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6月,上海某小区12楼住户王女士经历了一场“现实版恐怖片”——一名陌生男子多次站在连廊上,透过窗户偷窥她的卧室!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这名男子不仅白天出现,甚至冒着大雨也要“蹲点”,最终被王女士安装的监控拍下全程。
2025年6月,上海某小区12楼住户王女士经历了一场“现实版恐怖片”——一名陌生男子多次站在连廊上,透过窗户偷窥她的卧室!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这名男子不仅白天出现,甚至冒着大雨也要“蹲点”,最终被王女士安装的监控拍下全程。
图片来自荔枝新闻
6月24日,上海警方发布通报:该男子因多次偷窥他人隐私,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这起案件不仅让独居女性胆战心惊,更让公众质疑:法律如何真正保护我们的隐私安全?
王女士回忆,事发当天她正躺在床上休息,突然发现衣柜玻璃上有人影晃动,转头一看——一名陌生男子正站在12楼连廊上,直勾勾地盯着她的卧室!
- 第一次:男子左右张望,王女士以为他走错路,未在意。
- 第二次:几小时后,大雨倾盆,男子竟再次出现,连伞都没打,执着地“窥视”。
- 第三次:王女士次日安装监控,成功拍下男子偷窥的全过程,随即报警。
“他根本不是路过,就是专门来偷看的!”
图片来自官方通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偷窥他人隐私的行为,可处5-10日拘留+500元以下罚款。但许多网友质疑:“这种人不该判刑吗?”
- 行政拘留VS刑事处罚:
- 若仅偷窥未传播,通常按治安案件处理(如本案)。
- 若偷拍后贩卖、传播,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判7年。
- 若偷窥时侵入住宅或实施猥亵,则可能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或强制猥亵罪。
法律分析:本案中,男子虽未闯入室内,但多次定点偷窥,已严重侵犯隐私权,王女士还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精神损失。
王女士的勇敢报警,让这名“偷窥男”付出了法律代价。但类似事件仍在暗处发生——隐私不是“观赏品”,家更不该成为“直播现场”! 希望此案能推动更多小区加强安防,也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公民隐私的“铜墙铁壁”。
来源:熹餐