶奶接回后 ,居然不顾孩子的伤情。
然后又将其送回学校。随后,学校又通知奶奶接回。这很简单的一件事,怎么会如此反复呢?并且经过医院检查,孩子的伤情非常严重。如果早来一点,伤情也至于这样。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风芒新闻报道,今年十岁的李某,在江西上饶的某所小学上四年级。6月22日,李某在走廊上,正常行走。在走到一个十字口的时候,突然蹿出来一名同学。从视频可以看到只见这名同学速度特别快,像是有急事的样子。
而李某就没那么幸运了,视频画面可以看到,直接被撞飞在地。可见他们当时相撞的速度之快。但是其他同学都是正常速度行走,为什么这名同学跑这么快呢?
事情发生后,小李疼痛难耐,一直在那里喊疼。很快就被学校的老师发现了。老师见其状况,立马通知了60多岁的奶奶到学校接回孩子。
接回家后,奶奶看着孙子没有明显的外伤。以为休息一下就好了。为了不耽误孙子的学习。很快,又将他送回了学校。可到了学校后,老师发现小李依然一直喊道。随后,老师又通知了奶奶到学校接回孩子。
孩子的父母回到家后,向孩子和奶奶询问了的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立马意识到了不对,第一时间将小李送到了医院。
经过医院的仔细检查,现孩子伤情非常严重,脾脏已经破裂。
有好多朋友对于脾脏还不是很了解。为此特意科普一下。脾脏位于左上腹,是一个拳头大小的柔软器官,具有过滤血液储存血小板清除衰老红细胞等重要功能,一旦破裂,也有可能引发致命性大出血。并且诊断治疗越早越好。尽量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
其症状表现为烦躁不安或昏厥,短时间内口唇,结膜,指甲等变得非常苍白,脉搏增快,变细目弱,血压下降,按压腹部可出现疼痛和腹部扩张感。
这这份诊断报告,家长就特别气愤。立马跟老师打了个电话,吵了一架。而且据孩子的父亲称,孩子在医院住院住了二十七八天。学校也一直没有人来看望过。
从录音中我们可以听到,家长质问老师,为什么孩子受伤不直接去送医院?反而叫孩子奶奶来接。老师则回应他们要上课没有办法分身。作为一名老师,他们得对另外40多名学生负责。
听到这里,这位家长就更加生气了。而老师的回答也比较牵强。
首先,即使老师不能否识别出孩子是脾脏破裂。但是它可以通过孩子的表现判断伤情的大小。从孩子的表现也可以看出,此事情况比较紧急,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把课程放一边,先把孩子送往医院,或者和其他老师协调一下课程安排。
另外,自小李第一次被奶奶接回家。老师,有没有跟奶奶对接小李的具体情况?奶奶回到家后,看到小李的状况。难道分辨不出此事的严重性?反而又一次将小李送回学校。
第三,老师发现了小李的特殊反应后,为什么不第一时间通知小李的父母?而是通知奶奶?是错过了黄金一小时。
目前,小李状况不得而知。如果因此造成小李无法痊愈,或者留下后遗症。那谁又来承担责任?谁来为小李的未来负责?
部分网友认为,课程安排自习或者是其他老师代课都可以,老人也没有意识到被撞的严重。老师既然两次通知家长了,也意识到被撞的严重了,当时应该第一时间送去医院。后在打电话通知家长。只能说孩子是太无辜了
也有网友认为,这种不是开放性的伤口。老师又不是医生无法判断伤势的轻重。并且也通知家长了。家长这种行为有点像事后诸葛亮的心态,评价采取措施的老师。
还有的网友认为,孩子送到学校,在学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就应该负责。像这种突发情况,只通知不采取措施,而且等待家长到来。已经错过了一部分时间,如果因此导致孩子严重了,危及生命了,又是谁的责任?难道学校只负责接收,不负责安?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实践,责任判定核心在于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八岁以上儿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需举证学校未尽管理职责。本次学校已经通知了奶奶,所以学校是尽到管理职责了。
另外,还有学校有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如禁止追逐打闹),也是判断是否担责的依据。这个当事人小李应该最有发言权了。
你认为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欢迎留言探讨
信息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风芒新闻
来源:飞飞故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