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月——2025年3月,我局立案侦查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多个嫌疑账户,经侦查并审核甄别,已对归属被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
2024年1月——2025年3月,我局立案侦查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多个嫌疑账户,经侦查并审核甄别,已对归属被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被害人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下列账户的资金返还至相关受害人账户。
户名:王小妍;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闻喜县太风路营业所;
金额:3000元。
户名:罗莉;
开户行:中国银行遵义市播州支行;
金额:1383.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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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受害人或者涉案银行卡利害关系人如果对上述处理有异议,从本公告发布即日起30日内与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联系。30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返还冻结资金。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2025年6月23日
来源:平安宁河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